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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以下简称“财企67号文”),分别对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评估、公益金余额处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财务处理等3个问题进行了规定。笔者结合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以及2月中旬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就“财企67号文”的几个问题谈些个人看法,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