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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社会上那些过去被视为封建迷信的术数文化异常活跃,网络的普及更是给术数提供了绝佳的活动场所,不仅出现大量的命理网站甚至与还海外有交流活动。以至于外国的一些术数都传入国内。面对术数这种既类似于宗教又不同于宗教的事物的流行,我们应当如何来应对,以使其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甚至使其能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术数 宗教 迷信 政策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兴起一股所谓的“周易热”,虽美其名曰“周易”,但实质上就是那些被当作封建迷信的“术数”(但也一小部分研究者确实在研究《周易》)。不仅中国有,外国同样有,比如现在年轻人中特别流行的星座运程,就是西方占星术的一部分;还有名为“塔罗”的占卜术。西方占星术同样可以用来算命,占卜,择时等等,近年在西方甚至全球的影响都不断增大。
首先必须搞清术数的特征和在人类文化中的定位,才能进一步找出应对之策。术数在中国古代被泛称为:山、医、命、卜、相,也称“五术”。这五类术数虽然差异很明显,但它们的理论根据上基本相同,都是以中国中代的气、阴阳、八卦、五行、周易、象数等为其理论依据。由于它们的理论无法用科学来验证,故是只能被定性为“伪科学”,或称之为“迷信”。
另外术数和宗教有许多相似性,如都无法用科学作出解释,持有神论观点,部分宣扬宿命论。但术数只是一种方法技术,而没有像宗教那样的完备的教义及成体系的组织,所以只能依附于某种人或组织而存在。在中国,由于它与道教和有民间信仰有诸多亲缘关系,故道教对它很重视,认为借助于它能趋吉避凶,以利修道。民间则广泛用于择日丧葬方面。因此有的术数的发明者被认为是道教中的某一祖师,如中国古代占星术《果老星宗》就是说唐代道人张果所创,五代道人陈抟创出了《紫微斗数》。也因此《道藏》中收录了很多术数方面书籍,甚至一些在子部中缺失的术数典籍都能在《道藏》中找到。同样儒家历代精于术数的人也有很多,最有名的就是宋代的邵雍,还有历代的天文官也都精于预测之事。三教中比较排斥算命等行为的佛教在早期传入中国时,也曾借印度占星术来扩大自己影响。比如佛藏中就有名为《看命一掌经》的算命书及一些与占星术相关的书籍。足见术数文化在中国社会中几乎无处不在。
社会通常把术数定义为迷信,认为只能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才会相信它;但是却有许多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却相信它,包括一些从事科学工作的,这种现像在西方占星术中广泛存在,像上文提到过的托勒密、第谷、开普勒等人,甚至牛顿都一定程度上相信占星术的预测准确性。比如通过观察网上算命记录,竟然发现前支求测问命的人群中,占绝大多数的却是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其中不乏很多大学生。很明显,这群二十多岁的青年多面临着工作,婚姻等问题。相比他们之前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群来说,他们往往面临着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而不像前十年出生的青年毕业后直接分配工作;另外由于城市化的进展,房价的不断上涨以致在城市中购房安家也是一很大的难题,怪不得他们会求助于算命。同样还有很多政府工务人员也纷纷求助于算命先生。比如出现以下情况“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很早就开始关注一些官员落马前“一边贪污腐败,一边烧香拜佛”的现象。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功利心理在作祟, 因为担心腐败行径被发现、被曝光而寻求心理安慰。希望通过封建迷信来趋利避祸,因而在我国就出现了“不信马列信迷信,不信科学信风水、信算命”的现象①。甚至社会上还有很多学者反对将术数归为迷信,有很多高校学者在都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以上人群对术数的态度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术数的认识很矛盾。实际上术数只能归入神秘文化之中,当然也不能由于不能归入科学,就草草将其视为迷信。因为“迷信”这个词严格意义上指的是盲目相信和未经理解的相信某种东西,因此把术数这种很难分析清楚的东西定为迷信显然不适合,要不然它也不会有那么顽强的生命而潜存于社会之中,这点和宗教很相似。相对于宗教得到官方的正名,术数却一直未得到官方的明确定位。如何正确应对术数问题先来看下改革开放后官方对术数的政策,试举例如下:
例1:1982年3月31日,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指出:“对于一切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业的人员,应当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劳动谋生、自食其力,不要再从事这类利用迷信骗人的活动,如不遵守,也应当依法取缔。”
例2: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近些年来,“一些迷信、愚昧活动却日渐泛滥,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与现代文明相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例4:北京曾在2002年出台宗教法中说,北京市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卜卦、算命、看相、求签、测字和驱鬼治病等活动将不再违法。认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这些活动,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大,没有必要在法规中作强制性的规定。
从上述几个例子可发现,官方对术数的界定很不明确,这也恐怕是社会上“江湖术士”不断增多的一个原因。对此国家宪法和刑法都没有明确将术数定为迷信,显得颇有深意。
由于中国术数与道教和民间信仰之间的密切关系,宗教与社会与主相适应的方法也能部分适用于术数。比如我国定义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基本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宗教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二是宗教对现代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适应。这两个方面涉及政治、经济、思想、伦理、乃至文化心理各个领域,”②
术数这种神秘文化必须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党的科学无神论的工作要努力引导人们正确的世界观,不能使社会上相信术数的风气放任自流。且需要政府监管并制定相关法律。伯尔曼的“没有法律的宗教,就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这句话对应术数也一样适用,应因地制宜设定相关法律,防止流入江湖术士那种欺诈的境地。思想上适应就依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③来解决,需要政府多关注民生重视人民的精神需求并作出正确引导,且进行无神论的宣传和引导。
参考文献:
[1]史少博.中国大陆对古代术数研究缺失问题[J].社会科学论坛,2008,(11)
[2]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M].宗教文化出版社(新版修订本),第489页
[3]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M].宗教文化出版社(新版修订本),第495页
关键词:术数 宗教 迷信 政策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兴起一股所谓的“周易热”,虽美其名曰“周易”,但实质上就是那些被当作封建迷信的“术数”(但也一小部分研究者确实在研究《周易》)。不仅中国有,外国同样有,比如现在年轻人中特别流行的星座运程,就是西方占星术的一部分;还有名为“塔罗”的占卜术。西方占星术同样可以用来算命,占卜,择时等等,近年在西方甚至全球的影响都不断增大。
首先必须搞清术数的特征和在人类文化中的定位,才能进一步找出应对之策。术数在中国古代被泛称为:山、医、命、卜、相,也称“五术”。这五类术数虽然差异很明显,但它们的理论根据上基本相同,都是以中国中代的气、阴阳、八卦、五行、周易、象数等为其理论依据。由于它们的理论无法用科学来验证,故是只能被定性为“伪科学”,或称之为“迷信”。
另外术数和宗教有许多相似性,如都无法用科学作出解释,持有神论观点,部分宣扬宿命论。但术数只是一种方法技术,而没有像宗教那样的完备的教义及成体系的组织,所以只能依附于某种人或组织而存在。在中国,由于它与道教和有民间信仰有诸多亲缘关系,故道教对它很重视,认为借助于它能趋吉避凶,以利修道。民间则广泛用于择日丧葬方面。因此有的术数的发明者被认为是道教中的某一祖师,如中国古代占星术《果老星宗》就是说唐代道人张果所创,五代道人陈抟创出了《紫微斗数》。也因此《道藏》中收录了很多术数方面书籍,甚至一些在子部中缺失的术数典籍都能在《道藏》中找到。同样儒家历代精于术数的人也有很多,最有名的就是宋代的邵雍,还有历代的天文官也都精于预测之事。三教中比较排斥算命等行为的佛教在早期传入中国时,也曾借印度占星术来扩大自己影响。比如佛藏中就有名为《看命一掌经》的算命书及一些与占星术相关的书籍。足见术数文化在中国社会中几乎无处不在。
社会通常把术数定义为迷信,认为只能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才会相信它;但是却有许多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却相信它,包括一些从事科学工作的,这种现像在西方占星术中广泛存在,像上文提到过的托勒密、第谷、开普勒等人,甚至牛顿都一定程度上相信占星术的预测准确性。比如通过观察网上算命记录,竟然发现前支求测问命的人群中,占绝大多数的却是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其中不乏很多大学生。很明显,这群二十多岁的青年多面临着工作,婚姻等问题。相比他们之前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群来说,他们往往面临着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而不像前十年出生的青年毕业后直接分配工作;另外由于城市化的进展,房价的不断上涨以致在城市中购房安家也是一很大的难题,怪不得他们会求助于算命。同样还有很多政府工务人员也纷纷求助于算命先生。比如出现以下情况“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很早就开始关注一些官员落马前“一边贪污腐败,一边烧香拜佛”的现象。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功利心理在作祟, 因为担心腐败行径被发现、被曝光而寻求心理安慰。希望通过封建迷信来趋利避祸,因而在我国就出现了“不信马列信迷信,不信科学信风水、信算命”的现象①。甚至社会上还有很多学者反对将术数归为迷信,有很多高校学者在都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以上人群对术数的态度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术数的认识很矛盾。实际上术数只能归入神秘文化之中,当然也不能由于不能归入科学,就草草将其视为迷信。因为“迷信”这个词严格意义上指的是盲目相信和未经理解的相信某种东西,因此把术数这种很难分析清楚的东西定为迷信显然不适合,要不然它也不会有那么顽强的生命而潜存于社会之中,这点和宗教很相似。相对于宗教得到官方的正名,术数却一直未得到官方的明确定位。如何正确应对术数问题先来看下改革开放后官方对术数的政策,试举例如下:
例1:1982年3月31日,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指出:“对于一切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业的人员,应当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劳动谋生、自食其力,不要再从事这类利用迷信骗人的活动,如不遵守,也应当依法取缔。”
例2: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近些年来,“一些迷信、愚昧活动却日渐泛滥,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与现代文明相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例4:北京曾在2002年出台宗教法中说,北京市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卜卦、算命、看相、求签、测字和驱鬼治病等活动将不再违法。认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这些活动,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大,没有必要在法规中作强制性的规定。
从上述几个例子可发现,官方对术数的界定很不明确,这也恐怕是社会上“江湖术士”不断增多的一个原因。对此国家宪法和刑法都没有明确将术数定为迷信,显得颇有深意。
由于中国术数与道教和民间信仰之间的密切关系,宗教与社会与主相适应的方法也能部分适用于术数。比如我国定义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基本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宗教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二是宗教对现代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适应。这两个方面涉及政治、经济、思想、伦理、乃至文化心理各个领域,”②
术数这种神秘文化必须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党的科学无神论的工作要努力引导人们正确的世界观,不能使社会上相信术数的风气放任自流。且需要政府监管并制定相关法律。伯尔曼的“没有法律的宗教,就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这句话对应术数也一样适用,应因地制宜设定相关法律,防止流入江湖术士那种欺诈的境地。思想上适应就依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③来解决,需要政府多关注民生重视人民的精神需求并作出正确引导,且进行无神论的宣传和引导。
参考文献:
[1]史少博.中国大陆对古代术数研究缺失问题[J].社会科学论坛,2008,(11)
[2]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M].宗教文化出版社(新版修订本),第489页
[3]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M].宗教文化出版社(新版修订本),第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