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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在制度设计上赋予学校和教职工双方拒聘权,用人单位行使拒聘权可以确保择优聘任,真正聘任到符合岗位需要的优秀人员。教职工行使拒聘权可以促进人才在校内外的自由流动。影响双方拒聘权行使的因素主要有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个人考核评估制度、人情因素、家庭因素、经济因素,但在实际行使拒聘权时是这五个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