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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长株潭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为突破现行区划行政、城乡分治、功能过大、政绩导向、条条运行等体制性弊端,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要坚持渐进改革、效能优先、分层管理、创新、权威等改革原则,以准政府模式为目标选择,明晰区域行政管理组织的功能边界、合理配置区域行政管理组织财权、创新区域公共事务治理机制、区域集成发展的制度基础以及区域行政管理和服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