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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律只有执行到位才能发挥出其功效,随着各级法院吹响决胜“执行难”的号角,“执行难”这个老大难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法律若得不到贯彻执行便是一纸空文。“执行难”问题的存在也意味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守住。本文简要阐释了破解执行难对社会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借此说明法律判决有限执行的重要性。
关键词:执行难;法治权威;社会诚信建设]
一、引言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的到来,由各级法院齐心协力发起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收获了可喜的成果。到2018年8月31日,已有11860075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布;13835063人次被限制乘坐飞机;5115420人次被限制乘坐火车,在全国范围内;更是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在压力下让法定义务得到执行。以更长远的眼光看,破解执行难对树立司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家有着深远的作用。随着“执行难”问题的基本解决,社会中的诚信氛围也愈发浓厚。
二、执行难的危害
(一)损害法律权威
众所周知,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藩篱,若它的效力无法得到保证,则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损害法律权威是首当其冲。铂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而一大批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对司法的损害更是无法估量的。在之前,因为法院执行力量不够,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法院判决已生效案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我国各级法院系统都普遍存在。久而久之,人民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必然会降低。拿到手上的判决书最后变成一纸空文,法律的权威自然被损害了。
(二)破坏社会公平与正义
我们已经知道,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藩篱,是许多被侵害人最后的选择。因此,“执行难”的普遍存在,不仅损害了许多受害者的利益使得信仰法律权威的人寒心,更助长了本就违法或未履行义务的老赖的嚣张气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央视的一档节目《新闻调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江西省某公司明明具有执行能力,但长期不履行法院判决,手上积压有50多起案件,部分案件甚至有长达数十年的期限。而公司控制人非但不履行判决,反而诽谤法院,攻击执行法官,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而至于长时间的无法执行,当地法院也非常无奈。一方面,这些案件重大,专业性强,当地法院执行力量明显不够。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的拒不配合让他们束手无措,法院并没有较为有效的办法来限制被执行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判决成了一纸空文,侵害行为也得不到制止,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三、破解执行难的司法实践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全国各级法院以自身的执行不规范为切入点,在充分了解历史案件的基础上,加大力量处理积压案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下面几项创新性实践。
(一)建立联合信用惩戒体系
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了信用惩戒的初步探索,但因为信息渠道等的若干局限,它的影响较为有限。接下来,最高法又在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初步规定》,对“老赖”的联合惩戒得以开始,威慑力量初显。最近一次则是在2016年1月,由最高法和国家发改委牵头,中央共计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大网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覆盖。不能乘坐飞机,限制搭乘火车,限制办理信用卡和贷款,子女无法入读私立学校;老赖的活动空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比起这些,社会的态度显得威力更大。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都会通过特定的渠道公开,“老赖”们不仅处处受限,更会受到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真正使老赖无处遁形。
(二)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多方力量
要打破“执行难”,僅凭法院一家之力是不够的。许多法院在党的领导下集结多方力量向“执行难”宣战。法院执行部门通过与各企事业单位甚至基层组织合作,广泛动员力量,把执行利剑伸向了实处。
四、破解执行难与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的基础,与法律的权威性息息相关。“执行难”问题的化解从短期看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从长期看它对社会诚信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信用惩戒
通过联合信用惩戒,“老赖”们必须直面义务,履行责任,直接提高了社会信用水平。
(二)潜移默化地增加了人们对司法的敬意
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通过打击一批典型的失信被执行人,增强了司法的威慑作用,让普通百姓从内心中尊重法律爱护法律,珍惜和爱护个人信用,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
五、结束语
无论站在那种角度来看,破解“执行难”都是一项意义深远的行动。今年是决胜“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各级法院正在全力冲刺。我们作为社会中的普通公民,也应尽自己的一份力。只有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珍惜信用信仰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是真正地进步,民主与法治才会真正地到来。
参考文献
[1]张宝山.解决“执行难”与诚信建设应协调推进[J].中国人大,2018(08).
[2]张勇.规范法制、加强诚信建设是解决执行难的出路[J].中国审判,2010(12).
[3]李飞.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与诚信社会建设[N].人民法院报,2018(06).
[4]王昊.聚力克难攻坚,全面决胜执行难[N].河南法制报,2018(09).
关键词:执行难;法治权威;社会诚信建设]
一、引言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的到来,由各级法院齐心协力发起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收获了可喜的成果。到2018年8月31日,已有11860075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布;13835063人次被限制乘坐飞机;5115420人次被限制乘坐火车,在全国范围内;更是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在压力下让法定义务得到执行。以更长远的眼光看,破解执行难对树立司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家有着深远的作用。随着“执行难”问题的基本解决,社会中的诚信氛围也愈发浓厚。
二、执行难的危害
(一)损害法律权威
众所周知,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藩篱,若它的效力无法得到保证,则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损害法律权威是首当其冲。铂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而一大批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对司法的损害更是无法估量的。在之前,因为法院执行力量不够,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法院判决已生效案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我国各级法院系统都普遍存在。久而久之,人民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必然会降低。拿到手上的判决书最后变成一纸空文,法律的权威自然被损害了。
(二)破坏社会公平与正义
我们已经知道,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藩篱,是许多被侵害人最后的选择。因此,“执行难”的普遍存在,不仅损害了许多受害者的利益使得信仰法律权威的人寒心,更助长了本就违法或未履行义务的老赖的嚣张气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央视的一档节目《新闻调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江西省某公司明明具有执行能力,但长期不履行法院判决,手上积压有50多起案件,部分案件甚至有长达数十年的期限。而公司控制人非但不履行判决,反而诽谤法院,攻击执行法官,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而至于长时间的无法执行,当地法院也非常无奈。一方面,这些案件重大,专业性强,当地法院执行力量明显不够。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的拒不配合让他们束手无措,法院并没有较为有效的办法来限制被执行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判决成了一纸空文,侵害行为也得不到制止,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三、破解执行难的司法实践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全国各级法院以自身的执行不规范为切入点,在充分了解历史案件的基础上,加大力量处理积压案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下面几项创新性实践。
(一)建立联合信用惩戒体系
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了信用惩戒的初步探索,但因为信息渠道等的若干局限,它的影响较为有限。接下来,最高法又在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初步规定》,对“老赖”的联合惩戒得以开始,威慑力量初显。最近一次则是在2016年1月,由最高法和国家发改委牵头,中央共计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大网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覆盖。不能乘坐飞机,限制搭乘火车,限制办理信用卡和贷款,子女无法入读私立学校;老赖的活动空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比起这些,社会的态度显得威力更大。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都会通过特定的渠道公开,“老赖”们不仅处处受限,更会受到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真正使老赖无处遁形。
(二)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多方力量
要打破“执行难”,僅凭法院一家之力是不够的。许多法院在党的领导下集结多方力量向“执行难”宣战。法院执行部门通过与各企事业单位甚至基层组织合作,广泛动员力量,把执行利剑伸向了实处。
四、破解执行难与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的基础,与法律的权威性息息相关。“执行难”问题的化解从短期看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从长期看它对社会诚信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信用惩戒
通过联合信用惩戒,“老赖”们必须直面义务,履行责任,直接提高了社会信用水平。
(二)潜移默化地增加了人们对司法的敬意
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通过打击一批典型的失信被执行人,增强了司法的威慑作用,让普通百姓从内心中尊重法律爱护法律,珍惜和爱护个人信用,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
五、结束语
无论站在那种角度来看,破解“执行难”都是一项意义深远的行动。今年是决胜“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各级法院正在全力冲刺。我们作为社会中的普通公民,也应尽自己的一份力。只有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珍惜信用信仰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是真正地进步,民主与法治才会真正地到来。
参考文献
[1]张宝山.解决“执行难”与诚信建设应协调推进[J].中国人大,2018(08).
[2]张勇.规范法制、加强诚信建设是解决执行难的出路[J].中国审判,2010(12).
[3]李飞.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与诚信社会建设[N].人民法院报,2018(06).
[4]王昊.聚力克难攻坚,全面决胜执行难[N].河南法制报,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