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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中国出现了一个几乎与雷锋齐名的英雄——王杰。他的事迹感动了一代中国人。但人们也许不知道,王杰险些被埋没,甚至险些被冤枉。
生死关头,王杰舍己救人
1942年10月,王杰出生于山东省金乡县,后过继给伯父。1961年8月入伍。1962年2月加入共青团。
王杰年年被评为优秀战士,两次荣立三等功,并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和一级爆破技术能手。1964年1月,王杰任副班长,后任班长。
1958年毛泽东提出“大办民兵师”后,全国各地都办有民兵组织。1962年,毛泽东提出民兵工作要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后,各地民兵的训练也特别严格。解放军除了平时的训练外,还担负帮助地方武装部训练民兵的任务。1965年6月,王杰所在的工兵营来到江苏省邳县张楼公社野营,在运河里进行游泳训练。6月底,邳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找到营长,请求工兵营选派教练员帮助训练张楼公社民兵地雷班。营长和教导员决定派王杰去当教练员。
王杰接受任务后,再次温习了已经很熟悉的教材,对训练器材也进行反复检点,做了充分的准备。除了训练民兵外,他还继续参加部队的训练。为了把民兵训练和自己的训练都搞好,他每天很早即起床,到民兵集训地,5点准时给民兵上课,8点结束,然后再回到部队参加游泳训练。
7月14日,王杰给民兵们上课,内容是绊发防步兵应用地雷实爆。这种地雷不加导火索,要求瞬间爆炸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抗日战争期间就在民兵中广泛运用,但在实物训练时,带有一定危险性。这天清晨,王杰一早起来给当地“五保户”挑完水后,就独自到几十米外的小河边用拉火管连接雷管试爆,一是为实物教学做准备,二是先搞好试验以防止发生意外。他试爆了两次,都是成功的。
7点30分左右,王杰带领一个民兵班和人武干部共12人来到古连河附近的训练场。他先讲解了实爆要领,下达完训练课目后,开始做实爆示范。他捆好炸药包,将导火索、雷管、拉火管连在一起,然后把雷管插入炸药包中。这一切都做得十分熟练、顺利。做好示范后,王杰向围成一圈的12人讲解道:“我刚才所做的,就是炸药包的实爆连接步骤。做完这些后,下一步拉去拉火管的拉火栓,导火索就会点燃……”在场的民兵和人武干部认真地看着。
就在王杰进行讲解时,意外发生了:拉火装置失控,发生自燃,导火索突然燃烧起来,埋炸药包的土层里冒出白烟,火星喷溅着。有着丰富爆破经验的王杰知道,此时自己只要身体向后一仰,就可以脱离危险,但是在场的其他人并没有受过这方面训练,没有这个知识,都惊恐地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在导火索马上要烧完的那一刻,王杰大声喊道:“快闪开!”与此同时,他纵身跃起,扑向炸药包,用自己的身体把炸药包完全盖住。这时,轰的一声巨响,炸药包爆炸了。年仅23岁的王杰牺牲了,他用自己的粉身碎骨拯救了在场的12个人的生命。
师党委的最初结论把责任归到王杰身上
得救的民兵和人武干部迅速将王杰牺牲的情况报告给王杰所在的工兵营和县武装部。工兵营营长和教导员,县武装部部长和政委都来到现场。在炸药包炸出的大坑旁边,散落着一些王杰的碎骨碎肉和破碎衣服。他们听了当时在场的12个人的介绍后,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工兵营立即将王杰牺牲的情况上报师党委。师党委决定,派师政治部主任刘德一带领调查组到王杰所在的营、连和张楼公社,找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做好王杰的烈士认定和宣传他的事迹的工作。刘德一等到工兵营和张楼公社后,也被王杰的事迹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刘德一决定按因公牺牲的烈士来拟定并上报材料。
起草调查报告时,最关键的是要写清王杰牺牲的具体情节。在写具体情节时,调查组遇到一个问题:拉火管为什么会自燃?到底是因为拉火管自燃,还是因为王杰操作失误造成的爆炸?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王杰牺牲的性质认定。如果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并进行详细回答,报上去的材料也会因为存在疑问而被退回。
调查组和当时在现场的12个人一个一个谈话,听他们介绍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时离王杰牺牲的时间还不算长,在场的人都清楚地记着当时的情节。许多人还把笔记本拿来请调查组核对。王杰现场操作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步骤,都是现场12个人共同看见的,他们所回忆的王杰操作的情节完全一样。这说明:王杰的操作完全正确,根本不存在操作失当的问题。
但是,拉火管自燃仍然是困惑大家的一个问题,因为这样的事,实在是少之又少。在有调查组全体成员列席的营党委扩大会议上,大家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拉火管怎么会自燃呢?这不可能,除非有人预先在拉火管上做了手脚。甚至有人说:这是一起人为的恶性事故。这个说法一提出,立即改变了调查组的调查方向。于是,调查组开始着手进行是否有人搞破坏活动的调查。
调查组同邳县人武部、张楼公社的一些干部对王杰牺牲前几天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特别是对王杰牺牲当天是否有人经手武器装备或者接触炸药的情况进行反复调查。那个年代,地主、富农以及参加过反革命组织等有历史问题的人,是专政对象。调查组对张楼的这类人在那几天的活动都进行了详细调查,连他们家属的活动也调查了,没有发现他们有接触武器装备特别是炸药的行动。调查组又扩大范围,对那几天可能接触武器和炸药的人都进行了调查,结果仍然是没有人在那几天接触武器特别是炸药。于是,“有阶级敌人做手脚”的疑点被排除了。
这时,有人对王杰提出了怀疑。因为经过调查,那几天接触武器装备特别是炸药的,王杰最多,而且在王杰牺牲当天,只有他接触过炸药。但这种怀疑又站不住脚,如果说王杰故意搞破坏活动,闹出事故,怎么也说不通。有的人说:王杰可能在入党问题上搞投机,想通过制造炸药爆炸时自己英勇救人的假象,来捞取政治资本。
王杰所在连连长、指导员都站出来为王杰辩护。他们反驳道:王杰如果是投机,决不会把自己炸死。自己都牺牲了,人都不在了,又怎么能谈得上入党问题?
这时,师党委打来电话,催促调查组尽快拿出调查结果。刘德一只好将调查的情况和关于王杰牺牲性质认定的不同意见加以综合,写成一个汇报提纲。汇报提纲中把王杰故意搞破坏排除了。
王杰的牺牲也惊动了军里,军党委也在向师党委要调查结果,因此,师党委接到刘德一等电话报来的情况后,马上召开师党委会议。会上,师党委大多数成员认定,王杰是好同志,是因公牺牲的。他们同意排除王杰个人故意搞破坏活动或者王杰为入党而制造英勇救人假象的说法。但是,根据调查组报来的情况,当时只有王杰自己接触过爆炸设备和材料,又排除了阶级敌人破坏的可能,而营党委扩大会议上又有很多人提出拉火管不可能自燃,这样,就只剩下王杰个人操作失误的一种可能了。师党委经过反复研究后,最后只好根据调查组的电话报告,把
生死关头,王杰舍己救人
1942年10月,王杰出生于山东省金乡县,后过继给伯父。1961年8月入伍。1962年2月加入共青团。
王杰年年被评为优秀战士,两次荣立三等功,并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和一级爆破技术能手。1964年1月,王杰任副班长,后任班长。
1958年毛泽东提出“大办民兵师”后,全国各地都办有民兵组织。1962年,毛泽东提出民兵工作要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后,各地民兵的训练也特别严格。解放军除了平时的训练外,还担负帮助地方武装部训练民兵的任务。1965年6月,王杰所在的工兵营来到江苏省邳县张楼公社野营,在运河里进行游泳训练。6月底,邳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找到营长,请求工兵营选派教练员帮助训练张楼公社民兵地雷班。营长和教导员决定派王杰去当教练员。
王杰接受任务后,再次温习了已经很熟悉的教材,对训练器材也进行反复检点,做了充分的准备。除了训练民兵外,他还继续参加部队的训练。为了把民兵训练和自己的训练都搞好,他每天很早即起床,到民兵集训地,5点准时给民兵上课,8点结束,然后再回到部队参加游泳训练。
7月14日,王杰给民兵们上课,内容是绊发防步兵应用地雷实爆。这种地雷不加导火索,要求瞬间爆炸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抗日战争期间就在民兵中广泛运用,但在实物训练时,带有一定危险性。这天清晨,王杰一早起来给当地“五保户”挑完水后,就独自到几十米外的小河边用拉火管连接雷管试爆,一是为实物教学做准备,二是先搞好试验以防止发生意外。他试爆了两次,都是成功的。
7点30分左右,王杰带领一个民兵班和人武干部共12人来到古连河附近的训练场。他先讲解了实爆要领,下达完训练课目后,开始做实爆示范。他捆好炸药包,将导火索、雷管、拉火管连在一起,然后把雷管插入炸药包中。这一切都做得十分熟练、顺利。做好示范后,王杰向围成一圈的12人讲解道:“我刚才所做的,就是炸药包的实爆连接步骤。做完这些后,下一步拉去拉火管的拉火栓,导火索就会点燃……”在场的民兵和人武干部认真地看着。
就在王杰进行讲解时,意外发生了:拉火装置失控,发生自燃,导火索突然燃烧起来,埋炸药包的土层里冒出白烟,火星喷溅着。有着丰富爆破经验的王杰知道,此时自己只要身体向后一仰,就可以脱离危险,但是在场的其他人并没有受过这方面训练,没有这个知识,都惊恐地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在导火索马上要烧完的那一刻,王杰大声喊道:“快闪开!”与此同时,他纵身跃起,扑向炸药包,用自己的身体把炸药包完全盖住。这时,轰的一声巨响,炸药包爆炸了。年仅23岁的王杰牺牲了,他用自己的粉身碎骨拯救了在场的12个人的生命。
师党委的最初结论把责任归到王杰身上
得救的民兵和人武干部迅速将王杰牺牲的情况报告给王杰所在的工兵营和县武装部。工兵营营长和教导员,县武装部部长和政委都来到现场。在炸药包炸出的大坑旁边,散落着一些王杰的碎骨碎肉和破碎衣服。他们听了当时在场的12个人的介绍后,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工兵营立即将王杰牺牲的情况上报师党委。师党委决定,派师政治部主任刘德一带领调查组到王杰所在的营、连和张楼公社,找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做好王杰的烈士认定和宣传他的事迹的工作。刘德一等到工兵营和张楼公社后,也被王杰的事迹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刘德一决定按因公牺牲的烈士来拟定并上报材料。
起草调查报告时,最关键的是要写清王杰牺牲的具体情节。在写具体情节时,调查组遇到一个问题:拉火管为什么会自燃?到底是因为拉火管自燃,还是因为王杰操作失误造成的爆炸?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王杰牺牲的性质认定。如果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并进行详细回答,报上去的材料也会因为存在疑问而被退回。
调查组和当时在现场的12个人一个一个谈话,听他们介绍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时离王杰牺牲的时间还不算长,在场的人都清楚地记着当时的情节。许多人还把笔记本拿来请调查组核对。王杰现场操作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步骤,都是现场12个人共同看见的,他们所回忆的王杰操作的情节完全一样。这说明:王杰的操作完全正确,根本不存在操作失当的问题。
但是,拉火管自燃仍然是困惑大家的一个问题,因为这样的事,实在是少之又少。在有调查组全体成员列席的营党委扩大会议上,大家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拉火管怎么会自燃呢?这不可能,除非有人预先在拉火管上做了手脚。甚至有人说:这是一起人为的恶性事故。这个说法一提出,立即改变了调查组的调查方向。于是,调查组开始着手进行是否有人搞破坏活动的调查。
调查组同邳县人武部、张楼公社的一些干部对王杰牺牲前几天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特别是对王杰牺牲当天是否有人经手武器装备或者接触炸药的情况进行反复调查。那个年代,地主、富农以及参加过反革命组织等有历史问题的人,是专政对象。调查组对张楼的这类人在那几天的活动都进行了详细调查,连他们家属的活动也调查了,没有发现他们有接触武器装备特别是炸药的行动。调查组又扩大范围,对那几天可能接触武器和炸药的人都进行了调查,结果仍然是没有人在那几天接触武器特别是炸药。于是,“有阶级敌人做手脚”的疑点被排除了。
这时,有人对王杰提出了怀疑。因为经过调查,那几天接触武器装备特别是炸药的,王杰最多,而且在王杰牺牲当天,只有他接触过炸药。但这种怀疑又站不住脚,如果说王杰故意搞破坏活动,闹出事故,怎么也说不通。有的人说:王杰可能在入党问题上搞投机,想通过制造炸药爆炸时自己英勇救人的假象,来捞取政治资本。
王杰所在连连长、指导员都站出来为王杰辩护。他们反驳道:王杰如果是投机,决不会把自己炸死。自己都牺牲了,人都不在了,又怎么能谈得上入党问题?
这时,师党委打来电话,催促调查组尽快拿出调查结果。刘德一只好将调查的情况和关于王杰牺牲性质认定的不同意见加以综合,写成一个汇报提纲。汇报提纲中把王杰故意搞破坏排除了。
王杰的牺牲也惊动了军里,军党委也在向师党委要调查结果,因此,师党委接到刘德一等电话报来的情况后,马上召开师党委会议。会上,师党委大多数成员认定,王杰是好同志,是因公牺牲的。他们同意排除王杰个人故意搞破坏活动或者王杰为入党而制造英勇救人假象的说法。但是,根据调查组报来的情况,当时只有王杰自己接触过爆炸设备和材料,又排除了阶级敌人破坏的可能,而营党委扩大会议上又有很多人提出拉火管不可能自燃,这样,就只剩下王杰个人操作失误的一种可能了。师党委经过反复研究后,最后只好根据调查组的电话报告,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