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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是我国股票市场上的一支新生力量,对于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更具备标准高层主体的资格,更有条件像基于市场契约所形成的企业那样进行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那么,乡镇企业改制上市以后,它们筹集长期资金将如何选择融资方式?或者说,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有何偏好?这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