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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编查馆是晚清法制改革时期考察立宪与起草宪法的中央机关,同时还承担着修订其他基本法律的工作.与此同时,清末中央机构还有一个修订法律馆,该馆负责一般法律的起草与编撰.那么宪政编查馆与修订法律馆在修订法律的事务中有何交叉或区别?两个机构修订法律的权限如何划分?修订法律馆是否为宪政编查馆的下属机构?这都是晚清法制改革中亟待考证的问题.本文即以此为视角,研究晚清法制改革的制度建构与立法成就,进而分析晚清法制改革的成绩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