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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让学生多一些主动学习的机会,给学生充分表现的机会,这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激发他们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音乐课堂学习之中。本文探讨学生在歌曲学习、音乐欣赏、器乐练习和考核评价时是如何参与课堂教学的。只有充分参与,学生才会真正体验到音乐的“灵魂”所在,教师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和自豪。
关键词: 参与式教学 音乐课堂 课堂应用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学生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烈。”让学生多一些主动学习的机会,给学生充分表现的机会,这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对于音乐教师来说,同样需要把握学生的这一心理特征,让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教学之中,让他们在音乐的海洋中不断探索发现,从中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成为音乐教学主人。作为一名音乐教师,笔者认为参与式音乐教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自主参与歌曲学习
提到歌曲教学,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的是老师唱一句,学生学一句,这种传统而又枯燥的教学方式,既破坏了歌曲的完整性,又降低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它像一堵墙挡住了学生们体验音乐的步伐。那么怎样才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歌曲教学与体验音乐、感受音乐联系起来呢?这就需要教师有目的地引导学生参与,以达到更好的课堂效果。如初一年级的《青春舞曲》,是一首维吾尔族歌曲,节奏明快、活泼,具有舞蹈性。在歌曲教学中,可以配合新疆舞蹈中的一些基本动作,让学生边歌边舞,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歌曲的基本节奏,还有助于学生感受蕴藏其中的节奏美和充满青春活力的舞蹈美。这样的课堂学生唱得认真、演得投入、气氛活跃,教学目的和任务自然比较容易完成。
二、自由参与音乐欣赏
音乐欣赏课是音乐课堂教学的一项主要教学内容,其首要目的是: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欣赏音乐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音乐欣赏教学作为一种课堂教学的模式,若仅停留在用自己的听觉器官单纯去听是不够的。那么如何发挥音乐欣赏的最大功效?这就需要教师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共同参与、主动体验,从中获得表现音乐的机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如学习初一年级第三单元的《伏尔加船夫曲》时,可以先给学生讲述该曲的背景:在沙皇统治下的俄国人民群众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却忍辱负重,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担负起历史的重任。欣赏音乐时,让一组学生参照列宾的油画《伏尔加纤夫》,随着《伏尔加船夫曲》的歌声,做纤夫拉纤的即兴表演,给予学生充分的想象空间,学生自然就能体会到乐曲的速度、情绪等,这样学生也就会更容易理解乐曲,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当然,在音乐欣赏课中,还可以采用一些其他形式的参与活动,如依据乐曲的主题旋律,试着填写歌词等方式,同样能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自我参与器乐练习
著名音乐心理学家詹姆士·墨塞尔曾讲过:“器乐教学可以说是通往更好体验音乐的桥梁,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个广泛的音乐学习领域。”因此,在器乐学习中教师应当鼓励每个学生就地取材,积极参与,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接触到乐器,都有机会参与器乐演奏。尤其是打击乐器,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初中年级的学生好动,注意力不容易集中,但模仿力强、想象力强,好动手、好动脑,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这些特点,在教学中加以利用,从而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如用口琴或竖笛演奏了《斗笠舞》之后,再用碰铃、三角铁、沙锤、小军鼓等为乐曲编配打击乐伴奏,并用于合奏。除用这些固有的打击乐器之外,还可以让学生自制一些乐器,如用空矿泉水瓶装上沙子制成沙锤,把易拉罐的两头用剪刀剪去,然后蒙上牛皮纸,就成了最简单的小鼓,用铁丝串上汽水瓶盖子,那就是串铃。把这些学生自制的乐器和口琴、竖笛、三角铁、沙锤等乐器同台表演,再配合教师的钢琴演奏,一定会是一曲非常美妙的音乐。另外还可以让学生寻找一些大自然、生活中常见的物品直接作为乐器。如:用竹杠或木棍模仿“杵乐”敲击节奏,为歌曲伴奏,也能很好地烘托课堂气氛,起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四、自律参与考核评价
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学科,它给予学生的是丰富的情感体验和美的熏陶。作为音乐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评价,也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分数或简单的优良评价。以往的歌曲考试经常是教师安排内容,学生被动“作业”,学生对此不感兴趣,一旦发挥不好,就会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音乐新课标中提出让学生做到“当众、自信、有表情地歌唱”的学习目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可在考核评价时“改考为演”,举办一个“课本歌曲演唱、演奏会”,给学生一个展示才能、表现自我的“小舞台”,由学生自己主持,自己打分。“演唱、演奏会”的内容是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一首课本中的歌曲来演唱,擅长演奏乐器的同学也可以演奏。这种形式的考评,学生没有压力,可以尽情发挥,全身心地投入到演唱和表演之中,在欢声笑语中完成考试内容,使他们充分体验到学习的快乐。
学生是音乐教学中的主体,更是音乐教学的重要载体。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音乐课堂学习之中。只有充分参与,学生才会真正体验到音乐的“灵魂”所在,教师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和自豪。
关键词: 参与式教学 音乐课堂 课堂应用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学生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烈。”让学生多一些主动学习的机会,给学生充分表现的机会,这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对于音乐教师来说,同样需要把握学生的这一心理特征,让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教学之中,让他们在音乐的海洋中不断探索发现,从中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成为音乐教学主人。作为一名音乐教师,笔者认为参与式音乐教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自主参与歌曲学习
提到歌曲教学,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的是老师唱一句,学生学一句,这种传统而又枯燥的教学方式,既破坏了歌曲的完整性,又降低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它像一堵墙挡住了学生们体验音乐的步伐。那么怎样才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歌曲教学与体验音乐、感受音乐联系起来呢?这就需要教师有目的地引导学生参与,以达到更好的课堂效果。如初一年级的《青春舞曲》,是一首维吾尔族歌曲,节奏明快、活泼,具有舞蹈性。在歌曲教学中,可以配合新疆舞蹈中的一些基本动作,让学生边歌边舞,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歌曲的基本节奏,还有助于学生感受蕴藏其中的节奏美和充满青春活力的舞蹈美。这样的课堂学生唱得认真、演得投入、气氛活跃,教学目的和任务自然比较容易完成。
二、自由参与音乐欣赏
音乐欣赏课是音乐课堂教学的一项主要教学内容,其首要目的是: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欣赏音乐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音乐欣赏教学作为一种课堂教学的模式,若仅停留在用自己的听觉器官单纯去听是不够的。那么如何发挥音乐欣赏的最大功效?这就需要教师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共同参与、主动体验,从中获得表现音乐的机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如学习初一年级第三单元的《伏尔加船夫曲》时,可以先给学生讲述该曲的背景:在沙皇统治下的俄国人民群众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却忍辱负重,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担负起历史的重任。欣赏音乐时,让一组学生参照列宾的油画《伏尔加纤夫》,随着《伏尔加船夫曲》的歌声,做纤夫拉纤的即兴表演,给予学生充分的想象空间,学生自然就能体会到乐曲的速度、情绪等,这样学生也就会更容易理解乐曲,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当然,在音乐欣赏课中,还可以采用一些其他形式的参与活动,如依据乐曲的主题旋律,试着填写歌词等方式,同样能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自我参与器乐练习
著名音乐心理学家詹姆士·墨塞尔曾讲过:“器乐教学可以说是通往更好体验音乐的桥梁,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个广泛的音乐学习领域。”因此,在器乐学习中教师应当鼓励每个学生就地取材,积极参与,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接触到乐器,都有机会参与器乐演奏。尤其是打击乐器,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初中年级的学生好动,注意力不容易集中,但模仿力强、想象力强,好动手、好动脑,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这些特点,在教学中加以利用,从而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如用口琴或竖笛演奏了《斗笠舞》之后,再用碰铃、三角铁、沙锤、小军鼓等为乐曲编配打击乐伴奏,并用于合奏。除用这些固有的打击乐器之外,还可以让学生自制一些乐器,如用空矿泉水瓶装上沙子制成沙锤,把易拉罐的两头用剪刀剪去,然后蒙上牛皮纸,就成了最简单的小鼓,用铁丝串上汽水瓶盖子,那就是串铃。把这些学生自制的乐器和口琴、竖笛、三角铁、沙锤等乐器同台表演,再配合教师的钢琴演奏,一定会是一曲非常美妙的音乐。另外还可以让学生寻找一些大自然、生活中常见的物品直接作为乐器。如:用竹杠或木棍模仿“杵乐”敲击节奏,为歌曲伴奏,也能很好地烘托课堂气氛,起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四、自律参与考核评价
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学科,它给予学生的是丰富的情感体验和美的熏陶。作为音乐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评价,也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分数或简单的优良评价。以往的歌曲考试经常是教师安排内容,学生被动“作业”,学生对此不感兴趣,一旦发挥不好,就会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音乐新课标中提出让学生做到“当众、自信、有表情地歌唱”的学习目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可在考核评价时“改考为演”,举办一个“课本歌曲演唱、演奏会”,给学生一个展示才能、表现自我的“小舞台”,由学生自己主持,自己打分。“演唱、演奏会”的内容是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一首课本中的歌曲来演唱,擅长演奏乐器的同学也可以演奏。这种形式的考评,学生没有压力,可以尽情发挥,全身心地投入到演唱和表演之中,在欢声笑语中完成考试内容,使他们充分体验到学习的快乐。
学生是音乐教学中的主体,更是音乐教学的重要载体。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音乐课堂学习之中。只有充分参与,学生才会真正体验到音乐的“灵魂”所在,教师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