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召回制度之完善

来源 :今日湖北·下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ll04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产品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文重点围绕产品召回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立法的不足展开,最后落脚到如何完善产品召回制度,以求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召回制度 消费者权益 立法完善
  一、产品召回制度概论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生产者对缺陷产品通过修理、更换、退货、销毁等方式,来消除产品可能引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产品召回制度是针对由于厂家原因所造成的批量性问题而出现的处理办法。召回制度的核心是对于产品缺陷和厂家责任的认定。根据各国相关立法或经验,召回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愿认证,强制召回”,一种是“强制认证,自愿召回”。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实行产品强制召回制度。
  二、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
  产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完善企业信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潜力。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立法对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进行相应的规制。该制度只是在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里有所体现。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制造这、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从产品召回制度的角度看,该条文中“产品质量不合格”这一表述并不准确。是否合格的衡量主要看其标准,但符合标准并不意味着产品就不存在缺陷。
  《合同法》第60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招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从以上规定可以得知,销售商对消费者负有产品瑕疵担保义务,当产品存在缺陷或者侵害购买者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遗憾的是,合同效力仅对合同缔约双方产生效力,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在遭受缺陷产品侵害或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无法顺利地依据合同请求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合同法》无法保护合同缔约方以外的消费者。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了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若干情形。现行法律体系中,与缺陷产品联系最紧密的就是《产品质量法》,但是,《产品质量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必须以产品对消费者发生损害为前提,并不能积极地防范消费者被侵害。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求厂商承担相应责任,仅限于受损害的个人消费者,其他购买该类产品的广大消费者并不能因此面授缺陷产品的危害。
  三、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很健全,市场经营者受不良思想的驱使生产伪劣产品,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行政监督管理不严等因素,使得我国消费者的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完善产品召回法律规范体系
  产品安全与广大消费群众的人身健康密切相关,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仅仅局限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层面,那么其目的必然不会得到很好的实现。只有提高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层次,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有效地调节产品召回中的各种关系。因此,应该加快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步伐。扩大产品召回的范围,加强对缺陷产品的监督力度。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应该形成以《产品质量法》为基本法,其他单行法为特别法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健全产品信息系统,明确召回范围
  产品召回制度的施行必须以具备充分有效的信息为前提。及时发现产品缺陷,并针对该缺陷采取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对消费者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是产品召回制度的题中之义。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迅速、高效的信息收集系统,并且要求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和生产商以各种方式发布产品召回的信息。同时,在产品召回过程中,一般会同时发生逆向物流和客户服务改善。这就要求生产商做到两个方面的可追溯性:一是产品及零配件一旦出现了召回的事由,很快就可以明确问题和用户,达到召回效果。
  (三)加强有效监管,健全配套机制
  在现实实践中,汽车出了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问题,这是让所有车主最头疼的问题。在中国,最普遍的做法是先找4S店,再逐层从4S店投诉生产企业,投诉过程中的内耗不计其数,最终,很大部分的车主会自掏腰包解决问题,而少部分的坚决者虽然要求强烈,但最终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正面回应,这就反映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仍然缺乏有效监管,惩罚标准较低,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并提供社会各界发布汽车故障的信息渠道,相关责任认定和产品缺陷预警制度、产品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配套机制亟待建立。
  (四)建立严格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
  我国现有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责任的规定缺乏威慑力。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对缺陷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有关附随义务都予以明文规定,以促进召回制度立法的完善。建立严格的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认真履行召回义务,有效地对缺陷产品进行控制和管理。在我国简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当明确缺陷产品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以及赔偿标准,对于隐瞒质量问题,回避召回的要予以严惩。通过重罚,甚至将其逐出市场,来起到惩治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
  (五)加大对召回的宣传
  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需要依赖一系列法律以及配套措施的互相配合。仅仅依靠法律,并不能充分发挥该制度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的作用。我国刚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比伊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方式加大对召回事项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召回制度的认识,提高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观念,促使生产者提高质量并勇于承担召回义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J].法学家,2008(2).
  [2]刘科.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其他文献
本届中央政府提出城镇化建设设想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社会投资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意愿也在不断增强。笔者通过对大量金融机构的调研,基本摸清
由于房地产所交付的产品是商品房,面对的是广大的业主,如果商品房出现任何问题,将会影响房地产商品房的销售。甚至会引起投诉。也就是说,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不同于建筑公司简单的
[摘要]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下,城市的安全隐患日益增加,对消防的挑战也愈加艰巨。本文通过介绍几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气体灭火剂,如七氟丙烷和三氟甲烷等含氟气体、二氧化碳和惰性气体,并对其各自性能进行分析比较。最后,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和气体灭火剂的不同性能,在化工企业救火任务中做出不同的选择。  [关键词]化工企业  气体灭火技术  消防  应用  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
摘要:流行音乐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要重视流行音乐人才的培养。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养和能力;强化专业课程建设,提高人才核心竞争力;加强实践能力建设,提高人才社会服务力。  关键词:高校 流行音乐 人才培养 模式  随着城市化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愈加蓬勃,随之而来,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也愈加强烈。而伴随着文化产业的繁荣,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天津的徐润达、柏均和、俞海潮、彭一刚、陶建华五位全国政协委员集体提交了一份提案,主题直接指向中国的银行体制.rn尽管有关银行体制的讨论已经汗牛充栋,不再是一个新鲜的
摘 要 为了谋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积累政绩,地方政府的眼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土地上,”未报即用”成为首选,因为它成本最低,又最不易被发现。全国31个省市无一例外存在”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现象不得不引发思考。本文从”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的原因入手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对遏止此行为有所裨益。  关键词 “未报即用” 土地违法 政府问责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