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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技的发展对于我国案件侦查方面的影响也是很显著的,尤其是利用通信信息痕迹,它的保密特性、时限特性和复杂特性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介绍通信信息痕迹的相关概念,阐述其在案件侦查方面的应用,在对IC卡电话、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的信息痕迹的处理上,需要应用不同的措施,其工作过程中有秘密和公开两方面的信息手段,在案件侦查上有很多的成功应用,但是其中仍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应该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关键词】痕迹检验 通信信息痕迹 侦查谋略
新时期下,我国犯罪案件处理困难程度也在不断加大,很多高科技的犯罪需要高科技的手段进行侦破,这其中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信息痕迹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对侦破案件有很大的帮助,犯罪的产生必然有信息的传递,完全隔绝的环境是不可能出现的,信息的记录和查询是其中必须进行的侦查项目。
一、通信信息痕迹
(一)通信信息痕迹简介
信息是虚幻的,通过感官来进行感受,它作为人类与生俱来交流手段的演化,必须要有媒介来进行传播。古时候是信件和口信,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手机流行、电话的普及使信息的传递快速而准确,磁带、光盘、U盘等储存设备也属于信息传递的媒介,在进行信息的即时或者储存式的传递时,必然会有信息的保存,这就会留下信息的痕迹,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极为有用的资料,这些信息和很多实际的犯罪信息如指纹等一样重要,需要相关人员的关注。
通信信息痕迹是由主呼人向被呼人传递信息时,在通信媒体上留下的特殊痕迹,其痕迹的形成具备痕迹检验学关于痕迹形成三要素的构成要件。根据信息的来源,可以分为动态信息痕迹和静态信息痕迹。
动态信息痕迹包括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过程中利用相关的通信工具进行实时的信息传递,包括手机、固定电话、无线通信工具等等,这个过程必然出现信息的遗留,产生相关通信信息痕迹,它在侦破过程中需要警方及时的获取,难以对其加以控制是其最大的缺点,信息的更换速度太快也让痕迹识别有了障碍。
静态信息痕迹主要指犯罪人员已经作案,在当时留下的手机或电话的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还包括通讯工具本身的综合技术指标。保存完好的静态通信信息是很有价值的,它对于侦查的意义更加重大,可以从中较为容易的获得重要信息。
通信信息痕迹有指向性、时限性、复杂性和保密性四个特性,根据犯罪人员的具体从相关通信公司得到的信息是很明确的,它包括呼叫人和被呼叫人双方的信息,单方无法完成信息的传递,在发出和接收过程中才构成了信息痕迹的产生。通信信息保存在很有限的储存设备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信息的储存会使旧信息丢失,这就要求及时的获取信息。通信信息的筛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复杂性给办案人员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培训素质过硬的警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考虑,这些经验必须在实践中进行锻炼。通信信息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在法律上不能由一个人任意的获取,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当犯罪人员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设置密码保护相关信息,这就为警方破案设置了障碍。
(二)通信信息痕迹的提取与利用
通信信息痕迹中包括程控电话信息痕迹、IC卡电话信息痕迹、移动电话信息痕迹等,其提取和利用方式也有很多种。
对于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来说,对其信息痕迹的收集可以应用话务资料查询法、监听技术、地源反查法等,各大通信公司对于用户的相关通话记录是有记录的,包括通信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通话日期等,警方可以通过相关人员的账单查询获取这些信息,分析痕迹得到需要的结果。对于街边电话也是如此,并且在相对应的电话亭内也有相关的记录,一般有20多条信息记录,必须进行及时的获取。现代通信工具的发达,很多手机的记录功能很强大,可以保存相关信息,在犯罪人员降低的警惕性下获得证据。监听手段是我国警方利用比较多的方式,尤其是大体确定犯罪人员的时候,对其进行实时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避免案件再次发生的有效途径,这需要通信公司的紧密配合。很多电话有虚拟信息的,在一定时间内利用高科技手段可以确定其所在位置,及时发现犯罪人员的地理位置很有意义的信息。各种手段的利用就是为了及时获取和犯罪人员相关的信息,尽可能早的进行嫌疑人的抓捕。对于IC电话来说,还可以通过其卡号的记录来获得相关的信息痕迹,IC卡卡号作为IC卡电话的识别和计费代码,它由发行商代码、省编码、地区编码、面值代码、识别代码等共计16位数码组合构成。这些信息都会在通话过程中被记录下来。
二、利用通信信息痕迹破案的侦查谋略
对于案件来说,及时的侦破需要每个办案人员的积极思考,这其中就要有谋略,创新性的策略可以使犯罪人员防不胜防,更好更快的将其抓获。通信信息侦查工作所蕴涵的公开与秘密手段,为侦查谋略的运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广泛的施展空间。
利用假冒的信息聯络人进行虚拟诱惑,这是警方合法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信息获取的有效途径,犯罪人员对信息工具的过于相信会使办案人员有机可乘,得到有效信息。还可以通过通讯工具调虎离山,先进行貌似打草惊蛇的行动,然后将其逼出犯罪人员控制区域,使其得到控制。犯罪人员内部矛盾是可以积极利用的方面,利用通信手段,将其矛盾激化,自身瓦解警方可以坐收渔利。在一些绑架案件中,通过安抚信息是传递进行软控制也是通信手段重要的一方面,防止警方的暴露。用兵者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虚虚实实,不断变化,以桃代李,以静待变,迷惑引诱,以奇制胜。还可以在联络犯罪人员的过程中,尽可能的拖延时间,确定其地理位置为抓捕争取时间,它是信息痕迹获取的传统手段。
参考文献:
[1] 李双其,论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应对[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5).
[2] 徐公社,刑事侦查与信息的深度应用研究[C] ,郝宏奎,侦查论坛(8),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 李志刚.析痕迹检验在侦查中的作用[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4] 马忠红.手机信息的侦查方法研究[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关键词】痕迹检验 通信信息痕迹 侦查谋略
新时期下,我国犯罪案件处理困难程度也在不断加大,很多高科技的犯罪需要高科技的手段进行侦破,这其中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信息痕迹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对侦破案件有很大的帮助,犯罪的产生必然有信息的传递,完全隔绝的环境是不可能出现的,信息的记录和查询是其中必须进行的侦查项目。
一、通信信息痕迹
(一)通信信息痕迹简介
信息是虚幻的,通过感官来进行感受,它作为人类与生俱来交流手段的演化,必须要有媒介来进行传播。古时候是信件和口信,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手机流行、电话的普及使信息的传递快速而准确,磁带、光盘、U盘等储存设备也属于信息传递的媒介,在进行信息的即时或者储存式的传递时,必然会有信息的保存,这就会留下信息的痕迹,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极为有用的资料,这些信息和很多实际的犯罪信息如指纹等一样重要,需要相关人员的关注。
通信信息痕迹是由主呼人向被呼人传递信息时,在通信媒体上留下的特殊痕迹,其痕迹的形成具备痕迹检验学关于痕迹形成三要素的构成要件。根据信息的来源,可以分为动态信息痕迹和静态信息痕迹。
动态信息痕迹包括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过程中利用相关的通信工具进行实时的信息传递,包括手机、固定电话、无线通信工具等等,这个过程必然出现信息的遗留,产生相关通信信息痕迹,它在侦破过程中需要警方及时的获取,难以对其加以控制是其最大的缺点,信息的更换速度太快也让痕迹识别有了障碍。
静态信息痕迹主要指犯罪人员已经作案,在当时留下的手机或电话的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还包括通讯工具本身的综合技术指标。保存完好的静态通信信息是很有价值的,它对于侦查的意义更加重大,可以从中较为容易的获得重要信息。
通信信息痕迹有指向性、时限性、复杂性和保密性四个特性,根据犯罪人员的具体从相关通信公司得到的信息是很明确的,它包括呼叫人和被呼叫人双方的信息,单方无法完成信息的传递,在发出和接收过程中才构成了信息痕迹的产生。通信信息保存在很有限的储存设备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信息的储存会使旧信息丢失,这就要求及时的获取信息。通信信息的筛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复杂性给办案人员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培训素质过硬的警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考虑,这些经验必须在实践中进行锻炼。通信信息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在法律上不能由一个人任意的获取,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当犯罪人员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设置密码保护相关信息,这就为警方破案设置了障碍。
(二)通信信息痕迹的提取与利用
通信信息痕迹中包括程控电话信息痕迹、IC卡电话信息痕迹、移动电话信息痕迹等,其提取和利用方式也有很多种。
对于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来说,对其信息痕迹的收集可以应用话务资料查询法、监听技术、地源反查法等,各大通信公司对于用户的相关通话记录是有记录的,包括通信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通话日期等,警方可以通过相关人员的账单查询获取这些信息,分析痕迹得到需要的结果。对于街边电话也是如此,并且在相对应的电话亭内也有相关的记录,一般有20多条信息记录,必须进行及时的获取。现代通信工具的发达,很多手机的记录功能很强大,可以保存相关信息,在犯罪人员降低的警惕性下获得证据。监听手段是我国警方利用比较多的方式,尤其是大体确定犯罪人员的时候,对其进行实时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避免案件再次发生的有效途径,这需要通信公司的紧密配合。很多电话有虚拟信息的,在一定时间内利用高科技手段可以确定其所在位置,及时发现犯罪人员的地理位置很有意义的信息。各种手段的利用就是为了及时获取和犯罪人员相关的信息,尽可能早的进行嫌疑人的抓捕。对于IC电话来说,还可以通过其卡号的记录来获得相关的信息痕迹,IC卡卡号作为IC卡电话的识别和计费代码,它由发行商代码、省编码、地区编码、面值代码、识别代码等共计16位数码组合构成。这些信息都会在通话过程中被记录下来。
二、利用通信信息痕迹破案的侦查谋略
对于案件来说,及时的侦破需要每个办案人员的积极思考,这其中就要有谋略,创新性的策略可以使犯罪人员防不胜防,更好更快的将其抓获。通信信息侦查工作所蕴涵的公开与秘密手段,为侦查谋略的运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广泛的施展空间。
利用假冒的信息聯络人进行虚拟诱惑,这是警方合法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信息获取的有效途径,犯罪人员对信息工具的过于相信会使办案人员有机可乘,得到有效信息。还可以通过通讯工具调虎离山,先进行貌似打草惊蛇的行动,然后将其逼出犯罪人员控制区域,使其得到控制。犯罪人员内部矛盾是可以积极利用的方面,利用通信手段,将其矛盾激化,自身瓦解警方可以坐收渔利。在一些绑架案件中,通过安抚信息是传递进行软控制也是通信手段重要的一方面,防止警方的暴露。用兵者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虚虚实实,不断变化,以桃代李,以静待变,迷惑引诱,以奇制胜。还可以在联络犯罪人员的过程中,尽可能的拖延时间,确定其地理位置为抓捕争取时间,它是信息痕迹获取的传统手段。
参考文献:
[1] 李双其,论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应对[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5).
[2] 徐公社,刑事侦查与信息的深度应用研究[C] ,郝宏奎,侦查论坛(8),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 李志刚.析痕迹检验在侦查中的作用[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4] 马忠红.手机信息的侦查方法研究[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