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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典籍中,以方位命名的“四乡”被频繁记载,它与乡里制度中的“乡”同时并存,但本质不同,仅具有地域空间单元的性质.四乡形成于明代,在社会事务的组织中,基本作为组织单元加以利用.明初预备仓的设置为四乡提供了大致的框架,地方政府的屡次赈灾活动让民众产生了四乡的边界意识,而明中后期推行的保甲制度则让它具有了固定且清晰的边界标识,四乡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