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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的角度来探讨文化意象的翻译及相关问题。文化意象是一国语言文化的精华,文化意象的翻译过程是一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过程。如何处理文化意象中“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成为文化意象翻译的关键所在。本文在翻译目的论的框架下,通过对《红楼梦》两个全译本(杨宪益夫妇版本和霍克斯版本)中文化意象翻译实例的分析和比较,揭示目的论在处理文化意象时的指导作用及在翻译实践中的广泛应用,为文化意象的翻译提供了新的思路,为解决文化意象翻译中的“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提供了新的依据。
关键词: 翻译目的论 《红楼梦》 文化意象 英译本
一、关于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翻译目的论认为,目的法则是指导整个翻译行为的最高法则。翻译目的论最早诞生于德国。20世纪70-80年代之间,莱丝和威尔密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翻译目的论的文章和专著。这些文章和专著为后来功能翻译学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71年,莱斯在《翻译的可能与局限》一书中提出了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框架。她认为,在功能翻译理论中,译文要满足的预期功能要先于通常所说的对等功能。其后,她的学生威尔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跳出了语言学翻译理论的束缚,最终提出了翻译目的论,从此,翻译不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成为了一种有目的性的活动。
不同于以对等原则为基础的语言学翻译学派注重对原文的忠实,翻译目的论强调译文功能的实现。原文仅仅被看作是译文信息的来源。威尔密认为,翻译最高法则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整个翻译活动由翻译目的决定,既“结果决定方法”(Nord,2001:27-33)。除此之外,在目的论里还要另外两个翻译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但这两个法则都要从属于目的法则。很明显,在翻译目的论的框架下,整个翻译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不再是以往许多翻译理论所推崇的对于原文、对于作者的忠实,而是进行翻译活动的目的,即译文要实现的功能。
二、文化意象与文化意象的翻译
文化意象是一国语言文化的精华,突出反映了本国的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民族在不同的地理环境、生活习惯、文化传统、历史发展等的影响下,会形成独特的文化意象。而这些独特的文化意象往往难以别其他国家地区的人民所理解。在翻译活动中,如果处理这些独特的文化意象往往会对翻译效果和翻译目的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文化意象的成功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译者是否完成了肩负的文化传播的使命(唐述宗,2007)。由于各国文化间所存在的巨大文化差异,文化意象的翻译受到形象和意义两方面的制约,长期处于一种顾此失彼的境地。文化意象的翻译过程是一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过程。既要考虑到对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内涵的译介,又要考虑到译文读者的接受能力。如何处理文化意象中“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成为文化意象翻译的关键所在。例如:《红楼梦》妙玉判词《世难容》中的一句“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其中“兰”和“仙”是两个具有独特意义的文化意象。在中国古典文化中,兰花被喻为“花中四君子”之一,象征着“幽静,淡泊,高洁”,成为中国人感物喻志的象征。而“仙”则是道教文化中一个独特的文化意象,如,“仙风道骨”、“仙山琼阁”等。显然,无论是“兰”还是“仙”,对于不熟悉中国古典文化背景知识和道教文化的英语读者来说,对这两个文化意象的理解不可能像中文读者一样。是通过异化的翻译策略保留住“兰”和“仙”的形象,还是通过归化的策略直接翻译出其中的意义,就成了摆在译者面前的问题。
目前,国内外对文化意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翻译技巧的层面。从语义的角度探讨如何翻译文化意象,结合语境重点讨论文化意象的翻译方法,如直译法、意译法、加注法等。或是从文化的层面论述归化和异化两种处理方式的优劣。本文跳出以往从翻译技巧层面讨论文化意象翻译的束缚,通过对《红楼梦》两个全译本中文化意象翻译实例的分析和比较,从而揭示翻译目的论在处理文化意象时的指导作用及在翻译实践中广泛应用,为文化意象的翻译提供新的思路,为解决“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提供新的依据。
三、《红楼梦》两译本中文化意象翻译的比较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在世界文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吸引了国内外众多译者的注意力。对于译者而言,由于其中所包含的众多独特的中国古典文化因素,《红楼梦》的翻译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在这些众多的文化因素中,文化意象是最难以处理的因素之一。根据翻译目的论,翻译是一项具有目的性的活动。不同的翻译目的决定了不同的翻译方法,最终会得到不同的译文。因此,在不同的文化取向和翻译目的的指导下,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对原文中文化意象的翻译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如:
(1)原文:潇湘馆
杨译:Bamboo Lodge
霍译:the Naiad’s House
(2)原文:阿弥陀佛
杨译:Gracious Buddha;Buddha;Amide Buddha
霍译:God save my soul;Holy Name;Bless his Holy Name
(3)原文: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杨译: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
霍译: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4)原文: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杨译:Pity silly lads and plaintive maids hard to put to it to requite debts of breeze and moonlight.
霍译:Groan that love’s debts should be so hard to pay.
(5)原文: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杨译:Trough tears she watched the stream On the Clear and Bright Day;A thousand li the east wind blows,But her home in her dreams is far away.
霍译:In spring through tears at river band you gaze,Borne by the wind a thousand miles away.
(6)原文:怡红公子
杨译:The Happy Red Prince
霍译:Green Boy
(7)原文:鸳鸯道:“当中二五是杂七。”薛姨妈道:“织女牛郎会七夕。”
杨译:“In the middle and ‘two and five’ makes seven.”
“The Weaving Maid and Cowherd meet in heaven.”
注:Names of constellations in Chinese astronomy.According to Chinese folklore,the Weaving Maid and the Cowherd were lovers.
霍译:“Between them,two and five make seven.”
“On Seventh Night the lovers meet in heaven.”
在以上的7个例子中,显然杨译和霍译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当处理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因素时,杨氏会更加倾向于异化,而霍克斯则更习惯于使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尤其是在涉及到带有建筑名称、宗教词汇、自然词汇、节日、颜色等的文化意象的翻译时,这种倾向表现得更为明显。例如,对于例2中“阿弥陀佛”的翻译及例3中“天”的翻译,杨氏的译文保留了原文的形象,并试图向西方读者介绍他们相对陌生的佛教文化,而霍克斯则通过归化的翻译策略将原文的佛教文化意象替换成了带有基督教色彩的词汇,这样尽管原来文化意象中的形象丧失了,但读者更容易接受,提高了译文的可读性。同样,例7中,对于来源于中国古典神话中的“织女”和“牛郎”的翻译,杨氏通过异化的翻译策略保留了这两个神话人物的名称,并用加注的方式,进一步解释了这两个文化意象背后的含义,而霍克斯则从译文读者的角度出发,放弃了形象直接译出了其意义。这样的差别可以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寻求到依据。
对于杨宪益夫妇来说,《红楼梦》的翻译并非是一项自发的工作,而是受外文出版社委托,目的是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独特的古典文化。杨宪益夫妇接受这项工作的时候,国内外对《红楼梦》的研究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因此,在当时红学研究的特殊背景下,这项翻译任务既是文化交流,也带有一定的政治因素。这种特殊的翻译环境及杨氏夫妇本身对中国古典文化的热爱都决定了他们对中国古典文化的描述是原原本本,忠实于原文忠实于中国古典文化本身的。正如申丹所评论说:“杨译‘相当客观’地反映了原文。”(周珏亮,1994:131-140)在对文化意象的翻译中,这一点也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例1中将“潇湘馆”译成“Bamboo Lodge”,例4“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中的“风月债”译成“debts of breeze and moonlight”,例5“清明涕送江边望”中的“清明”译成“Clear and Bright Day”等。像这样的例子在杨译中比比皆是,杨宪益夫妇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文中文化意象的形象,向英文读者介绍了中华文化的独特形式,为的就是要达到传播中国古典文化的目的。
与杨宪益夫妇不同,霍克斯进行《红楼梦》翻译的目的相对要单纯得多。选择《红楼梦》作为源文本进行翻译活动,主要是由于故事本身对译者的吸引。霍克斯希望能够把这部小说介绍给西方读者,并且使他们获得与自己在阅读时同样的快乐(霍克斯,1973:15-46)。由于译文主要不是为了提供给学者们研究用的,而是为广大普通的读者服务的,霍克斯经常会顺从于自己的审美趣味,提高译文的可读性。可见霍克斯翻译活动的最主要目的,是使西方读者能够欣赏到原文的精彩之处,而不是介绍独特的中国古典文化。这样的翻译目的,使得霍克斯可以采用一种“可接受性”的翻译策略。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语言译得地道,读起来充满英国味的,在译界有口皆碑。霍克斯“英国味”的句子、篇章在译本中比比皆是。如对于《好了歌》英译,将英语成语“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翻译成“A case of ‘the toad on the ground wanting to eat the goose in the sky’.”,将“天鹅”这一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殊含义的文化意象翻译为“swan”而不是“goose”,暗合了英语成语“a wild-goose chase”(意为“荒谬之追求”),尽管脱离了原来意象中的形象,但译文使得西方读者心领神会。又如,在上文提到的例子中,霍克斯将“潇湘馆”译成“The Naiad’s House”(Naiad’s是希腊神话中河边湖滨仙女),将“风月债”译成“love’s debts”,“清明”译成“spring”。诸如此类归化式翻译,在霍克斯英译本中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犹如创作。
可见,把传播中国古典文化作为自己翻译活动主要目的的杨宪益夫妇,在译文中处理文化意象时通常会使用异化的翻译策略以保留原文中独特的文化意象。而脱下传播文化这一个责任的霍克斯在处理文化意象时往往可以更加随心所欲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相对来说,霍克斯在译文中更加重视对原文整体精神的把握,而不是某一个单纯的文化意象本身的译介。在不同翻译目的的驱使下,两版本译文的译者在处理《红楼梦》中文化意象时经常会使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便不足为奇了。为了传播古典文化,杨译偏向于异化的翻译策略,而以讲故事为目的的霍克斯则偏向于归化,这也再次说明了,当处理文化意象翻译中形象和意义的矛盾时,不一定要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大可根据翻译目的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从而形成不同译文,充分发挥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翻译目的论看来,结果决定手段,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方法是合理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实现了翻译目的的译文,即是合格的可以接受的译文。评判一篇译文的好坏可以也必须将翻译目的纳入到评判的标准之中。
四、结语
文化意象翻译可视作整个翻译活动的一面镜子。文化意象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其与本国文化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研究如何翻译文化意象归根到底就是在研究如何翻译本国文化,或者说,如何通过翻译传承并传播本国文化。将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引入到文化意象的研究当中,将翻译目的的实现作为译者的主要目标,翻译目的成为影响译者选择翻译策略和翻译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从而使得对于文化意象的翻译摆脱了单纯的忠实于原文的束缚,文化意象的翻译找到了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也为文化意象翻译的多样化,为译者在文化意象翻译中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Hawkes,David.The Story of the Stone.Hamond-sworth,Middlesex,England:Penguin,1973.
[2]Nord,Christiane.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3]Yang Hsien-yi
关键词: 翻译目的论 《红楼梦》 文化意象 英译本
一、关于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翻译目的论认为,目的法则是指导整个翻译行为的最高法则。翻译目的论最早诞生于德国。20世纪70-80年代之间,莱丝和威尔密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翻译目的论的文章和专著。这些文章和专著为后来功能翻译学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71年,莱斯在《翻译的可能与局限》一书中提出了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框架。她认为,在功能翻译理论中,译文要满足的预期功能要先于通常所说的对等功能。其后,她的学生威尔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跳出了语言学翻译理论的束缚,最终提出了翻译目的论,从此,翻译不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成为了一种有目的性的活动。
不同于以对等原则为基础的语言学翻译学派注重对原文的忠实,翻译目的论强调译文功能的实现。原文仅仅被看作是译文信息的来源。威尔密认为,翻译最高法则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整个翻译活动由翻译目的决定,既“结果决定方法”(Nord,2001:27-33)。除此之外,在目的论里还要另外两个翻译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但这两个法则都要从属于目的法则。很明显,在翻译目的论的框架下,整个翻译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不再是以往许多翻译理论所推崇的对于原文、对于作者的忠实,而是进行翻译活动的目的,即译文要实现的功能。
二、文化意象与文化意象的翻译
文化意象是一国语言文化的精华,突出反映了本国的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民族在不同的地理环境、生活习惯、文化传统、历史发展等的影响下,会形成独特的文化意象。而这些独特的文化意象往往难以别其他国家地区的人民所理解。在翻译活动中,如果处理这些独特的文化意象往往会对翻译效果和翻译目的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文化意象的成功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译者是否完成了肩负的文化传播的使命(唐述宗,2007)。由于各国文化间所存在的巨大文化差异,文化意象的翻译受到形象和意义两方面的制约,长期处于一种顾此失彼的境地。文化意象的翻译过程是一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过程。既要考虑到对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内涵的译介,又要考虑到译文读者的接受能力。如何处理文化意象中“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成为文化意象翻译的关键所在。例如:《红楼梦》妙玉判词《世难容》中的一句“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其中“兰”和“仙”是两个具有独特意义的文化意象。在中国古典文化中,兰花被喻为“花中四君子”之一,象征着“幽静,淡泊,高洁”,成为中国人感物喻志的象征。而“仙”则是道教文化中一个独特的文化意象,如,“仙风道骨”、“仙山琼阁”等。显然,无论是“兰”还是“仙”,对于不熟悉中国古典文化背景知识和道教文化的英语读者来说,对这两个文化意象的理解不可能像中文读者一样。是通过异化的翻译策略保留住“兰”和“仙”的形象,还是通过归化的策略直接翻译出其中的意义,就成了摆在译者面前的问题。
目前,国内外对文化意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翻译技巧的层面。从语义的角度探讨如何翻译文化意象,结合语境重点讨论文化意象的翻译方法,如直译法、意译法、加注法等。或是从文化的层面论述归化和异化两种处理方式的优劣。本文跳出以往从翻译技巧层面讨论文化意象翻译的束缚,通过对《红楼梦》两个全译本中文化意象翻译实例的分析和比较,从而揭示翻译目的论在处理文化意象时的指导作用及在翻译实践中广泛应用,为文化意象的翻译提供新的思路,为解决“形象和意义”的矛盾问题提供新的依据。
三、《红楼梦》两译本中文化意象翻译的比较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在世界文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吸引了国内外众多译者的注意力。对于译者而言,由于其中所包含的众多独特的中国古典文化因素,《红楼梦》的翻译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在这些众多的文化因素中,文化意象是最难以处理的因素之一。根据翻译目的论,翻译是一项具有目的性的活动。不同的翻译目的决定了不同的翻译方法,最终会得到不同的译文。因此,在不同的文化取向和翻译目的的指导下,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对原文中文化意象的翻译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如:
(1)原文:潇湘馆
杨译:Bamboo Lodge
霍译:the Naiad’s House
(2)原文:阿弥陀佛
杨译:Gracious Buddha;Buddha;Amide Buddha
霍译:God save my soul;Holy Name;Bless his Holy Name
(3)原文: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杨译: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
霍译: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4)原文: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杨译:Pity silly lads and plaintive maids hard to put to it to requite debts of breeze and moonlight.
霍译:Groan that love’s debts should be so hard to pay.
(5)原文: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杨译:Trough tears she watched the stream On the Clear and Bright Day;A thousand li the east wind blows,But her home in her dreams is far away.
霍译:In spring through tears at river band you gaze,Borne by the wind a thousand miles away.
(6)原文:怡红公子
杨译:The Happy Red Prince
霍译:Green Boy
(7)原文:鸳鸯道:“当中二五是杂七。”薛姨妈道:“织女牛郎会七夕。”
杨译:“In the middle and ‘two and five’ makes seven.”
“The Weaving Maid and Cowherd meet in heaven.”
注:Names of constellations in Chinese astronomy.According to Chinese folklore,the Weaving Maid and the Cowherd were lovers.
霍译:“Between them,two and five make seven.”
“On Seventh Night the lovers meet in heaven.”
在以上的7个例子中,显然杨译和霍译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当处理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因素时,杨氏会更加倾向于异化,而霍克斯则更习惯于使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尤其是在涉及到带有建筑名称、宗教词汇、自然词汇、节日、颜色等的文化意象的翻译时,这种倾向表现得更为明显。例如,对于例2中“阿弥陀佛”的翻译及例3中“天”的翻译,杨氏的译文保留了原文的形象,并试图向西方读者介绍他们相对陌生的佛教文化,而霍克斯则通过归化的翻译策略将原文的佛教文化意象替换成了带有基督教色彩的词汇,这样尽管原来文化意象中的形象丧失了,但读者更容易接受,提高了译文的可读性。同样,例7中,对于来源于中国古典神话中的“织女”和“牛郎”的翻译,杨氏通过异化的翻译策略保留了这两个神话人物的名称,并用加注的方式,进一步解释了这两个文化意象背后的含义,而霍克斯则从译文读者的角度出发,放弃了形象直接译出了其意义。这样的差别可以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寻求到依据。
对于杨宪益夫妇来说,《红楼梦》的翻译并非是一项自发的工作,而是受外文出版社委托,目的是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独特的古典文化。杨宪益夫妇接受这项工作的时候,国内外对《红楼梦》的研究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因此,在当时红学研究的特殊背景下,这项翻译任务既是文化交流,也带有一定的政治因素。这种特殊的翻译环境及杨氏夫妇本身对中国古典文化的热爱都决定了他们对中国古典文化的描述是原原本本,忠实于原文忠实于中国古典文化本身的。正如申丹所评论说:“杨译‘相当客观’地反映了原文。”(周珏亮,1994:131-140)在对文化意象的翻译中,这一点也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例1中将“潇湘馆”译成“Bamboo Lodge”,例4“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中的“风月债”译成“debts of breeze and moonlight”,例5“清明涕送江边望”中的“清明”译成“Clear and Bright Day”等。像这样的例子在杨译中比比皆是,杨宪益夫妇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文中文化意象的形象,向英文读者介绍了中华文化的独特形式,为的就是要达到传播中国古典文化的目的。
与杨宪益夫妇不同,霍克斯进行《红楼梦》翻译的目的相对要单纯得多。选择《红楼梦》作为源文本进行翻译活动,主要是由于故事本身对译者的吸引。霍克斯希望能够把这部小说介绍给西方读者,并且使他们获得与自己在阅读时同样的快乐(霍克斯,1973:15-46)。由于译文主要不是为了提供给学者们研究用的,而是为广大普通的读者服务的,霍克斯经常会顺从于自己的审美趣味,提高译文的可读性。可见霍克斯翻译活动的最主要目的,是使西方读者能够欣赏到原文的精彩之处,而不是介绍独特的中国古典文化。这样的翻译目的,使得霍克斯可以采用一种“可接受性”的翻译策略。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语言译得地道,读起来充满英国味的,在译界有口皆碑。霍克斯“英国味”的句子、篇章在译本中比比皆是。如对于《好了歌》英译,将英语成语“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翻译成“A case of ‘the toad on the ground wanting to eat the goose in the sky’.”,将“天鹅”这一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殊含义的文化意象翻译为“swan”而不是“goose”,暗合了英语成语“a wild-goose chase”(意为“荒谬之追求”),尽管脱离了原来意象中的形象,但译文使得西方读者心领神会。又如,在上文提到的例子中,霍克斯将“潇湘馆”译成“The Naiad’s House”(Naiad’s是希腊神话中河边湖滨仙女),将“风月债”译成“love’s debts”,“清明”译成“spring”。诸如此类归化式翻译,在霍克斯英译本中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犹如创作。
可见,把传播中国古典文化作为自己翻译活动主要目的的杨宪益夫妇,在译文中处理文化意象时通常会使用异化的翻译策略以保留原文中独特的文化意象。而脱下传播文化这一个责任的霍克斯在处理文化意象时往往可以更加随心所欲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相对来说,霍克斯在译文中更加重视对原文整体精神的把握,而不是某一个单纯的文化意象本身的译介。在不同翻译目的的驱使下,两版本译文的译者在处理《红楼梦》中文化意象时经常会使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便不足为奇了。为了传播古典文化,杨译偏向于异化的翻译策略,而以讲故事为目的的霍克斯则偏向于归化,这也再次说明了,当处理文化意象翻译中形象和意义的矛盾时,不一定要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大可根据翻译目的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从而形成不同译文,充分发挥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翻译目的论看来,结果决定手段,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方法是合理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实现了翻译目的的译文,即是合格的可以接受的译文。评判一篇译文的好坏可以也必须将翻译目的纳入到评判的标准之中。
四、结语
文化意象翻译可视作整个翻译活动的一面镜子。文化意象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其与本国文化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研究如何翻译文化意象归根到底就是在研究如何翻译本国文化,或者说,如何通过翻译传承并传播本国文化。将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引入到文化意象的研究当中,将翻译目的的实现作为译者的主要目标,翻译目的成为影响译者选择翻译策略和翻译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从而使得对于文化意象的翻译摆脱了单纯的忠实于原文的束缚,文化意象的翻译找到了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也为文化意象翻译的多样化,为译者在文化意象翻译中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Hawkes,David.The Story of the Stone.Hamond-sworth,Middlesex,England:Penguin,1973.
[2]Nord,Christiane.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3]Yang Hsien-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