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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的身份一直以来都被归类为国家干部,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上的内部行政关系。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高校人事制度的不断改革,使高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朝着相对平等的方向逐步发展。2000年,《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高校与教师之间新型法律关系的确立提供了有利的依据。本文从高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改革入手,对在聘任制度下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