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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西方协商民主还停留在学术层面上,中国实践协商民主已有一段历史,从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协商共和”,为了实现民族解放,建立现代化国家,中国的民主党派就扬弃了西方所推崇的对抗和竞争型的政治理念,自觉选择了协商民主,同共产党实现了多党合作,成功地实现了中国人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并且在建国之后,又实践协商民主近65年,进一步将协商民主这一理念程序化和制度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作系统论述,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成为报告中一大亮点,彰显出党中央顺应民心民意、坚定不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