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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共利益概念本身模糊不清,其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界限难以划分。本文从"公共利益"本身出发,结合其主体范围的不特定性、利益享有的共容性、非竞争性以及目的所具有的纯粹性特征与私益、国家利益相区别,并对实践中的公共利益进行类型化解读,以重新审视公益的内涵,期冀权利型公益、文化型公益所代表的公益类型的保护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