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去年国庆节前,国家税收方面的一项政策变动,使得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增资和资本到位着实忙活了一阵子。这是因为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对部分现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今后不再受理和审批个案减免进口税项目的申请。此外,新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下的进口设备,一律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然后每年退还20%,5年内予以全部退还。这在中国大力吸引外资的大环境下虽然没有引起什么轩然大波,但是依笔者陋见,这正是中国吸引外资政策的侧重点从政策优惠到注重整体投资环境的优化,使外资从“超国民待遇”走向“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转变。
在外资问题上,应该说我们目前面临着两大方面的课题:一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要逐步落实真正的“国民待遇”。这个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两方面:中国如何放开更多的市场领域以及取消外资过去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二是中国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吸引外资。
中国是一个守信用的国家,未来中国正在进一步兑现WTO的承诺,逐步放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如根据《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规定,在加入WTO后3年内取消贸易权审批制度,并且除国营贸易中规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和一部分商品的出口业务外,其他商品的贸易权可逐步放开。例如:外商投资企业“青岛三洋水产有限公司”近日就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增加了水产品、蔬菜类商品的收购及出口的经营范围。这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响应入世要求,逐步放开贸易领域的一个新尝试。随着我国贸易服务领域开放的扩大,必将进一步刺激国外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争取早日抢滩中国,在这个大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市场上“对内开放”的呼声正在增加。过去中国为吸引外资,事实上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很多的“超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享受了很多政策方面的优惠。例如,开发区就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方面。1.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外“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其工缴费免征增值税。2.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港口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方面。1.对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这在事实上对“本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形成了进入壁垒。使“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一开始就不是站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这样既不利于本土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外资企业的优化和竞争。
在新形势下,外资对中国市场环境的要求的重点,已经逐渐开始从单纯的优惠政策,转向对整体环境的规范和政策透明的要求。著名的国际管理咨询公司——A.T.科尔尼公司公布了2002年度全球FDI(跨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排名,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国度。A.T.科尔尼公司副总裁,全球经济政策委员会主席罗德盛先生在上海接受采访时表示:政治稳定、巨大的国内市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是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原因。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说,在当前世界经济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改革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使中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在吸收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使中国已成为全球瞩目的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事实上,中国政府也已经开始采取现实的动作,收紧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如上海市最近决定,从今年起,对浦东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补贴总额(即税收返还)将会减半。大部分外企的利润补贴总额,将从原来的14%减至7%。凡可以享受浦东“十五”计划政策(税收返还补贴)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受新政策影响。无论外商如何来揣度或者抱怨,都无助于改变一个基本趋势——中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将逐步收紧或减少,虽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在许多地方仍将保持优惠政策,但最终将过渡到不以优惠政策来引资的阶段。
由此可以看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体制是吸引外资的最大亮点,逐步减少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和改革经济体制是大局,是趋势。
吸引外资的思路改变了,但是“本土企业”要想与外资企业站在同样高的平台上竞争,外资企业要想做到与中国消费者的水乳交融,还有一段路程。这其中一个最大的根源,就在于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为三资企业贴着区别于其他中国企业的标签。这种标签的标志之一,就是尚在发生效力的有关三资企业的三个法律。
为三资企业贴上特殊的标签,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其必然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种区隔的做法,其实是里外不讨好。一方面,各地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使外国资本和企业实际上获得了超过其他中国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这种差别在税收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并引起其他中国企业的不满。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些经济领域对外开放有前有后,这又使得外国企业感到不公平。
在中国入世前的2001年4月和7月,外经贸部完成了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修订,修改内容主要包括4项被删除的规定:1、出口实绩的要求、限制内销和外汇资金收支安排的规定;2、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及其备案要求的规定;3、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尽先在中国采购的规定;4、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保持外汇平衡的规定。
相对于旧的三资企业法,修改后的法律是一种进步。但是,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三资法”未来应统一为一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并最终并入公司法,使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国国内企业处于同一地位、展开公平竞争,以完全符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我们正走在这条路上,并且已经不可能再回头了。
我们相信,“三资企业”这个说法在不久的将来会悄然退出中国的经济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等地位、公平竞争的中国企业。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国家的国土上,为同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服务,为同一个国家的GDP做着贡献。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
(编辑/海岩)
在外资问题上,应该说我们目前面临着两大方面的课题:一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要逐步落实真正的“国民待遇”。这个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两方面:中国如何放开更多的市场领域以及取消外资过去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二是中国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吸引外资。
中国是一个守信用的国家,未来中国正在进一步兑现WTO的承诺,逐步放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如根据《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规定,在加入WTO后3年内取消贸易权审批制度,并且除国营贸易中规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和一部分商品的出口业务外,其他商品的贸易权可逐步放开。例如:外商投资企业“青岛三洋水产有限公司”近日就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增加了水产品、蔬菜类商品的收购及出口的经营范围。这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响应入世要求,逐步放开贸易领域的一个新尝试。随着我国贸易服务领域开放的扩大,必将进一步刺激国外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争取早日抢滩中国,在这个大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市场上“对内开放”的呼声正在增加。过去中国为吸引外资,事实上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很多的“超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享受了很多政策方面的优惠。例如,开发区就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方面。1.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外“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其工缴费免征增值税。2.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港口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方面。1.对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这在事实上对“本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形成了进入壁垒。使“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一开始就不是站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这样既不利于本土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外资企业的优化和竞争。
在新形势下,外资对中国市场环境的要求的重点,已经逐渐开始从单纯的优惠政策,转向对整体环境的规范和政策透明的要求。著名的国际管理咨询公司——A.T.科尔尼公司公布了2002年度全球FDI(跨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排名,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国度。A.T.科尔尼公司副总裁,全球经济政策委员会主席罗德盛先生在上海接受采访时表示:政治稳定、巨大的国内市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是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原因。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说,在当前世界经济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改革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使中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在吸收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使中国已成为全球瞩目的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事实上,中国政府也已经开始采取现实的动作,收紧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如上海市最近决定,从今年起,对浦东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补贴总额(即税收返还)将会减半。大部分外企的利润补贴总额,将从原来的14%减至7%。凡可以享受浦东“十五”计划政策(税收返还补贴)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受新政策影响。无论外商如何来揣度或者抱怨,都无助于改变一个基本趋势——中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将逐步收紧或减少,虽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在许多地方仍将保持优惠政策,但最终将过渡到不以优惠政策来引资的阶段。
由此可以看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体制是吸引外资的最大亮点,逐步减少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和改革经济体制是大局,是趋势。
吸引外资的思路改变了,但是“本土企业”要想与外资企业站在同样高的平台上竞争,外资企业要想做到与中国消费者的水乳交融,还有一段路程。这其中一个最大的根源,就在于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为三资企业贴着区别于其他中国企业的标签。这种标签的标志之一,就是尚在发生效力的有关三资企业的三个法律。
为三资企业贴上特殊的标签,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其必然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种区隔的做法,其实是里外不讨好。一方面,各地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使外国资本和企业实际上获得了超过其他中国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这种差别在税收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并引起其他中国企业的不满。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些经济领域对外开放有前有后,这又使得外国企业感到不公平。
在中国入世前的2001年4月和7月,外经贸部完成了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修订,修改内容主要包括4项被删除的规定:1、出口实绩的要求、限制内销和外汇资金收支安排的规定;2、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及其备案要求的规定;3、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尽先在中国采购的规定;4、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保持外汇平衡的规定。
相对于旧的三资企业法,修改后的法律是一种进步。但是,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三资法”未来应统一为一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并最终并入公司法,使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国国内企业处于同一地位、展开公平竞争,以完全符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我们正走在这条路上,并且已经不可能再回头了。
我们相信,“三资企业”这个说法在不久的将来会悄然退出中国的经济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等地位、公平竞争的中国企业。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国家的国土上,为同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服务,为同一个国家的GDP做着贡献。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
(编辑/海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