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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科研单位的项目合同是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各方主体就研究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成果的形式、经费、完成时间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并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就成为科研院所科技活动管理的核心及关键所在。这方面的合同管理,贯穿在从开始签约、项目实施到完成整个过程的控制、协调和监督工作中,这里涉及到管理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合同执行的好坏与否,体现了单位的管理水平的高低。
二、科研院所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和问题
随着国家在技术创新、增强综合国力方面的投入,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在日常承担的各类合同项目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1、科研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科研院所的法律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相比,实力落后,一些单位并没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来抓,致使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中。
2、项目合同签约比率不高。一些委托和承担任务的单位之间因为是老关系,搞口头的“君子协议”,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之间贪图简单或仅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这些都为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3、项目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把关不严,相关的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不依法签订合同,而且履约的情况非常随意。一旦遇到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简单行事,反而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4、缺乏专职的法律人员参与,科技人员虽然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但在一些法律事务方面缺乏经验和知识,不能完全做到依法办事,发生违约行为也没有及时追究,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项目合同管理体制与科研院所的机制不合理造成的。很多时候研究部门只是重视纵向科研经费的增长,对项目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一些科研项目实施过程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健全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
首先要在项目合同管理上建立有效合理的制度,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实行项目合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任务分工。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单位法律人才的能力,开创有利于单位合同管理的新局面。同时在项目工作中法律管理人员要对业务工作内容有了解,为科研人员当好参谋,处理好“被动”与“主动”,“间接”与“直接”,“内部”与“外部”几个关系,主动在社会关注与需求方面开展研究项目,通过签定项目合同增加自主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研究课题的选取上要注重实效性、现实性和互动性,加大与相关院校、学会等单位的横向协作,是科研院所做好研究、服务各项工作的关键点。
四、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水平,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增强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扎实有效地进行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了解项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过程,更新观念,掌握合同的动态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技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在在科研任务各环节的畅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科研项目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建立项目合同内容的专业性及法律审查制度,对项目合同的内容,合同涉及的技术要求,项目合同的可行性,所需资金的可支配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专业技术审查;对合同签约对方的资质、合同的合法性等进行法律审查。
健全合同签约授权和审批制度,对外签订科研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委托法律顾问办理,其它签约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前,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各项目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或对单位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办理批准登记等相关手续。
完善项目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合同事务管理情况。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科研院所位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要抓住当前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从而提高科研单位的业务管理和决策水平。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特别的地位和作用,它应该与整个科研项目的管理相结合。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科研项目的预期目的,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科研单位的项目合同是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各方主体就研究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成果的形式、经费、完成时间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并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就成为科研院所科技活动管理的核心及关键所在。这方面的合同管理,贯穿在从开始签约、项目实施到完成整个过程的控制、协调和监督工作中,这里涉及到管理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合同执行的好坏与否,体现了单位的管理水平的高低。
二、科研院所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和问题
随着国家在技术创新、增强综合国力方面的投入,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在日常承担的各类合同项目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1、科研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科研院所的法律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相比,实力落后,一些单位并没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来抓,致使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中。
2、项目合同签约比率不高。一些委托和承担任务的单位之间因为是老关系,搞口头的“君子协议”,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之间贪图简单或仅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这些都为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3、项目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把关不严,相关的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不依法签订合同,而且履约的情况非常随意。一旦遇到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简单行事,反而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4、缺乏专职的法律人员参与,科技人员虽然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但在一些法律事务方面缺乏经验和知识,不能完全做到依法办事,发生违约行为也没有及时追究,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项目合同管理体制与科研院所的机制不合理造成的。很多时候研究部门只是重视纵向科研经费的增长,对项目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一些科研项目实施过程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健全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
首先要在项目合同管理上建立有效合理的制度,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实行项目合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任务分工。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单位法律人才的能力,开创有利于单位合同管理的新局面。同时在项目工作中法律管理人员要对业务工作内容有了解,为科研人员当好参谋,处理好“被动”与“主动”,“间接”与“直接”,“内部”与“外部”几个关系,主动在社会关注与需求方面开展研究项目,通过签定项目合同增加自主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研究课题的选取上要注重实效性、现实性和互动性,加大与相关院校、学会等单位的横向协作,是科研院所做好研究、服务各项工作的关键点。
四、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水平,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增强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扎实有效地进行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了解项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过程,更新观念,掌握合同的动态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技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在在科研任务各环节的畅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科研项目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建立项目合同内容的专业性及法律审查制度,对项目合同的内容,合同涉及的技术要求,项目合同的可行性,所需资金的可支配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专业技术审查;对合同签约对方的资质、合同的合法性等进行法律审查。
健全合同签约授权和审批制度,对外签订科研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委托法律顾问办理,其它签约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前,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各项目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或对单位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办理批准登记等相关手续。
完善项目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合同事务管理情况。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科研院所位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要抓住当前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从而提高科研单位的业务管理和决策水平。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特别的地位和作用,它应该与整个科研项目的管理相结合。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科研项目的预期目的,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