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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经济组织形式,对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公安县以土地产权改革为核心,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资本合作社三类合作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为全国其他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和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