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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坤同志在“湖北小麦早熟性育种目标的商榷”一文中提出来:“全省小麦育种工作重点,在成熟期的目标上,应放在5月下旬,即5月20—30号范围内,在这一范围内力求提早”。这样提法,既无生产实践根据,科学依据也不充分。李佐坤同志谈到小麦早熟性的育种目标说:“生产上的需要固应首先考虑,而也应考虑到育种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如何”。兹就这两个问题,提出个人一些极粗浅的看法,请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