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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终于颁布了。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颁布本身,就可视作一种改革话语,它在试图言说什么呢?
我们听到的声音是:回到课标上来吧!
学习课标修订稿的基本方式是比照前后两稿的差异,以揣摩其修订的意图,进而调整自己的教学理念与实践。这当然很有必要,但还不够,更为深层的意义是体认课标的语境价值。因为我们想得越深走得越远就越发感觉到,很多问题之所以让人纠结,就在于我们混淆或者脱离了应有的语境(比如站在儿童文学的语境中批判语文教学),从而使得某些批判看似有力,但结局只能是说说而已,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教育的社会性与法定性决定了国家课程标准的权威性价值。因此,回到课标的语境中言说,回到课标的场域里观察,回到课标的框架内践行,这是语文课程改革在新阶段新起点的应然选择。
一、回归语文教育的基本理念
回归课标的理念,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清晰语文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修订稿课标保留了关于“基本理念”的四条,但在具体表述上作了些许增删与调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调整体现了几个方面的取向: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第二,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以及实施这一目标的基本环节和要素。这些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和认真领会。
“语文素养”的提出,是第八次课改的重大理论贡献。修订稿课标关于“语文素养”的表述有两点发展:一是丰富了语文素养的内涵,在原有“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语言积累”、“语感”、“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了“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内容,把“方法与习惯”纳入素养的视野,体现了义务教育语文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规定性;二是明确了语文素养的“养成”理念,清晰了语文素养的形成途径。课标强调,实现语文教育的育人功能,须“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而不是采用与语言文字教育平行外加的方式。这一表述,折射出语文素养“养成”的基本特征,如综合性、基础性、过程性、非线性(习得与发展并非一一对应的直线关系)等。当然,这些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拓展,但基本的方向不应迷糊。
修订稿课标还凸显了语文课程的价值引领与渗透,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明确指出“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创新精神”教育是语文课程应有的责任。这些重要理念,有助于我们厘清对一些问题的模糊认识。比如,曾有人以“美德绑架儿童”指摘语文教育,以“不切实际的全能幻想”质疑“语文素养”[1]。前者鼓吹,语文教育应当“去政治化、去思想性”;后者认为,价值引领是人文社会学科的共同任务,语文教育将此揽入怀里,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全能幻想”。事实上,“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言文字始终负载着人文内涵,语文课程的实施过程就是将思想情感的教育融入培养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过程。学生的阅读与表达,就是接收他人或传递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态度。因此,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的语文教育,必须承担起一定的国家责任和社会义务,将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教育,与知识、能力的培养融为一体,这并非语文课程的附庸或无奈,而是时代赋予语文的教育使命和文化自觉。
“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十年课改倡导的标志性理念之一。修订稿课标在此也有几个明显变化:一是以“问题意识”替代“自主意识”;二是“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三是提倡学习方法的融通,例如强调综合性学习“既符合语文教育的传统,又具有现代社会的学习特征”。需要指出的是,在老师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并不适合语文教学。我们通过讨论,比较一致的共识是,离开语文的语境过于笼统地讲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确让人不明所以、不知所往,因而必须对这一理念作“语文化”解读。比如“合作学习”的经典定义是:“合作学习是一种旨在促进学生在异质小组中互助合作,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并以小组的总体成绩为奖励依据的教学策略体系。”下这个定义的前提是:合作学习是小组共同解决某个问题。但语文的学习有其个性,语文教学中的小组学习可能在揣摩怎样朗读更好,可能分小组进行鉴赏,可能在讨论某个问题,可能在分角色表演,合作的结果有时是“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有时就是一种体验。这样理解可能更有助于在语文教学中引导学生“学会合作”。[2]
二、回归语文课程的基本要求
一直以来,语文学科都是基础教育中研究最活跃、思想最纷呈的学科。然而语文教学研究的某些思潮往往在无意之中越过了边界,提出超越现实、超越课标、超越绝大多数儿童承受力的要求。这些想法以及在这些想法指导下的教学行为,可能迎合了一部分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满足了应试带来的虚荣,但却恰恰忽略了基础教育的基本要义,也忽视了儿童的发展和幸福。因此,学习课标,首先必须回归课标——把握课标指向的基本目标,明确课标揭示的基本任务,落实课标提出的基本要求。当下,实际教学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基于儿童。如果说,课标的基本理念体现了语文课程“以人为本”的追求,那么“基于儿童”就是小学语文教学的具体表达。修订稿课标在教学要求上,向“儿童本位”迈进了一大步,其在字里行间蕴含着的对儿童学习兴趣的关注,对儿童未来发展的观照,对儿童幸福人生的关怀,令人倍感亲切。基于儿童的语文教学,至关重要的就是小心呵护和培植儿童的学习兴趣。对语文教育来说,怕是没有比留住儿童对语文、对读书、对于语文老师的兴趣更要紧的事。恰当的教学要求是维持儿童学习兴趣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教学中,我们既要保持教学内容与要求的新鲜感和难度,为儿童学习预留“最近发展区”,又要防止过多地在儿童肩上强加本不属于他们的成人愿望,在所谓“难度”、“密度”和“速度”中沉醉,败坏儿童的学习兴味。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将儿童视为缺乏某些品质和知识的“幼稚成人”、“缺陷成人”,而非完整意义上的人。不改变这样的儿童观和学生观,语文教育,甚至整个基础教育断难走出困境!
2.坚守基础。小学语文教育的基础性使得“打基础”一直是小学语文课程的核心要义。修订稿课标强调,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可见,小学语文自有其“独当之任”。儿童学语文不在“多”而在“实”,不在“苦”而在“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不在学生当下是否学得多,学得快,而在将来是否走得稳,走得远。从这个意义来讲,夯实基础,坚守底线,教小学生“读好书”、“写好字”、“养成良好习惯”、“保有持久的学习兴趣与热情”,是小学语文教学的核心价值!
3.回归实践。语文课程就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一明晰的线索赋予“实践”以理论的“合法性”。其间的意涵是:语文能力包括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信息梳理及良好的语感(即“语言文字的运用”的能力),所有这些能力的培养,都必须在语文实践中进行。在书写中学会写字,在读书中学会读书,在习作中学会写作,在口语交际中学会口语交际,各种静态的知识可以优化却不能代替这一过程,“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素养的基本法则。因此,教学中要重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实践,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地读、思、写、辩、议,进行各种言语、思维、肢体、综合的游戏,当学生参与其中的时候,才是最主动最积极的状态。此时的教师是环境的营造着,学习活动的引导者,这种不在前台的“导而弗牵”自不容易,但相比固执的灌输与讲解,富有更为久远的意义。
我们听到的声音是:回到课标上来吧!
学习课标修订稿的基本方式是比照前后两稿的差异,以揣摩其修订的意图,进而调整自己的教学理念与实践。这当然很有必要,但还不够,更为深层的意义是体认课标的语境价值。因为我们想得越深走得越远就越发感觉到,很多问题之所以让人纠结,就在于我们混淆或者脱离了应有的语境(比如站在儿童文学的语境中批判语文教学),从而使得某些批判看似有力,但结局只能是说说而已,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教育的社会性与法定性决定了国家课程标准的权威性价值。因此,回到课标的语境中言说,回到课标的场域里观察,回到课标的框架内践行,这是语文课程改革在新阶段新起点的应然选择。
一、回归语文教育的基本理念
回归课标的理念,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清晰语文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修订稿课标保留了关于“基本理念”的四条,但在具体表述上作了些许增删与调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调整体现了几个方面的取向: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第二,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以及实施这一目标的基本环节和要素。这些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和认真领会。
“语文素养”的提出,是第八次课改的重大理论贡献。修订稿课标关于“语文素养”的表述有两点发展:一是丰富了语文素养的内涵,在原有“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语言积累”、“语感”、“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了“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内容,把“方法与习惯”纳入素养的视野,体现了义务教育语文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规定性;二是明确了语文素养的“养成”理念,清晰了语文素养的形成途径。课标强调,实现语文教育的育人功能,须“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而不是采用与语言文字教育平行外加的方式。这一表述,折射出语文素养“养成”的基本特征,如综合性、基础性、过程性、非线性(习得与发展并非一一对应的直线关系)等。当然,这些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拓展,但基本的方向不应迷糊。
修订稿课标还凸显了语文课程的价值引领与渗透,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明确指出“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创新精神”教育是语文课程应有的责任。这些重要理念,有助于我们厘清对一些问题的模糊认识。比如,曾有人以“美德绑架儿童”指摘语文教育,以“不切实际的全能幻想”质疑“语文素养”[1]。前者鼓吹,语文教育应当“去政治化、去思想性”;后者认为,价值引领是人文社会学科的共同任务,语文教育将此揽入怀里,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全能幻想”。事实上,“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言文字始终负载着人文内涵,语文课程的实施过程就是将思想情感的教育融入培养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过程。学生的阅读与表达,就是接收他人或传递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态度。因此,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的语文教育,必须承担起一定的国家责任和社会义务,将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教育,与知识、能力的培养融为一体,这并非语文课程的附庸或无奈,而是时代赋予语文的教育使命和文化自觉。
“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十年课改倡导的标志性理念之一。修订稿课标在此也有几个明显变化:一是以“问题意识”替代“自主意识”;二是“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三是提倡学习方法的融通,例如强调综合性学习“既符合语文教育的传统,又具有现代社会的学习特征”。需要指出的是,在老师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并不适合语文教学。我们通过讨论,比较一致的共识是,离开语文的语境过于笼统地讲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确让人不明所以、不知所往,因而必须对这一理念作“语文化”解读。比如“合作学习”的经典定义是:“合作学习是一种旨在促进学生在异质小组中互助合作,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并以小组的总体成绩为奖励依据的教学策略体系。”下这个定义的前提是:合作学习是小组共同解决某个问题。但语文的学习有其个性,语文教学中的小组学习可能在揣摩怎样朗读更好,可能分小组进行鉴赏,可能在讨论某个问题,可能在分角色表演,合作的结果有时是“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有时就是一种体验。这样理解可能更有助于在语文教学中引导学生“学会合作”。[2]
二、回归语文课程的基本要求
一直以来,语文学科都是基础教育中研究最活跃、思想最纷呈的学科。然而语文教学研究的某些思潮往往在无意之中越过了边界,提出超越现实、超越课标、超越绝大多数儿童承受力的要求。这些想法以及在这些想法指导下的教学行为,可能迎合了一部分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满足了应试带来的虚荣,但却恰恰忽略了基础教育的基本要义,也忽视了儿童的发展和幸福。因此,学习课标,首先必须回归课标——把握课标指向的基本目标,明确课标揭示的基本任务,落实课标提出的基本要求。当下,实际教学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基于儿童。如果说,课标的基本理念体现了语文课程“以人为本”的追求,那么“基于儿童”就是小学语文教学的具体表达。修订稿课标在教学要求上,向“儿童本位”迈进了一大步,其在字里行间蕴含着的对儿童学习兴趣的关注,对儿童未来发展的观照,对儿童幸福人生的关怀,令人倍感亲切。基于儿童的语文教学,至关重要的就是小心呵护和培植儿童的学习兴趣。对语文教育来说,怕是没有比留住儿童对语文、对读书、对于语文老师的兴趣更要紧的事。恰当的教学要求是维持儿童学习兴趣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教学中,我们既要保持教学内容与要求的新鲜感和难度,为儿童学习预留“最近发展区”,又要防止过多地在儿童肩上强加本不属于他们的成人愿望,在所谓“难度”、“密度”和“速度”中沉醉,败坏儿童的学习兴味。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将儿童视为缺乏某些品质和知识的“幼稚成人”、“缺陷成人”,而非完整意义上的人。不改变这样的儿童观和学生观,语文教育,甚至整个基础教育断难走出困境!
2.坚守基础。小学语文教育的基础性使得“打基础”一直是小学语文课程的核心要义。修订稿课标强调,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可见,小学语文自有其“独当之任”。儿童学语文不在“多”而在“实”,不在“苦”而在“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不在学生当下是否学得多,学得快,而在将来是否走得稳,走得远。从这个意义来讲,夯实基础,坚守底线,教小学生“读好书”、“写好字”、“养成良好习惯”、“保有持久的学习兴趣与热情”,是小学语文教学的核心价值!
3.回归实践。语文课程就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一明晰的线索赋予“实践”以理论的“合法性”。其间的意涵是:语文能力包括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信息梳理及良好的语感(即“语言文字的运用”的能力),所有这些能力的培养,都必须在语文实践中进行。在书写中学会写字,在读书中学会读书,在习作中学会写作,在口语交际中学会口语交际,各种静态的知识可以优化却不能代替这一过程,“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素养的基本法则。因此,教学中要重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实践,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地读、思、写、辩、议,进行各种言语、思维、肢体、综合的游戏,当学生参与其中的时候,才是最主动最积极的状态。此时的教师是环境的营造着,学习活动的引导者,这种不在前台的“导而弗牵”自不容易,但相比固执的灌输与讲解,富有更为久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