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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的实施是中国教育史上前所未有的革命,是对旧教育理念、旧教育模式、旧教育传统的扬弃,是对现代国际先进教育思想、教育经验的兼收并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结构、课程目标和评价体系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重大推进,自然要求对教师的专业角色作出历史性调整,以适应语文课程的全面展开。下面就在新课标理念下,高中语文教师角色的转变谈谈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灌输者变为组织者
新课改明确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这是对以往“教师中心论”观点的否定,更是对以往那种老师教学生学、老师讲学生听的旧的教学模式的一次全新的革命。机械式的灌输教学已经过时了,教师的角色已经由知识的灌输者变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师所要做的是首先改变自己的观念,认识到自己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学习活动应确定学生为主体,教师只是起到组织作用,主要任务是联系实际,营造一个接纳的、自主的、宽松的课堂环境,平时的指导也应该侧重于点到即止,让学生在自由的环境中探索,吸收知识。
二、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为教育意义上的共享者
师生之间的“对话”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这首先是人学。”陶行知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教育者必须融进教育对象之中,避免师生在精神上的分离。师生交往在本质上是教师人格精神与学生的人格精神在教育情境中的相遇。传统教授者惯用的手法是“填鸭式”和“启发式”,这实质上暴露了“教师中心”的本来面目。新课标倡导“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及其他学习活动,善于倾听,吸纳他人的意见,学会宽容和沟通,学会协作和分享。”而“共享者”则体现出教学中师生角色的新境界,真正体现了师生的平等对话地位,实现了师生互动,师生互相影响、补充、促进,最终共同进步。教师作为“共享者”,要与学生共享知识和精神财富。作为“共享者”,教师可以共享创造成果。在“共享者”角色中,师生之间的人格相遇,精神的交往,心灵的沟通,便创造了也分享了真正的教育,这种“共享”是师生双方的生活,是共同成长的历程,是共同的生命流程。
三、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应由教材的忠实实施者向课程资源的积极开发者转变
《课程标准》中这样说的:“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被排斥于课程之外,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是按照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去教,教师成了教育行政部门各项规定的机械执行者,成为各种教学参考资料的简单照搬者。而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同时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教师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性作用。因此,语文教师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四、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成绩的裁判者转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比较注重其甄别和选拔功能,教师扮演着终结性和唯一性的课程裁判者,致使学生始终处在一种被评价和被测试的境地。新课标评价理念要求语文教师从关注“人”的发展着眼,重视课程评价的教育功能,从而促进教师评价角色转向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新课标指出:“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因此,语文教师必须驾驭课程评价艺术,做学生的促进者。人本主义教育家罗杰斯在对传统教育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对教师提出了做学生成长的促进者的要求:“教师是促进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而非传统的只注重‘教’的教师。”教师的角色职能要从知识的传授者、成绩的裁判员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学生不再是教师控制和监督下的被动接受者。
语文教师要成为促进者,首先要更新评价观,“提倡评价主体多元化”,“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五、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变为平等的“合作者”
“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是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以前的教学观念,教师就是完全按照大纲把知识“灌”给同学,而教师总是处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的地位,认为老师的天职就是管理学生。但是现在提倡的是“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也就是说教学应该建立一个平等的、合作的、自主的、探索的教育平台,使师生实现平等的交互作用,所以教师应该改变自身的观念,认识到学生是平等的,自主的,有潜力的人,进而和学生建立平等的、和谐的、民主的师生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开放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一、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灌输者变为组织者
新课改明确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这是对以往“教师中心论”观点的否定,更是对以往那种老师教学生学、老师讲学生听的旧的教学模式的一次全新的革命。机械式的灌输教学已经过时了,教师的角色已经由知识的灌输者变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师所要做的是首先改变自己的观念,认识到自己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学习活动应确定学生为主体,教师只是起到组织作用,主要任务是联系实际,营造一个接纳的、自主的、宽松的课堂环境,平时的指导也应该侧重于点到即止,让学生在自由的环境中探索,吸收知识。
二、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为教育意义上的共享者
师生之间的“对话”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这首先是人学。”陶行知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教育者必须融进教育对象之中,避免师生在精神上的分离。师生交往在本质上是教师人格精神与学生的人格精神在教育情境中的相遇。传统教授者惯用的手法是“填鸭式”和“启发式”,这实质上暴露了“教师中心”的本来面目。新课标倡导“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及其他学习活动,善于倾听,吸纳他人的意见,学会宽容和沟通,学会协作和分享。”而“共享者”则体现出教学中师生角色的新境界,真正体现了师生的平等对话地位,实现了师生互动,师生互相影响、补充、促进,最终共同进步。教师作为“共享者”,要与学生共享知识和精神财富。作为“共享者”,教师可以共享创造成果。在“共享者”角色中,师生之间的人格相遇,精神的交往,心灵的沟通,便创造了也分享了真正的教育,这种“共享”是师生双方的生活,是共同成长的历程,是共同的生命流程。
三、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应由教材的忠实实施者向课程资源的积极开发者转变
《课程标准》中这样说的:“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被排斥于课程之外,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是按照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去教,教师成了教育行政部门各项规定的机械执行者,成为各种教学参考资料的简单照搬者。而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同时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教师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性作用。因此,语文教师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四、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成绩的裁判者转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比较注重其甄别和选拔功能,教师扮演着终结性和唯一性的课程裁判者,致使学生始终处在一种被评价和被测试的境地。新课标评价理念要求语文教师从关注“人”的发展着眼,重视课程评价的教育功能,从而促进教师评价角色转向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新课标指出:“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因此,语文教师必须驾驭课程评价艺术,做学生的促进者。人本主义教育家罗杰斯在对传统教育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对教师提出了做学生成长的促进者的要求:“教师是促进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而非传统的只注重‘教’的教师。”教师的角色职能要从知识的传授者、成绩的裁判员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学生不再是教师控制和监督下的被动接受者。
语文教师要成为促进者,首先要更新评价观,“提倡评价主体多元化”,“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五、在新课程理念下,语文教师由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变为平等的“合作者”
“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是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以前的教学观念,教师就是完全按照大纲把知识“灌”给同学,而教师总是处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的地位,认为老师的天职就是管理学生。但是现在提倡的是“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也就是说教学应该建立一个平等的、合作的、自主的、探索的教育平台,使师生实现平等的交互作用,所以教师应该改变自身的观念,认识到学生是平等的,自主的,有潜力的人,进而和学生建立平等的、和谐的、民主的师生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开放有活力的语文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