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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现在的法律教育模式拘泥于原有的固有模式重视对于理论知识和规范的学习而忽视学生实践能力与操作能力的培养。基于满足社会的需要高校法律教学方法必须突破原有的固定模式和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上突出实践的重要作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此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全方面综合性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实践性法律教学法律人才培养
多年以来,我国很多高等校在学校的培养方案中主要以应试教育为主,教育的目标也多以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为主很少考虑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从而忽视了社会的真实需求。法学,成为人们纸上可论之道。这样的教育方式显然是违背法律教学的宗旨。法律教学应该引导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实践和操作能力。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历来被中外教育所倡导的教学目的。
一、现行法律教育弊端
我国现行法律教育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忽视课程实践性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课程主要注重部门法的学习忽视实践操作课的开设,也就是多数学校以基本知识为授课的主要内容,重视于发现法律问题,但并没有系统学习如何解决或规避相应法律问题。没有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共同发展。这种教学方式不能做到理论性与职业性并重,是不利于学生职业发展的。
(二)校内校外缺乏互动
学校校内实践主要停留在模拟法庭和案例探讨等基本学生活动中。然而,对模拟法庭的评论或案例分析的是否准确也多以书本知识或者老师给出的基础理论来判断是否正确,对于实践中对这个案例的一些具体梳理过程,或者审理中或许出现的问题等学生并不熟悉。造成校内实践仍然局限于理论课堂并没有对法律从业能力做出有效的培养。而校外实践往往实践时间较短,多数学生单纯抱着应付学校任务的心理完成实习,失去实践的意义。
(三)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重视程度较低
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采取的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科书为基础,以法条为辅解释相应法律规范。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建立系统有层次的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的逻辑能力。不过在社会实践之中纯粹的条文分析是不存在的。在法律职业素质中品格、经验、教育是三项重要的条件,也是在法律实践教学可不能缺少的因素。我们学习理论绝不能停留在理论层次应该贯彻道实践中去。
在社会的批评与学生的责难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家学者,法学教师意识到了教育模式的弊端,也对现行法律教学模式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巨大压力的推动下,我国法律教学方式在进行不断的改革,并将实践方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
二、弊端的具体解决方案
(一)加强课内与课外交流
课内的实践教学的开展要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确保课内实践部分不低于一定比重。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思考、操作、应用。在实践中总结理论,不再仅仅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中。课堂教学可以采取圆桌会议讨论、自由分组讨论调研、原案实体还原演绎等方式调动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应变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对于毕业论文留给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倡导实行与论文写作相兼容。
课外实践活动作为学习生活的另一重要部分,是课内实践的重要补充。应该调动社团的积极作用,可以通过社团活动组织法律实践活动。同时尽量保证活动的专业性,彰显专业的魅力所在。鼓励学生多多走向社区、走向社会。也可由专业的辅导老师带队进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并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现场指导与教学。采用多种方式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脱离书本的束缚让学生真实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作用与内涵。
(二)法律实习专业化
在当前我国高校法律相关专业的实习过程中,形式化现象严重、缺乏必要的指导、实习时短、培训内容过于机械化。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实习的实际效果提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有合理的方式及时预防和改进。
1、增强实习单位的集中性。针对学生实习单位不集中问题,学校应该引起重视,应该将学生划分成合理部分安排实习。保证实习单位的专业性,固定性。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实习相关问题的及时反映,也方便学校与固定单位进行沟通给予学生更加成熟化的岗业培训与合理管理。
2、提高实习时间的灵活性。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目标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将高年级学生间插安排学习。如针对一些想要直接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可以在大四进行安排实习,使其提前适应工作状态。对于一些像继续深造的学生可以提前进行实习避开考研复习期。这样有利于学生更好全心投入于实习工作,也一定程度缓解实习单位的人员接受压力。
3、完善实习汇报制度。强化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及时对实习中遇到的状况进行记录与总结。同时及时与相应单位和校内指导老师的沟通。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亲身感受生活中的问题才更有利于将理论知识合理利用。做到法律实践性教学与法律理论知识的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有利于培养出高水平法律人。
(三)模拟法庭真实化转变
高校中模拟法庭的形式固定,要打破固定模式。实现模拟法庭灵活性,在开庭过程中尽量保证法庭模拟的真实化,过程的全面化,在庭后可以由老师或司法人员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辩证分析。这样更会使模拟法庭变成一种实战法庭。有利于学生自主分析案件,同时为防止了过于熟角度的启发。同时为了避免互相熟悉影响对抗的效果,模拟法庭可以随机抽选学生组成小组进行对抗练习,保证实训的效果。
三、结语
实践性法律教学是当今社会所需要且必不可少的,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需要各大教学主体共同促进和积极的努力。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业务能力,活跃学生法律思维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有。这是实现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部分和必然要求。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实践性法律教学法律人才培养
多年以来,我国很多高等校在学校的培养方案中主要以应试教育为主,教育的目标也多以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为主很少考虑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从而忽视了社会的真实需求。法学,成为人们纸上可论之道。这样的教育方式显然是违背法律教学的宗旨。法律教学应该引导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实践和操作能力。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历来被中外教育所倡导的教学目的。
一、现行法律教育弊端
我国现行法律教育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忽视课程实践性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课程主要注重部门法的学习忽视实践操作课的开设,也就是多数学校以基本知识为授课的主要内容,重视于发现法律问题,但并没有系统学习如何解决或规避相应法律问题。没有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共同发展。这种教学方式不能做到理论性与职业性并重,是不利于学生职业发展的。
(二)校内校外缺乏互动
学校校内实践主要停留在模拟法庭和案例探讨等基本学生活动中。然而,对模拟法庭的评论或案例分析的是否准确也多以书本知识或者老师给出的基础理论来判断是否正确,对于实践中对这个案例的一些具体梳理过程,或者审理中或许出现的问题等学生并不熟悉。造成校内实践仍然局限于理论课堂并没有对法律从业能力做出有效的培养。而校外实践往往实践时间较短,多数学生单纯抱着应付学校任务的心理完成实习,失去实践的意义。
(三)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重视程度较低
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采取的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科书为基础,以法条为辅解释相应法律规范。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建立系统有层次的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的逻辑能力。不过在社会实践之中纯粹的条文分析是不存在的。在法律职业素质中品格、经验、教育是三项重要的条件,也是在法律实践教学可不能缺少的因素。我们学习理论绝不能停留在理论层次应该贯彻道实践中去。
在社会的批评与学生的责难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家学者,法学教师意识到了教育模式的弊端,也对现行法律教学模式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巨大压力的推动下,我国法律教学方式在进行不断的改革,并将实践方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
二、弊端的具体解决方案
(一)加强课内与课外交流
课内的实践教学的开展要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确保课内实践部分不低于一定比重。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思考、操作、应用。在实践中总结理论,不再仅仅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中。课堂教学可以采取圆桌会议讨论、自由分组讨论调研、原案实体还原演绎等方式调动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应变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对于毕业论文留给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倡导实行与论文写作相兼容。
课外实践活动作为学习生活的另一重要部分,是课内实践的重要补充。应该调动社团的积极作用,可以通过社团活动组织法律实践活动。同时尽量保证活动的专业性,彰显专业的魅力所在。鼓励学生多多走向社区、走向社会。也可由专业的辅导老师带队进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并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现场指导与教学。采用多种方式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脱离书本的束缚让学生真实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作用与内涵。
(二)法律实习专业化
在当前我国高校法律相关专业的实习过程中,形式化现象严重、缺乏必要的指导、实习时短、培训内容过于机械化。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实习的实际效果提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有合理的方式及时预防和改进。
1、增强实习单位的集中性。针对学生实习单位不集中问题,学校应该引起重视,应该将学生划分成合理部分安排实习。保证实习单位的专业性,固定性。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实习相关问题的及时反映,也方便学校与固定单位进行沟通给予学生更加成熟化的岗业培训与合理管理。
2、提高实习时间的灵活性。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目标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将高年级学生间插安排学习。如针对一些想要直接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可以在大四进行安排实习,使其提前适应工作状态。对于一些像继续深造的学生可以提前进行实习避开考研复习期。这样有利于学生更好全心投入于实习工作,也一定程度缓解实习单位的人员接受压力。
3、完善实习汇报制度。强化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及时对实习中遇到的状况进行记录与总结。同时及时与相应单位和校内指导老师的沟通。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亲身感受生活中的问题才更有利于将理论知识合理利用。做到法律实践性教学与法律理论知识的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有利于培养出高水平法律人。
(三)模拟法庭真实化转变
高校中模拟法庭的形式固定,要打破固定模式。实现模拟法庭灵活性,在开庭过程中尽量保证法庭模拟的真实化,过程的全面化,在庭后可以由老师或司法人员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辩证分析。这样更会使模拟法庭变成一种实战法庭。有利于学生自主分析案件,同时为防止了过于熟角度的启发。同时为了避免互相熟悉影响对抗的效果,模拟法庭可以随机抽选学生组成小组进行对抗练习,保证实训的效果。
三、结语
实践性法律教学是当今社会所需要且必不可少的,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需要各大教学主体共同促进和积极的努力。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业务能力,活跃学生法律思维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有。这是实现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部分和必然要求。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