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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动结构的主语是广义上的受事,而其谓语动词是主动形式,形容词或副词是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本文从认知突显观的视角理解其结构特点,并对比分析英汉中动结构形式标记,包括时体标记和词标记两方面的差异,结果表明其各自的形式标记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关键词:中动结构 认知突显观 形式标记
一、引言
中动结构(the middle construction)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在英汉语言中都存在,近年来得到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外一些学者(Keyser&Roeper,1984;Fagan,1988;Stroik,1992、1995;T.R.Rapoport,1999;宋国明,1997;曹宏,2004;何文忠,2005、2007)对这一特殊句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其句法语义特征达成基本共识,认为句子的主语是广义上的受事,形容词或副词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语义上中动结构表达了施事的泛指性、非事件性和类属特征。虽然英汉语中动结构在其基本结构和语义表达上具有相似性,但汉语中动结构的形式却远远多于英语。本文基于认知突显观理论,理解中动句的结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英汉中动结构形式标记的异同。
二、基于认知突显观理解中动结构
认知语言学认为“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可以系统地解释句法的多样化,具体地讲,在一个简单的及物动词句子中,主语即图形,宾语为背景,动词表示二者之间的关系(赵艳芳,2001)。“图形/背景”分离的观点是一个世纪前由丹麦心理学家Rubin首先提出来的,后由完形心理学家借鉴用来对知觉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知觉场始终被分为图形与背景两部分。图形这部分知觉场,是看上去有高度结构的、被知觉者所注意的那一部分,而背景则是与图形相对的、细节模糊的、未分化的部分(陈治安、文旭,2001)。
突显的部分即图形,在小句表达时放在主语的位置,句子的其它成分较之于主语为背景。而Langacker将主语称之为“射体”(trajector),其它成分称之为“界标”(1andmark)。尽管所用的术语不同,但都表明句子的主语是突显的部分。Langacker使用角色原型(role archetypes)这一术语来分析句法。角色原型源于人与世界互动的体验,包括施事、受事、工具和经验者。突显不同的部分即选择不同的部分为主语,就会出现不同的句法结构。看看下面的例句:
(1)a.John broke the glass with a hammer.
b.The hammer broke the glass.
c.The glass broke.
例(1)中的主语分别是施事“John”,工具“the hammer”和受事“the glass”。认知方式不同,从而表达方式也不同。赵艳芳认为,从a~c不仅突出了“行为链/能量流动”(action chains/energy flow)中的不同部分,也说明了施事与受事之间的关系,依此表明了施事意志的减弱,c只表达了行为的结果。因此,我们对事物的认知方式或角度决定了句法的选择,行为链中的任何部分都可以成为突显的部分,用以充当主语。那么中动结构的表达形式是在怎样的认知方式下产生的?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些中动结构的例句:
(2)a.The book sells well.
b.This pen writes smoothly.
c.The car drives fast.
d.这本书好卖。
e.这支笔写起来流畅。
f.这辆车开起来快。
g.这间房住着舒服。
观察上述例子,可以发现中动结构的主语是谓语动词的受事,这一点与被动结构相似;而谓语动词却是及物动词的主动形式,这一点与主动结构相似。其实,中动结构既不等同于主动结构,也不等同于被动结构。一般而言,主动结构是突显动作的过程,突出施事;被动结构是突显动作的结果,突出受事,其受事是狭义的,为动作的承受者。而中动结构的受事是广义上的,包括工具(如“this pen”)和地点(如“这间房”)。中动结构突显的是事物或事件的类属特征,即受事主语处于这样的动作中就具备形容词或副词所描述的特征。赵艳芳认为,主语形成了一个范畴,原型主语是及物动词的施事者,其他主语形式是以各种方式在认知中突显的部分。中动结构的施事是一个模糊的泛指概念,诚然例(2)中的动作“sell”“pen”“drive”“卖”“写”“开”和“住”等都是由施事发出,但在这种情况下施事是泛泛而谈,不论施事是谁,受事主语“the book”“this pen”“the car”“这本书”“这只笔”“这辆车”“这间房”处于这些动作时都具备“well”“smoothly”“fast”“好”“流畅”“快”“舒服”的特点。也就是说,在中动结构中,事件的主动参与者(施事)相对于某一个被动参与者(受事)来说,对于事件发生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或者主动参与者(施事)并不明确,事件的发生似乎是由该被动参与者(受事)引发的,该被动参与者(受事)由于内在的特性对事件的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得事件的实施呈现某种特性(何文忠,2007)。因此,中动结构中的受事是最为突显的部分,成为图形,置于了主语的位置。施事是十分淡化的背景,若隐若现,所以在句子的表层结构中没有显现。在前文已经提到,谓语动词表示图形和背景之间的关系。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图形的主语和作为背景的宾语最为突显,其他后景(background或setting)如状语是不突显的,但在不同句子结构中,状语的突显程度也是不同的(赵艳芳,2001)。在中动结构中,后景(状语)远比施事突显,所以谓语动词主要表示受事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即受事处于这样的动作中会呈现出状语所描述的状态或特征,并且受事和谓语动词之间所要突显的也不是一种承受和施动的关系,而是被参与者和动作状态的关系,因此在中动结构中谓语动词是主动形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动结构的受事是突显的图形或射体,所以出现在主语的位置。并且相对于施事而言,状语(形容词或副词)更为突显,谓语动词是表示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因此,句法的选择决定于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赵艳芳,2001)。
三、英汉中动结构形式标记的对比分析
根据“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对于中动结构的基本形式我们有了初步的理解。我们认为中动结构是有标记的语言结构,并且在英汉两种语言的具体表达中存在异同。所谓标记性是指在语言内部和跨语言之间,某些语言成分可被视为无标记的,亦即:简单、核心或者原型的成分;而另外一些可被看作是有标记的,亦即:复杂、边缘或者例外的成分。[1]
(一)时体标记的对比
时间是人类语言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时体标记是这一范畴的语法化表现(武和平,2007)。中动结构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类属特征,具有非事件性。正如何文忠所言,中动结构表述的是一种恒时性特征,而不是瞬时性特征,瞬时性特征是与特定事件相关的,而恒时性特征是与事件无关的。中动结构表达的是一种与时间无关的属性。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些有关英语中动结构的例句。如下:
(3)a.The novel reads easily.
b.The clothes washes well.
c.These potatoes peels easily.
d.*The novel is reading easily.
e.*The clothes washed well.
f.*These potatoes has peeled easily.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a~c句为中动结构,是合法的句子;而d~f句因为时体的变化,而成为了不合法的句子。徐盛桓认为,中动结构因为一个事件预想动作没有发生,就成为一种状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常态,或是其特征,所以中动句总是用一般现在时;Iwata(1999)称之为“类事件”(generic event),而非单一事件(non-event)。因此,当e与f句中时态分别变为一般过去时和现在完成时的时候,就不能反应一种恒时的状态,无法表达中动结构的语义特征,即事物的某种内在属性在处于一定的动作状态时会得到凸显,从而这两句话不具有合法性。此外,正是因为中动结构的这种属性,中动词与状态动词相似,不用来描述事件,具有非事件性,所以一般不用于进行体结构中,因此d句也是不合法的。
英语中动结构不同于其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对时体都有一定的要求,即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中。英语时体形式主要是通过动词的形态变化来实现,汉语没有动词的形态变化,那么汉语的时体形式在中动结构中是怎样体现的呢?
汉语则大多是通过添加时间副词、时体助词、准时体助词、语气词等来实现的,其中“了”“过”“在”“着”“起来”和“下去”是最常用、最典型、最能反映汉语时体语义特性的时体标记(瞿云华、冯志伟,2006)。在汉语的中动结构中是否具有这样的时体标记呢?国内学者(宋国明,1994;曹宏,2004)对汉语中动结构进行过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讨论三种类型的中动结构“NP+V-起来+AP”“NP+V-着+AP”和“NP+难/易/好+V”的时体标记。如:
(4)a.这篇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
b.这台机器操纵起来简单。
c.这椅子坐着舒服。
d.这间房待着凉快。
e.那问题易解决。
f.这件衣服好洗。
相比较英语中动结构,汉语中动结构的形式较为复杂。在前两种类型中,“起来”和“着”是句子必不可少的成分,去掉之后,句子将不成立,如“*这篇文章读朗朗上口”“*这椅子坐舒服”,有了“起来”和“着”句义才是完整的。例(4)中的谓语“读”“操纵”“坐”“待”“解决”和“洗”按照Langacker(2001)对于动词的分类(以进行体为标准的二分法)属于完成类(Perfective),完成类动词可以用于进行体,这一点英汉语是相同的。中动结构表述状态属性,是一种未完成化过程;未完成类的动词本身已经表述状态或属性,就不可以也无必要再经历未完成化过程。如此以来,中动结构是不报道具体的事件,却必须基于事件动词(何文忠,2007)。那么如何用完成类动词来表述未完成化过程呢?
英语中动结构是用了时体标记,即通常中动词只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之中。汉语中动结构中的“起来”是起始体,表明一种状态的开始,所以在“NP+V-起来+AP”结构中“起来”不可省,正是因为“起来”的存在,使完成类动词可以表示未完成化过程,即受事主语一旦处于动词所表示的状态时,其内在的某种属性就会得到凸显;第二种类型“NP+V-着+AP”中的“着”是持续体,表明一种状态的延续,它使完成类动词状态化,即表示一种恒时的特征。然而,第三种类型的中动结构“NP+难/易/好+V”并无任何时体标记,但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情况下,形容词是前置的,如果置于动词之后,则必须加上“起来”,并且为了平衡句子结构,单音节词变为双音节词,如例(4)中的e句可以变换为“那问题解决起来容易”。因此,“起来”或“着”是形容词后置的中动结构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其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起来”和“着”字句都是中动结构。
所以,对比英汉中动结构,我们可以发现,时体标记在二者中都存在,但在具体表现上有差异。英语中动结构的时体标记是,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中;汉语中动结构是通过起始体“起来”和“着”来实现的,如果没有“起来”和“着”的标记,则形容词需要置于动词之前。
(二)词汇标记的对比
通过分析英汉中动结构的基本形式,可以发现形容词或副词是其必不可少的成分。一般而言,句子的基本结构是“SV”、“SVO”或“SVOO”,状语是可有可无的成分。而中动结构中的状语,正如第二部分所讨论的,置于了较为突显的位置,如果去掉了形容词或副词,句子则不成立。如:
(5)a.*The car drives.
b.*This novel reads.
c.*The clothes washes.
d.*这篇文章读起来。
e.*这椅子坐着。
f.*这衣服洗。
形容词或副词是中动结构成立的必要条件,这一点英汉语相同。较之于英语中动结构,汉语中动结构中形容词的位置相对灵活,即当形容词为表示难易程度或好坏的单音节词时置于主谓之间。形容词或副词本不是句子结构的必要成分,然而在中动结构中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中动结构之所以为中动结构的一个标记。无标记项是指相对于一个有标记特性而言比较中性的、常见的、一般性的、分布较广、运用频率较高的语言成分,有些理论将无标记值称作“默认值”;有标记项则指不常见的、意义具体的、分布较窄、使用频率不太高的语言成分(习晓明,2005)。因此,我们认为形容词或副词是中动结构的词汇标记。不论是英语,还是汉语,中动结构都是表示事物的类属特征,所以并非所有的形容词或副词都可以用于其中。
在汉语中动结构中,置于动词之前的形容词一般表示难易或好坏,如例(2)中的d、例(4)中的e和f;当形容词置于动词之后时,起始体“起来”或持续体“着”起到了使动作未完成化的作用,在这两种类型的中动结构中,形容词的语义选择范围相对广泛,一般表述受事状态或描述隐性施事的感受,但都是因为受事的某种内在属性而发挥作用,如例(4)中的c和d,“舒服”和“凉快”是描述泛指性施事的感受,但是由于“椅子”质地柔软和“这间房”位置好而发挥的作用。同样地,表示难易或好坏的副词也可以进入英语的中动结构,如:“well,badly,easily”等。此外,中动结构中的受事主语由于自身内在的特性而对事件的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得事件以副词所表述的方式发生,因此其副词具有非自主性语义特征,即副词所描述的状态不是由施事控制的(何文忠,2007)。可见,中动结构中的副词不描述具体事件,而是对事物或事件类属特征或结果状态的描述,所以“The car drives fast”是合法的句子,而“The car drives quickly”则不合法,因为“quickly”是用来描述具体动作“drive”,不具备状态义,不符合中动结构的语义要求。
所以,在英汉中动结构中,形容词或副词都是必不可少的成分,是中动结构的词汇标记。但在其语义选择上是有
要求的,即是用来描述受事的状态或泛指性施事的感受,而不是具体动作。
四、结语
中动结构是英汉语言中都存在的特殊语言现象,用于表达事物的类属特征。根据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我们认识到承担受事角色(广义)的事物是突显的部分(图形),因此放在了主语的位置;而泛指性施事是十分淡化的背景,在表层结构中没有显现,并且谓语是表示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正因为中动结构的特殊性,在英汉语表达中对于时体都有一定的要求,即英语中动词用一般现在时,且不用于进行体;而汉语中动结构在形容词置后的情况下,动词之后加上了起始体“起来”或持续体“着”,否则形容词就要置于动词之前。副词或形容词是英汉中动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其他结构中并不存在这一现象,因此可认为是中动结构的一个标记形式。
注释:
[1]引自《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
参考文献:
[1]Langacker,R.W.Discourse in cognitive grammar[J].Cognitive Linguistics,2001,(12).
[2]曹宏.中动句对动词形容词的选择限制及其理据[J].语言科学,2004,(1).
[3]何文忠.中动构句选择限制的认知阐释[J].外语研究,2007,(1).
[4]何文忠.中动构句条件[J].外语教学,2007,(2).
[5]瞿云华,冯志伟.汉语时体的分类和语义解释[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6]武和平.英语进行体标记“多义性”的认知-功能解释[J].外语学刊,2007,(2).
[7]徐盛恒.语义数量特征与英语中动结构[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6).
[8]习晓明.标记理论与英语词汇教学[J].外语教学,2005,(4).
[9]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徐艳安徽巢湖 巢湖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238000)
关键词:中动结构 认知突显观 形式标记
一、引言
中动结构(the middle construction)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在英汉语言中都存在,近年来得到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外一些学者(Keyser&Roeper,1984;Fagan,1988;Stroik,1992、1995;T.R.Rapoport,1999;宋国明,1997;曹宏,2004;何文忠,2005、2007)对这一特殊句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其句法语义特征达成基本共识,认为句子的主语是广义上的受事,形容词或副词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语义上中动结构表达了施事的泛指性、非事件性和类属特征。虽然英汉语中动结构在其基本结构和语义表达上具有相似性,但汉语中动结构的形式却远远多于英语。本文基于认知突显观理论,理解中动句的结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英汉中动结构形式标记的异同。
二、基于认知突显观理解中动结构
认知语言学认为“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可以系统地解释句法的多样化,具体地讲,在一个简单的及物动词句子中,主语即图形,宾语为背景,动词表示二者之间的关系(赵艳芳,2001)。“图形/背景”分离的观点是一个世纪前由丹麦心理学家Rubin首先提出来的,后由完形心理学家借鉴用来对知觉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知觉场始终被分为图形与背景两部分。图形这部分知觉场,是看上去有高度结构的、被知觉者所注意的那一部分,而背景则是与图形相对的、细节模糊的、未分化的部分(陈治安、文旭,2001)。
突显的部分即图形,在小句表达时放在主语的位置,句子的其它成分较之于主语为背景。而Langacker将主语称之为“射体”(trajector),其它成分称之为“界标”(1andmark)。尽管所用的术语不同,但都表明句子的主语是突显的部分。Langacker使用角色原型(role archetypes)这一术语来分析句法。角色原型源于人与世界互动的体验,包括施事、受事、工具和经验者。突显不同的部分即选择不同的部分为主语,就会出现不同的句法结构。看看下面的例句:
(1)a.John broke the glass with a hammer.
b.The hammer broke the glass.
c.The glass broke.
例(1)中的主语分别是施事“John”,工具“the hammer”和受事“the glass”。认知方式不同,从而表达方式也不同。赵艳芳认为,从a~c不仅突出了“行为链/能量流动”(action chains/energy flow)中的不同部分,也说明了施事与受事之间的关系,依此表明了施事意志的减弱,c只表达了行为的结果。因此,我们对事物的认知方式或角度决定了句法的选择,行为链中的任何部分都可以成为突显的部分,用以充当主语。那么中动结构的表达形式是在怎样的认知方式下产生的?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些中动结构的例句:
(2)a.The book sells well.
b.This pen writes smoothly.
c.The car drives fast.
d.这本书好卖。
e.这支笔写起来流畅。
f.这辆车开起来快。
g.这间房住着舒服。
观察上述例子,可以发现中动结构的主语是谓语动词的受事,这一点与被动结构相似;而谓语动词却是及物动词的主动形式,这一点与主动结构相似。其实,中动结构既不等同于主动结构,也不等同于被动结构。一般而言,主动结构是突显动作的过程,突出施事;被动结构是突显动作的结果,突出受事,其受事是狭义的,为动作的承受者。而中动结构的受事是广义上的,包括工具(如“this pen”)和地点(如“这间房”)。中动结构突显的是事物或事件的类属特征,即受事主语处于这样的动作中就具备形容词或副词所描述的特征。赵艳芳认为,主语形成了一个范畴,原型主语是及物动词的施事者,其他主语形式是以各种方式在认知中突显的部分。中动结构的施事是一个模糊的泛指概念,诚然例(2)中的动作“sell”“pen”“drive”“卖”“写”“开”和“住”等都是由施事发出,但在这种情况下施事是泛泛而谈,不论施事是谁,受事主语“the book”“this pen”“the car”“这本书”“这只笔”“这辆车”“这间房”处于这些动作时都具备“well”“smoothly”“fast”“好”“流畅”“快”“舒服”的特点。也就是说,在中动结构中,事件的主动参与者(施事)相对于某一个被动参与者(受事)来说,对于事件发生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或者主动参与者(施事)并不明确,事件的发生似乎是由该被动参与者(受事)引发的,该被动参与者(受事)由于内在的特性对事件的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得事件的实施呈现某种特性(何文忠,2007)。因此,中动结构中的受事是最为突显的部分,成为图形,置于了主语的位置。施事是十分淡化的背景,若隐若现,所以在句子的表层结构中没有显现。在前文已经提到,谓语动词表示图形和背景之间的关系。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图形的主语和作为背景的宾语最为突显,其他后景(background或setting)如状语是不突显的,但在不同句子结构中,状语的突显程度也是不同的(赵艳芳,2001)。在中动结构中,后景(状语)远比施事突显,所以谓语动词主要表示受事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即受事处于这样的动作中会呈现出状语所描述的状态或特征,并且受事和谓语动词之间所要突显的也不是一种承受和施动的关系,而是被参与者和动作状态的关系,因此在中动结构中谓语动词是主动形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动结构的受事是突显的图形或射体,所以出现在主语的位置。并且相对于施事而言,状语(形容词或副词)更为突显,谓语动词是表示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因此,句法的选择决定于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赵艳芳,2001)。
三、英汉中动结构形式标记的对比分析
根据“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对于中动结构的基本形式我们有了初步的理解。我们认为中动结构是有标记的语言结构,并且在英汉两种语言的具体表达中存在异同。所谓标记性是指在语言内部和跨语言之间,某些语言成分可被视为无标记的,亦即:简单、核心或者原型的成分;而另外一些可被看作是有标记的,亦即:复杂、边缘或者例外的成分。[1]
(一)时体标记的对比
时间是人类语言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时体标记是这一范畴的语法化表现(武和平,2007)。中动结构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类属特征,具有非事件性。正如何文忠所言,中动结构表述的是一种恒时性特征,而不是瞬时性特征,瞬时性特征是与特定事件相关的,而恒时性特征是与事件无关的。中动结构表达的是一种与时间无关的属性。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些有关英语中动结构的例句。如下:
(3)a.The novel reads easily.
b.The clothes washes well.
c.These potatoes peels easily.
d.*The novel is reading easily.
e.*The clothes washed well.
f.*These potatoes has peeled easily.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a~c句为中动结构,是合法的句子;而d~f句因为时体的变化,而成为了不合法的句子。徐盛桓认为,中动结构因为一个事件预想动作没有发生,就成为一种状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常态,或是其特征,所以中动句总是用一般现在时;Iwata(1999)称之为“类事件”(generic event),而非单一事件(non-event)。因此,当e与f句中时态分别变为一般过去时和现在完成时的时候,就不能反应一种恒时的状态,无法表达中动结构的语义特征,即事物的某种内在属性在处于一定的动作状态时会得到凸显,从而这两句话不具有合法性。此外,正是因为中动结构的这种属性,中动词与状态动词相似,不用来描述事件,具有非事件性,所以一般不用于进行体结构中,因此d句也是不合法的。
英语中动结构不同于其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对时体都有一定的要求,即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中。英语时体形式主要是通过动词的形态变化来实现,汉语没有动词的形态变化,那么汉语的时体形式在中动结构中是怎样体现的呢?
汉语则大多是通过添加时间副词、时体助词、准时体助词、语气词等来实现的,其中“了”“过”“在”“着”“起来”和“下去”是最常用、最典型、最能反映汉语时体语义特性的时体标记(瞿云华、冯志伟,2006)。在汉语的中动结构中是否具有这样的时体标记呢?国内学者(宋国明,1994;曹宏,2004)对汉语中动结构进行过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讨论三种类型的中动结构“NP+V-起来+AP”“NP+V-着+AP”和“NP+难/易/好+V”的时体标记。如:
(4)a.这篇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
b.这台机器操纵起来简单。
c.这椅子坐着舒服。
d.这间房待着凉快。
e.那问题易解决。
f.这件衣服好洗。
相比较英语中动结构,汉语中动结构的形式较为复杂。在前两种类型中,“起来”和“着”是句子必不可少的成分,去掉之后,句子将不成立,如“*这篇文章读朗朗上口”“*这椅子坐舒服”,有了“起来”和“着”句义才是完整的。例(4)中的谓语“读”“操纵”“坐”“待”“解决”和“洗”按照Langacker(2001)对于动词的分类(以进行体为标准的二分法)属于完成类(Perfective),完成类动词可以用于进行体,这一点英汉语是相同的。中动结构表述状态属性,是一种未完成化过程;未完成类的动词本身已经表述状态或属性,就不可以也无必要再经历未完成化过程。如此以来,中动结构是不报道具体的事件,却必须基于事件动词(何文忠,2007)。那么如何用完成类动词来表述未完成化过程呢?
英语中动结构是用了时体标记,即通常中动词只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之中。汉语中动结构中的“起来”是起始体,表明一种状态的开始,所以在“NP+V-起来+AP”结构中“起来”不可省,正是因为“起来”的存在,使完成类动词可以表示未完成化过程,即受事主语一旦处于动词所表示的状态时,其内在的某种属性就会得到凸显;第二种类型“NP+V-着+AP”中的“着”是持续体,表明一种状态的延续,它使完成类动词状态化,即表示一种恒时的特征。然而,第三种类型的中动结构“NP+难/易/好+V”并无任何时体标记,但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情况下,形容词是前置的,如果置于动词之后,则必须加上“起来”,并且为了平衡句子结构,单音节词变为双音节词,如例(4)中的e句可以变换为“那问题解决起来容易”。因此,“起来”或“着”是形容词后置的中动结构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其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起来”和“着”字句都是中动结构。
所以,对比英汉中动结构,我们可以发现,时体标记在二者中都存在,但在具体表现上有差异。英语中动结构的时体标记是,用一般现在时,并且不用于进行体中;汉语中动结构是通过起始体“起来”和“着”来实现的,如果没有“起来”和“着”的标记,则形容词需要置于动词之前。
(二)词汇标记的对比
通过分析英汉中动结构的基本形式,可以发现形容词或副词是其必不可少的成分。一般而言,句子的基本结构是“SV”、“SVO”或“SVOO”,状语是可有可无的成分。而中动结构中的状语,正如第二部分所讨论的,置于了较为突显的位置,如果去掉了形容词或副词,句子则不成立。如:
(5)a.*The car drives.
b.*This novel reads.
c.*The clothes washes.
d.*这篇文章读起来。
e.*这椅子坐着。
f.*这衣服洗。
形容词或副词是中动结构成立的必要条件,这一点英汉语相同。较之于英语中动结构,汉语中动结构中形容词的位置相对灵活,即当形容词为表示难易程度或好坏的单音节词时置于主谓之间。形容词或副词本不是句子结构的必要成分,然而在中动结构中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中动结构之所以为中动结构的一个标记。无标记项是指相对于一个有标记特性而言比较中性的、常见的、一般性的、分布较广、运用频率较高的语言成分,有些理论将无标记值称作“默认值”;有标记项则指不常见的、意义具体的、分布较窄、使用频率不太高的语言成分(习晓明,2005)。因此,我们认为形容词或副词是中动结构的词汇标记。不论是英语,还是汉语,中动结构都是表示事物的类属特征,所以并非所有的形容词或副词都可以用于其中。
在汉语中动结构中,置于动词之前的形容词一般表示难易或好坏,如例(2)中的d、例(4)中的e和f;当形容词置于动词之后时,起始体“起来”或持续体“着”起到了使动作未完成化的作用,在这两种类型的中动结构中,形容词的语义选择范围相对广泛,一般表述受事状态或描述隐性施事的感受,但都是因为受事的某种内在属性而发挥作用,如例(4)中的c和d,“舒服”和“凉快”是描述泛指性施事的感受,但是由于“椅子”质地柔软和“这间房”位置好而发挥的作用。同样地,表示难易或好坏的副词也可以进入英语的中动结构,如:“well,badly,easily”等。此外,中动结构中的受事主语由于自身内在的特性而对事件的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得事件以副词所表述的方式发生,因此其副词具有非自主性语义特征,即副词所描述的状态不是由施事控制的(何文忠,2007)。可见,中动结构中的副词不描述具体事件,而是对事物或事件类属特征或结果状态的描述,所以“The car drives fast”是合法的句子,而“The car drives quickly”则不合法,因为“quickly”是用来描述具体动作“drive”,不具备状态义,不符合中动结构的语义要求。
所以,在英汉中动结构中,形容词或副词都是必不可少的成分,是中动结构的词汇标记。但在其语义选择上是有
要求的,即是用来描述受事的状态或泛指性施事的感受,而不是具体动作。
四、结语
中动结构是英汉语言中都存在的特殊语言现象,用于表达事物的类属特征。根据图形/背景分离(figure/ground segregation)的认知原则,我们认识到承担受事角色(广义)的事物是突显的部分(图形),因此放在了主语的位置;而泛指性施事是十分淡化的背景,在表层结构中没有显现,并且谓语是表示主语和状语之间的关系。正因为中动结构的特殊性,在英汉语表达中对于时体都有一定的要求,即英语中动词用一般现在时,且不用于进行体;而汉语中动结构在形容词置后的情况下,动词之后加上了起始体“起来”或持续体“着”,否则形容词就要置于动词之前。副词或形容词是英汉中动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其他结构中并不存在这一现象,因此可认为是中动结构的一个标记形式。
注释:
[1]引自《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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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艳安徽巢湖 巢湖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2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