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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表明,地方政府在耕地用途转化中起着关键作用,是耕地非农化的主要供给者.决定地方政府土地供给的驱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耕地换资金,即经济驱动;二是耕地换政绩,即权力驱动.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我国耕地资源面临巨大需求压力;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在经济与权力效用最大化的驱动下,具有强烈的供给意愿,结果使耕地加速非农化.两种驱动力之所以能够过度膨胀并加速推进耕地非农化过程,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行为约束条件不足,具体则表现为现行土地制度对农民土地产权的漠视.耕地的丧失不仅使我们面临食物安全问题,而且这一过程也严重侵犯了农民及农村的权益.鉴于此,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合法的土地征用制度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