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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并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的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进行了评析,认为国内的两种学说都不能单独构建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制度,惟一的选择是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构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的、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