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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教给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让学生学会独立获取知识。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法",更重要的是还要研究“学法"。只有指导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法",才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能力得以加强,教学质量才能稳步上升。结合二十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体会到在数学课中进行结合“学法"指导要坚持四个结合。
一、“教法"与“学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能动过程,它决定了教与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教学中教师既要教给学生知识,又要教给学生掌握知识、探索知识的方法,使学生学会自己学习。
例如,几何的学习中经常遇到的就是定义、定理、性质等知识。教师在教给学生这些知识的同时,要考虑学生怎样学好这些知识的问题。首先要求给学生介绍一些学习几何知识的方法,如学习“定义",要求学生会完整叙述,能举出生活中的实例,再要求深入推敲,掌握它的本质属性,最后要求比较相似概念,弄清区别与联系,学习“定理",先要求分清条件和结论(最好把它改写成“如果……那么……"的形式);然后要自己画出图形,根据图形改写成符号语言,搞清定理的初步运用,再能自行分析证明思路,证明过程就是一个小作文,由几个小段落组成;最后进一步要求联系有关定理,总结定理各方面的运用学习“公式",先要求能用语言和字母正确表达,然后弄懂公式的推导、应用与应用的条件,公式的特点和记忆方法,以及类似公式的相互比较,类推关系等。随着不同的年级、不同的教材产生的教学变化,“学法"也必须做相应的变化,只有两者协调进行,教学才会收到好效果。
二、读、听、思、记相结合
1.“读"法指导
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居主体地位。让学生学会读书,要通过教师的正确指导,学生才能“会读":①粗读,即先浏览整篇内容的枝干。②细读,理解数学概念、公式、法则、思想方法的实质及因果关系,把握重点,突破难点。③研读,研讨知识的来龙去脉、结构关系、编排意图,并归纳要点,把书本读“薄"。
2.“听" 法指导
数学的逻辑性强,听课中只要稍微走神就可能中断思维,降低听课效率。在听课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根据初中学生特点——注意力集中时间在十分钟左右,所以教师讲授新课要尽量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
3.“思" 法指导
教学中对学生思维的引导,教师应着力于以下几点:①从学生已熟练掌握了的知识入手开展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去积极主动思考,开放学生的思维。②从习题的发展链入手,发挥学生的想象力提出更多的问题来,引导学生去观察、比较、分析、推理、综合,使学生学会转化。③开展探索式教学,引导学生追根究源去思索,使学生学会深思。④从回顾解题过程来开展评价,引导学生去分析错因,便学生学会反思。教学过程中,善于暴露教师思维过程,留下一定的思维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学会自己去思考、提出问题,师生共同解决,使学生学会并掌握基本数学思想方法,融会贯通。
4.“记" 法指导
数学教学中,对学生记法的传导,教师首先要重视改革教学方法,摒弃“满堂灌",以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其次要善于结合教学之际,来传授记忆方法。如通过对知识编成顺口溜,使学生学会去联想记忆;通过绘制直观图,使学生在以形助数中,学会数形结合记忆;通过对发掘知识的本质属性,使学生在形成概念的同时,学会凭特征记忆;通过归纳概括所学知识,使学生学会按知识结构来系统记忆;通过揭示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使学生学会循线索记忆。此外,教师还应让学生明确各种记忆的价值、效果、适用范围,以使他们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
三、“学法"指导的选择性与操作性相结合
教无定法,学无定法,不同的学生,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方法,即使是同一学科,学习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可供学生学习的方法具有选择性,但无论选择何种方法,都必须与学生的年龄特征、实际水平、学习情景相适应,能为学生所掌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既应该是相对稳定的法则,具有普遍的、持久的理论性指导意义,又应有相对具体的要领,在相关的实际环境中可以直接指导操作。
四、“学法"指导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
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状况如何,常比智力高低更能预测他们的发展,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学生学习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它是一切学习活动和智力活动的激发剂,是促进学生有效地掌握“学法"的重要保证。因此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必须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紧密结合,否则“教法"与“学法"均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
五、“学法"指导与培养自学习惯相结合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获取知识不仅要靠课堂,而且还要靠课外自学、钻研教科书,反复消化,进行巩固、扩展和深化所学知识,形成学生主动自学的习惯,学生的学习才有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他们就会自觉地总结自己的学习过程,追求“学法"。尽力采用最优化的学习方法去进行学习活动,教师的“学法"指导也就落到实处,易被学生所接受,掌握和应用。
一、“教法"与“学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能动过程,它决定了教与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教学中教师既要教给学生知识,又要教给学生掌握知识、探索知识的方法,使学生学会自己学习。
例如,几何的学习中经常遇到的就是定义、定理、性质等知识。教师在教给学生这些知识的同时,要考虑学生怎样学好这些知识的问题。首先要求给学生介绍一些学习几何知识的方法,如学习“定义",要求学生会完整叙述,能举出生活中的实例,再要求深入推敲,掌握它的本质属性,最后要求比较相似概念,弄清区别与联系,学习“定理",先要求分清条件和结论(最好把它改写成“如果……那么……"的形式);然后要自己画出图形,根据图形改写成符号语言,搞清定理的初步运用,再能自行分析证明思路,证明过程就是一个小作文,由几个小段落组成;最后进一步要求联系有关定理,总结定理各方面的运用学习“公式",先要求能用语言和字母正确表达,然后弄懂公式的推导、应用与应用的条件,公式的特点和记忆方法,以及类似公式的相互比较,类推关系等。随着不同的年级、不同的教材产生的教学变化,“学法"也必须做相应的变化,只有两者协调进行,教学才会收到好效果。
二、读、听、思、记相结合
1.“读"法指导
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居主体地位。让学生学会读书,要通过教师的正确指导,学生才能“会读":①粗读,即先浏览整篇内容的枝干。②细读,理解数学概念、公式、法则、思想方法的实质及因果关系,把握重点,突破难点。③研读,研讨知识的来龙去脉、结构关系、编排意图,并归纳要点,把书本读“薄"。
2.“听" 法指导
数学的逻辑性强,听课中只要稍微走神就可能中断思维,降低听课效率。在听课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根据初中学生特点——注意力集中时间在十分钟左右,所以教师讲授新课要尽量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
3.“思" 法指导
教学中对学生思维的引导,教师应着力于以下几点:①从学生已熟练掌握了的知识入手开展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去积极主动思考,开放学生的思维。②从习题的发展链入手,发挥学生的想象力提出更多的问题来,引导学生去观察、比较、分析、推理、综合,使学生学会转化。③开展探索式教学,引导学生追根究源去思索,使学生学会深思。④从回顾解题过程来开展评价,引导学生去分析错因,便学生学会反思。教学过程中,善于暴露教师思维过程,留下一定的思维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学会自己去思考、提出问题,师生共同解决,使学生学会并掌握基本数学思想方法,融会贯通。
4.“记" 法指导
数学教学中,对学生记法的传导,教师首先要重视改革教学方法,摒弃“满堂灌",以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其次要善于结合教学之际,来传授记忆方法。如通过对知识编成顺口溜,使学生学会去联想记忆;通过绘制直观图,使学生在以形助数中,学会数形结合记忆;通过对发掘知识的本质属性,使学生在形成概念的同时,学会凭特征记忆;通过归纳概括所学知识,使学生学会按知识结构来系统记忆;通过揭示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使学生学会循线索记忆。此外,教师还应让学生明确各种记忆的价值、效果、适用范围,以使他们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
三、“学法"指导的选择性与操作性相结合
教无定法,学无定法,不同的学生,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方法,即使是同一学科,学习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可供学生学习的方法具有选择性,但无论选择何种方法,都必须与学生的年龄特征、实际水平、学习情景相适应,能为学生所掌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既应该是相对稳定的法则,具有普遍的、持久的理论性指导意义,又应有相对具体的要领,在相关的实际环境中可以直接指导操作。
四、“学法"指导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
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状况如何,常比智力高低更能预测他们的发展,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学生学习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它是一切学习活动和智力活动的激发剂,是促进学生有效地掌握“学法"的重要保证。因此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必须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紧密结合,否则“教法"与“学法"均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
五、“学法"指导与培养自学习惯相结合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获取知识不仅要靠课堂,而且还要靠课外自学、钻研教科书,反复消化,进行巩固、扩展和深化所学知识,形成学生主动自学的习惯,学生的学习才有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他们就会自觉地总结自己的学习过程,追求“学法"。尽力采用最优化的学习方法去进行学习活动,教师的“学法"指导也就落到实处,易被学生所接受,掌握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