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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1988年底南斯拉夫通过的社会计划法,联邦每年不再制定为实现中期计划的年度计划决议,而代之以当年的经济政策措施纲领。以马尔科维奇为首的新政府上任后,制定了1989年的经济政策措施纲领,并进行了大量工作。1989年7月联邦议会通过的《1989年联邦预算的修改和补充》,是南采取的经济政策措施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压缩联邦预算,减少社会的一般消费;将联邦预算收支与预算外收支统一纳入联邦预算,以便更合理地使用社会资金;同时理顺联邦机关与中央银行(南斯拉夫人民银行)的关系,加强中央银行保证货币稳定和清偿能力以及控制货币发行的作用。南政府的目标是,通过全面实施经济政策措施,为克服通货膨胀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