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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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公、婆婆健在,由我和丈夫赡养。公公名下有一处房产,早就说过是留给我们的。现在房子要动迁了,可是我丈夫的哥哥却说,这处房产有他的一半,这是他应该继承的财产,还要公公写字据。考虑到我和丈夫没有房子,公公、婆婆还是坚持把房子给我们。那么,我和丈夫能得到全部的房产吗?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尚威律师。据介绍,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只能是在父母一方死亡或双方都死亡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但是,尚威律师进一步解释说,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例如,父母健在时可以通过赠与行为把财产赠给子女,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把财产出卖给子女。这些行为都是父母合法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他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阻挠。子女强行继承健在的父母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杜宏陆)
  
  挖田卖土违法吗
  本刊选
  
  律师同志:
  我村村支书未经村民同意,借挖排水沟为名,把农田的土私自卖给村里的砖厂,破坏了土地,引起群众不满,而且现在还在挖土,请问这种做法足否合理?
  读者乔某
  答:我国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因为小砖厂、小砖窑严重破坏耕地、浪费资源,全国各地已纷纷对其取缔、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玻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村里挖田卖土的做法是违法的。
  据《塞上新农村》
  
  我该怎么要求补偿?
  胡静宇
  
  律师:
  我在种子公司买了假种子,该怎么要求补偿?
  刘新升刘新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l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该发第5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与种子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胡静宇)
  
  婚外恋分手费有无法律效力
  史建颖
  
  背景
  30多岁的外来妹小雯在嘉定租房做小生意。2005年,她认识了53岁、有家室的房东阿杰。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小雯与阿杰过起了同居生活。去年10月,得知小雯怀孕的阿杰要求她到医院做人流手术,结果被小雯拒绝。这场婚外恋就此出现裂痕。去年年底,阿杰应小雯要求,签订了一份34万元的分手费协议。但协议签订后,阿杰却迟迟不支付任何款项。今年2月,小雯将阿杰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履行协议。
  婚外恋分手费,有无法律效力?
  说法
  审理此案的嘉定区法院指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小雯明知阿杰有配偶,阿杰知晓自己有妻子的情况下,双方仍同居以致小雯怀孕,双方的行为不仅有悖社会伦理道德,且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就所谓的婚外恋分手费等,尽管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协议的内容却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有关合同将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最终,法院驳回了小雯要求阿杰根据协议补偿她婚外恋分手费的诉讼主张。
  (史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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