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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也是公共政策的目标指向。但是,在不同历史阶段中,正义的内涵是不同的。工业社会是一个以交换关系和竞争关系为主导的社会,所追求的正义集中体现在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的概念中,这是一种契约正义。后来的学者对罗尔斯的观点提出了批判和完善,但没有跳出契约正义的框架。后工业化社会是一个合作关系包容竞争关系的社会,这就要求正义从契约正义转向合作正义。政策过程也要做出相应的目标转向,应该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促进合作行动,在共生共在的观念中实现正义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