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早在民国时期死刑存废争议就已经存在,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死刑存废之争一度成为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有关死刑的立法以及司法判例中也可以看出,民国时期国民的死刑观念发生着悄然的变化。从法律文化视角进行考察,民国时期的死刑存废之争,折射出的是以“杀人偿命”之报应主义与“以杀止杀”之工具主义的传统刑罚文化向现代人道主义的刑罚文化的转变,体现的是一种刑罚价值取向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