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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听措施的采用是各国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的一种必然的有效的选择。但监听措施是以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因而,监听措施的适用必须进行利益衡量与价值选择。遵循比例原则。进行法律规制。我国刑事程序立法应明确规定监听应遵循必要性原则、监听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及监听措施的核准权主体。应当建立对被监听者的权利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