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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的概念为主线,从考察社会中人与人的基本关系入手,对社会及其成员、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关系以及暴力与法的关系等几个视角予以阐述。人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存在,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两种基本关系,即强力关系和意志关系,暴力的垄断是法产生的原因,先有暴力垄断,后有法律。法是垄断了暴力的共同体对其成员做出的关于其自身如何组织和运用暴力的宣告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