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安处分理论在十八世纪末发端于德国,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保安处分也逐渐展现出在完善法律体系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优益性。90年代初期我国学者开始注意保安处分,但是直到今天我国刑法中仍没有直接关于保安处分的规定,而是仅仅有一些保安性措施散见于刑事法律和行政法中。完善刑法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保安处分应当被考虑其中,这不仅存在现实的必要性,也存在实际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