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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搁置多年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问题终于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也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本文拟就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点问题谈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