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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束缚了人口流动,成为人口流动的双重壁垒,但自改革开放以来,改善生活环境的强烈愿望与对城市生活的美好向往已成为人口流动强大的力量源泉,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也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群体。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当给社会安定发展造成了很大隐患,因此,转变流动人口管理的传统观念、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本文就流动人口的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建议举措,使流动人口的管理更加完善,促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关键词] 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和谐社会
一、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管理的定义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可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管理指的是对地方流动人口实行的一系列管理的办法,包括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社会权益的保障及管理。
二、全国流动人口及其管理的现状描述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人口发展趋势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以杭州市流动人口现状为例,据“五普”资料,杭州市跨县(市)和原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外来、外出流动人口总量约为126.2万人,其中外来人口96.11万人,占总人口的13.97%,是”四普”时的4.8倍,占总人口比重提高了10.2个百分点。因此,应当更好地认识人口流动规律、合理调整人口流动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方法、最大限度的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的作用。
受我国传统体制和具体国情的影响,存在着较多与和谐社会理念不相适应的地方,人口的大量、无序流动使得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能力呈不断弱化趋势。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重中之重的任务。现阶段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当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从公平民主、安定和谐的角度去管理流动人口,加深他们与社会的融合程度,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流动人口管理中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治权利空缺。由于流动人口长期处于人户分离的状况,很多流动人口无法在流出地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以及其他重要选举,制度性的约束又使得他们在城市中无法享有或行使选举权。另一方面,流动人口没有作为自己代言的组织,难以依靠集体的力量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城乡管理体制未接轨。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并不彻底,凭证落户制度、转迁证制度依旧在发挥作用,大量在城市中生活多年的迁移人口仍然无法在常住地城市登记落户。其他的一些制度,如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适用范围等仍在稳定地发挥作用,因此,各个城市的政府为当地居民提供各种服务仍以户籍为依据,在政府财力和管理职能过多的情况下,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的服务有限。
3.自身竞争力较弱。由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缺乏技能培训,所以进入城市以后,只能从事较为初级的劳动,只能在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安全性差、收入低的城市岗位工作,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职位,难以适应工业社会和现代城市生活。
四、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首先是人的全面和谐发展,而消除传统户籍制度下城乡二元社会之间的排斥等一些不和谐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因此,社会管理部门在管理流动人口过程中要确立人本化的实践理念。
1.确立城市“新市民”的理念。政府要切实改变对流动人口的看法,视他们为“新市民”,是当前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生力军,是我党在新的历史阶段的执政基础,把流动人口纳入政府人口管理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保障他们在就业、党建、社会保障、维权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待遇。
2. 确立社会“新工人”的理念。要把流动人口当作城市市民一样规划安排,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的局面;要在促进外来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加强流动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从政策开放、信息管理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入手,取消阻碍外来流动人口流动的政策限制,建立同工同酬、同城同策的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体系;要加强就业中介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构筑以各级劳动力市场为枢纽,各类职业中介和劳务输入企业为主体,街道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务输入输出服务网体系。
3. 确立法制社会保障人身权利的理念。从流动人口最需要的合理需求出发,建立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的保障体系,要通过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实现以居民身份证、公民出生证为主的证件化管理,把流动人口真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4. 确立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各地党委政府要通过为流动人口主动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解决外来流动人口在就业、居住和培训等方面的困难,在培养和提高他们参与平安创建积极性的基础上,积极物色热心社会平安事业的治安积极分子,不断充实到治安志愿者、协警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到队伍中去,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丰富群防群治工作的内涵。
五、国家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对流动人口的影响
我国政策提出各地特别是人口主要流入地、流出地的党委和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在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办公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2.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3.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
4.在社会保障方面,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
5.在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要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6.在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方面,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7.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功能,创新救助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
我国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由以管理控制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的转变,努力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参考文献:
[1] 于泰厚;吴媛;刘雅莉;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03期.
[2] 赵光荣;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的思考;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年03期.
[3] 林锦屏;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浙江人口流动研究;浙江大学;2005年.
[4] 曾媛;发达地区大城市流动人口居住状况与规划对策;重庆大学;2003年.
[5] 丁家祥;試论在和谐社会理念下的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5期.
[6] 王义;流动人口问题及其政府管理新探;重庆师范大学;2005年.
[关键词] 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和谐社会
一、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管理的定义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可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管理指的是对地方流动人口实行的一系列管理的办法,包括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社会权益的保障及管理。
二、全国流动人口及其管理的现状描述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人口发展趋势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以杭州市流动人口现状为例,据“五普”资料,杭州市跨县(市)和原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外来、外出流动人口总量约为126.2万人,其中外来人口96.11万人,占总人口的13.97%,是”四普”时的4.8倍,占总人口比重提高了10.2个百分点。因此,应当更好地认识人口流动规律、合理调整人口流动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方法、最大限度的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的作用。
受我国传统体制和具体国情的影响,存在着较多与和谐社会理念不相适应的地方,人口的大量、无序流动使得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能力呈不断弱化趋势。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重中之重的任务。现阶段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当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从公平民主、安定和谐的角度去管理流动人口,加深他们与社会的融合程度,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流动人口管理中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治权利空缺。由于流动人口长期处于人户分离的状况,很多流动人口无法在流出地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以及其他重要选举,制度性的约束又使得他们在城市中无法享有或行使选举权。另一方面,流动人口没有作为自己代言的组织,难以依靠集体的力量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城乡管理体制未接轨。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并不彻底,凭证落户制度、转迁证制度依旧在发挥作用,大量在城市中生活多年的迁移人口仍然无法在常住地城市登记落户。其他的一些制度,如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适用范围等仍在稳定地发挥作用,因此,各个城市的政府为当地居民提供各种服务仍以户籍为依据,在政府财力和管理职能过多的情况下,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的服务有限。
3.自身竞争力较弱。由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缺乏技能培训,所以进入城市以后,只能从事较为初级的劳动,只能在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安全性差、收入低的城市岗位工作,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职位,难以适应工业社会和现代城市生活。
四、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首先是人的全面和谐发展,而消除传统户籍制度下城乡二元社会之间的排斥等一些不和谐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因此,社会管理部门在管理流动人口过程中要确立人本化的实践理念。
1.确立城市“新市民”的理念。政府要切实改变对流动人口的看法,视他们为“新市民”,是当前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生力军,是我党在新的历史阶段的执政基础,把流动人口纳入政府人口管理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保障他们在就业、党建、社会保障、维权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待遇。
2. 确立社会“新工人”的理念。要把流动人口当作城市市民一样规划安排,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的局面;要在促进外来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加强流动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从政策开放、信息管理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入手,取消阻碍外来流动人口流动的政策限制,建立同工同酬、同城同策的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体系;要加强就业中介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构筑以各级劳动力市场为枢纽,各类职业中介和劳务输入企业为主体,街道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务输入输出服务网体系。
3. 确立法制社会保障人身权利的理念。从流动人口最需要的合理需求出发,建立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的保障体系,要通过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实现以居民身份证、公民出生证为主的证件化管理,把流动人口真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4. 确立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各地党委政府要通过为流动人口主动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解决外来流动人口在就业、居住和培训等方面的困难,在培养和提高他们参与平安创建积极性的基础上,积极物色热心社会平安事业的治安积极分子,不断充实到治安志愿者、协警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到队伍中去,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丰富群防群治工作的内涵。
五、国家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对流动人口的影响
我国政策提出各地特别是人口主要流入地、流出地的党委和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在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办公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2.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3.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
4.在社会保障方面,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
5.在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要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6.在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方面,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7.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功能,创新救助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
我国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由以管理控制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的转变,努力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参考文献:
[1] 于泰厚;吴媛;刘雅莉;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03期.
[2] 赵光荣;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的思考;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年03期.
[3] 林锦屏;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浙江人口流动研究;浙江大学;2005年.
[4] 曾媛;发达地区大城市流动人口居住状况与规划对策;重庆大学;2003年.
[5] 丁家祥;試论在和谐社会理念下的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5期.
[6] 王义;流动人口问题及其政府管理新探;重庆师范大学;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