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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良好的税收文化对税务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然而长期以来,落后的税收文化桎梏着我国的征税人和纳税人。本文对我国税收文化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进一步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 税收文化 现状 建设建议
一、税收文化的一般含义
何为税收文化?在学者中尚未形成的统一的概念。德国汉堡大学教授比格·那瑞(Birger nerre)认为:“一国特定的税收文化是与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扎根于该国的文化,因为相互影响而产生的依赖和联系。”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黄秀萍在《我国税收文化刍议》一文中,引用了比格·那瑞的观点,并将其中的“非正式制度”具体表述为“习俗行为和意识形态”。她认为,“税收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围绕税收实践活动所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管理、所形成的习俗行为,以及所沉淀的意识形态的总和,包括税收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
在笔者目前所看到的文献及文章中,上述的表述是比较全面的,故在以下的分析中,笔者将采用黄秀莲的理解。但鉴于“行為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受税收制度和意识的影响,笔者主要从制度文化及心态文化两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国当前税收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税收文化产生于夏朝,从税收制度的雏形(夏商周的贡助彻)到确立(鲁国的初税亩),再到一系列变革(战国的租赋制,隋代的租调制,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传统税收的根本制度和实质没有大的改变,积淀成传统的税收文化。
建国后,我国的税制经历了五次改革后,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更加规范、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税法普及程度不断加强,税收文化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几千年来形成的落后的、负面的税收意识及行为依然存在着,表现在:
1.征税主体征税的随意性。在我国,税收征管中“人治”特征非常严重。尽管我国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不断完善,“关系税”和“人情税”仍然随处可见。很多企业通过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或使主管税务机关保持对问题账本缄默,或使税务机关少计计税基础,导致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还有一些税务人员征税时,态度差,缺乏服务意识,使得纳税人极其反感,加深了双方的隔阂,增加了征管难度。
2.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漠然性。当前,绝大部分的纳税人对征税有一种很深的抵触情绪,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历史上苛敛重赋积淀而成了恶税概念,纳税人受其影响,对税收极其仇恨,不愿理解、也不能认同新中国税制;其二,税收负担较现行人民收入水平过重。表中列出了1998年至2007年的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可以看出,从1998年的10.77%,至2007年的19.82%,近十年来比值一直增加,税收负担重;其三,纳税人对政府用税的方向持怀疑态度。税收的使用是通过国家预算完成的,虽然预算程序及制度不断完善,但预算不走程序、暗箱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等腐败情况比比皆是,造成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极不信任。
三、我国税收文化的建设建议
因此,税收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加强税收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1)适时制定税收基本法和纳税人权利法。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对各单行税法、法规的制定有统领、约束、指导、协调的作用,而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税收基本法。同时,还要制定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有关法律,形成一套完备的、相互衔接的、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
(2)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征管法》作为管理征纳关系的主要准则,直接关系到征纳双方的沟通与信任。然而,当前的《征管法》存在着偷、抗、骗、欠税的界定不具体,税收管辖权的规定不明确,《征管法》法律地位不清晰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势在必行。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综合素质
当前,一些中小纳税人并不清楚自己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更不用提税收筹划。税务机关可通过开展税法知识普及宣传,进行税收法律的辅导和教育;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实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税收基本知识等宣传方式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及税法综合素质。
3.增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养服务意识,把税收法定主义落到实处。对税务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技术培训,使其加深对税法精神实质的理解,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做好服务纳税人。
4.公开用税信息,但它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对值不值得缴税的衡量,所以,完善财政预算程序及管理,提高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开用税信息,是纳税人信任政府,增强纳税意识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3]黄秀萍:我国税收文化刍议.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4]邵晓琰:也谈税收文化.财政与税务,2008年01期
[5]陈军伟:税收征纳博弈分析,2008年6月号上
[关键词] 税收文化 现状 建设建议
一、税收文化的一般含义
何为税收文化?在学者中尚未形成的统一的概念。德国汉堡大学教授比格·那瑞(Birger nerre)认为:“一国特定的税收文化是与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扎根于该国的文化,因为相互影响而产生的依赖和联系。”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黄秀萍在《我国税收文化刍议》一文中,引用了比格·那瑞的观点,并将其中的“非正式制度”具体表述为“习俗行为和意识形态”。她认为,“税收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围绕税收实践活动所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管理、所形成的习俗行为,以及所沉淀的意识形态的总和,包括税收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
在笔者目前所看到的文献及文章中,上述的表述是比较全面的,故在以下的分析中,笔者将采用黄秀莲的理解。但鉴于“行為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受税收制度和意识的影响,笔者主要从制度文化及心态文化两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国当前税收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税收文化产生于夏朝,从税收制度的雏形(夏商周的贡助彻)到确立(鲁国的初税亩),再到一系列变革(战国的租赋制,隋代的租调制,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传统税收的根本制度和实质没有大的改变,积淀成传统的税收文化。
建国后,我国的税制经历了五次改革后,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更加规范、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税法普及程度不断加强,税收文化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几千年来形成的落后的、负面的税收意识及行为依然存在着,表现在:
1.征税主体征税的随意性。在我国,税收征管中“人治”特征非常严重。尽管我国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不断完善,“关系税”和“人情税”仍然随处可见。很多企业通过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或使主管税务机关保持对问题账本缄默,或使税务机关少计计税基础,导致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还有一些税务人员征税时,态度差,缺乏服务意识,使得纳税人极其反感,加深了双方的隔阂,增加了征管难度。
2.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漠然性。当前,绝大部分的纳税人对征税有一种很深的抵触情绪,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历史上苛敛重赋积淀而成了恶税概念,纳税人受其影响,对税收极其仇恨,不愿理解、也不能认同新中国税制;其二,税收负担较现行人民收入水平过重。表中列出了1998年至2007年的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可以看出,从1998年的10.77%,至2007年的19.82%,近十年来比值一直增加,税收负担重;其三,纳税人对政府用税的方向持怀疑态度。税收的使用是通过国家预算完成的,虽然预算程序及制度不断完善,但预算不走程序、暗箱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等腐败情况比比皆是,造成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极不信任。
三、我国税收文化的建设建议
因此,税收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加强税收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1)适时制定税收基本法和纳税人权利法。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对各单行税法、法规的制定有统领、约束、指导、协调的作用,而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税收基本法。同时,还要制定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有关法律,形成一套完备的、相互衔接的、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
(2)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征管法》作为管理征纳关系的主要准则,直接关系到征纳双方的沟通与信任。然而,当前的《征管法》存在着偷、抗、骗、欠税的界定不具体,税收管辖权的规定不明确,《征管法》法律地位不清晰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势在必行。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综合素质
当前,一些中小纳税人并不清楚自己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更不用提税收筹划。税务机关可通过开展税法知识普及宣传,进行税收法律的辅导和教育;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实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税收基本知识等宣传方式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及税法综合素质。
3.增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养服务意识,把税收法定主义落到实处。对税务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技术培训,使其加深对税法精神实质的理解,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做好服务纳税人。
4.公开用税信息,但它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对值不值得缴税的衡量,所以,完善财政预算程序及管理,提高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开用税信息,是纳税人信任政府,增强纳税意识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3]黄秀萍:我国税收文化刍议.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4]邵晓琰:也谈税收文化.财政与税务,2008年01期
[5]陈军伟:税收征纳博弈分析,2008年6月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