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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只有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任务是让他们明辨荣辱、存荣弃辱、行荣拒耻、以义求荣;途径和方法是必须同时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多种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青少年;荣辱观教育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02-0063-0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崇高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教育的全过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少年。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只有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各有其特有含义和实践要求,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构成—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是非得失、做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荣辱观是社会道德意识的集中体现,是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人格的生动表征。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褒扬和赞同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肯定性的心理体验;耻辱则是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与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性的心理体验。荣誉和耻辱既是一种社会价值尺度,又表现着个人行为选择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道德评价能力。荣辱观作为人们对荣辱问题的根本态度和总的看法,是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与规范的体现和表达,是推动人们形成价值认同,把—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与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信念的心理机制,也是人们实现从价值观念到价值实践、从道德意识到道德行为转化的内在动力。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体现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但它只有深入到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之中。内化到社会成员心中,实现社会的价值要求和个人的价值认同的统一,实现个人的行为选择和自我道德评价的统一,才能在社会中确立其核心地位,发挥其主导功能。因此。我们判断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什么,要看这个社会的成员在实际的行为活动中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其行为选择的价值依据是什么,行为得失评价的价值标准是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定的荣辱观乃是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得以确立和实现的道德基石,是核心价值体系获得其感召力、整合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其实际功能的道德支撑和内在机制。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全面系统的表述。它从荣辱观的高度总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诸方面的具体要求。所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我国全体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必需的基础性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深入到人们的荣辱观中,成为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尺度和行为评价的荣辱体验,才能保证其实践特性,进而发挥出应有作用。
二、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1.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稳步协调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让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文明进步。这是党和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国民文明进步的实际体验。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达致和谐;—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因此,只有让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2、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荣辱感是个体德性养成的基石。德性的养成必须经过个体内心的感受与体验,促使个体的情感、态度发生变化,才能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动机,形成牢固的道德信念。荣辱观教育在根本意义上首先是对个体“荣感”与“辱感”的情感激发,它为个体的德性修养提供了重要的道德情感基石。青少年时期是价值形成与道德养成的莫基时期。这一时期的荣辱观教育对于其一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奠基意义。一般而言,人类在生命早期似乎是通过某种道德的方式或范畴来接触世界,从道德的角度来观察世界,给周围的世界打上道德的烙印。也就是说,成人社会在这一时期为儿童提供什么样的道德世界,将关系到儿童对社会的第一道德认识,这将为其一生的道德成长打下极为重要的根基。当然。在身心迅速发育成长的青少年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加之受到道德判断力以及自控力较弱的限制,青少年极易产生价值与道德困惑,甚至产生价值与道德偏移。因此,在道德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施以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干预,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成才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任务
1.认识上,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荣辱的能力。青少年涉世未深,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在文化与价值多元纷呈的状况下,他们最容易迷失价值、混淆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其直接后果是:轻者荣辱不分,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重者荣辱颠倒,以耻为荣、以荣为耻。因此,青少年荣辱观教育首先要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荣辱的能力,明确荣辱的边界。知道应该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弘扬什么、抵制什么,追求什么、摈弃什么。使青少年对荣与辱具有泾渭分明的界线,在多元价值取向中,有所持守。
2.情感上,培养青少年存荣弃辱的道德情感。荣辱观教育不仅要使青少年明辨荣辱,还要培养他们存荣弃辱的道德情感,教育他们牢固树立存荣弃辱的思想意识。“荣”指光荣、荣耀、荣誉, 是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的肯定和赞誉以及人们对于这种赞誉的追求;“耻”指耻辱、卑鄙、可耻,是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否定和谴责以及人的灵魂深处形成的羞耻心。“荣”是外在的激励。“辱”是内在的心理束缚,是个体的一种内在自觉。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他们的智力迅速发展,情绪和情感比较强烈,认识事物更多地依赖感性和直觉,故常有明显的两极性,很容易“动感情”;另一方面,他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对各种教化不愿被动接受,而更愿意主动吸纳,并生动地加以创造。荣与辱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情感,是在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因此,我们应从正面人手,树立身边好的、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引导青少年在日常生活的体验中提炼荣辱观,在情感体验中培育荣辱观,在社会实践中升华荣辱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存荣弃辱的思想意识。
3.生活中,引导青少年养成行荣拒耻的良好习惯。荣辱观教育还要引导青少年自觉地追求荣誉,行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一段时期来,躲避崇高、放逐理想、甘于平庸、甚至自我堕落,曾经成为许多年轻人的写照。有的人并非不知道荣誉与耻辱,而是缺乏追求崇高荣誉的内在动力和意志;而有的是因为陷入世俗平庸之中,过于追求功利化的东西。因此,青少年荣辱观教育必须激发学生的道德热情,激励他们志存高远、敢干争先、崇尚理想、追求卓越,积极地为祖国、为人民、为集体,也为自我争取真正的荣誉而避弃耻辱。
4.实践中,指导青少年寻求以义求荣的方法途径。以义求荣,就是以道德的方式追求荣誉。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荣辱观念的萄子,曾把“荣”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势荣”,具体来说,就是“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另一种是“义荣”,即“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前者是以功名利禄、门第势位等外在功利性的东西为标志;后者则是以德性和德行为根本标志,讲究的是要注重修养、操守,要有廉耻心。尽管“义荣”与“势荣”并非绝对不可相容,但是“荣辱之大分”在于“义’而不在于“利”或“势”无疑是具有普适性和应当恪守的价值准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些青少年往往将“义荣”与“势荣”混为—谈,“义辱”与“势辱”混淆不清,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因此,对青少年进行荣辱观故育不仅是引导青少年求荣、向荣、趋荣,更重要的是指导他们怎样以德求荣。
四、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途径和方法
1.家庭教育:言传身教,爱严结合,发挥教育的奠基性作用。家庭是人生旅途的第一站,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对孩子的成长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家庭起着“润物细无声”的奠基性作用。为此,家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家长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青少年很多时间生活在家庭里,他们对是非、美丑、普恶的最初判断是从父母那里获得的。那些为人正派、积极进取、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父母,会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人生榜样。相反,那些消极度日、自私自利、愚昧无知的父母,只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家长首先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在家庭生活中带头践行“八荣八耻”,把荣辱观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为孩子提供示范。
第二,家庭教育要明辨是非,爱严结合。爱子之心人皆有之,问题是怎样去爱。爱孩子总是希望孩子身心健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首先要教育孩子明辨是非,如要教育孩子以认真读书、勤奋学习为荣,以不思进取、抄袭作业、考试作弊为耻;以遵守校纪校规,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为荣,以打架斗殴、说脏话、不遵守纪律为耻;以孝敬父母、懂得感恩、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为荣,以损坏公物、不爱护校园环境为耻。同时,家长要做到爱严结合,对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力满足,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决不迁就。不能只顾眼前,要考虑孩子的将来,严格要求孩子,从细节出发,从小事抓起,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第三,为青少年提供家务劳动的机会。家务劳动教育是家庭教育中的实践性教育。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对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十分重要。马克思说过,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必要的家务劳动不但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艰苦朴素的作风,还可以增强抵御轻视劳动以至厌恶劳动、贪图享受的腐朽生活作风。家长以家务劳动为手段,使孩子在劳动实践中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节约资源,体会到父母及长辈的艰辛,进而帮助他们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勇敢坚强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鼓励他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知荣明耻、崇尚道德、与人为善的社会主义新人。
2.学校教育:课堂为主,育人为先,德育为首,发挥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教师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课堂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要真正发挥学校教育在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就必须坚持四个结合、处理好四个关系:
第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和“育人”的关系。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学校要在德育课程中重点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在相关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少年懂得道理,明辨是非,甄别善恶,区分美丑,把教书和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建设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育人”和“环境育人”的关系。校园建设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环境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建设互相影响、互为因果。校园建设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健康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青少年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
第三,把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学校的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关系。学校应通过严格的纪律规范青少年的行为,逐步健全各种制度,把荣辱观的深刻内涵细化、硬化为行动指标,使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的要求由软到硬,由虚变实,把对荣辱观教育融入到各种制度管理中,建立青少年荣辱观评价机制,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养成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的荣辱观念。
第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处理好“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重在实践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青少年荣辱观念的形成、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谦虚谨慎品格和艰苦奋斗作风的养成。为此,学校一方面要注重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宣传青年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具体的人物形象进行教育引导,把抽象的价值 观、道德观具体化、人格化,使青少年通过比较、内省,对“八荣八耻”产生情感认同和行为追求。另一方面应注重实践强化,积极组织青少年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结合。
3.社会教育: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发挥环境的熏陶作用。在青少年荣辱观教育中,学校只是一棵树,社会才是一片森林。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因此,荣辱观教育必须学校社会联手,方能更见成效。为此,政府应做到:
第一,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文化垃圾的污染,在“破”字上下功夫。要大力净化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旗帜鲜明地反对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潮和丑恶现象,净化荧屏、声屏和出版物市场,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帮助青少年辨别是非、美丑和善恶,自觉远离荣辱颠倒的东西。
第二,建立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大先进文化的宣传力度。在“立”字上做文章。要充分发挥影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倡导“八荣八耻”。要立足社区和乡村,通过设立宣传栏、印制宣传单、制作卡通画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方式,走村人户深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特别要注意总结和宣传青少年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树立“扬荣抑耻、尊德褒善”的文明风尚。
第三,建立健全青少年的管理服务机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在“实”字上想办法。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学生群体、闲散未成年人及有不良倾向行为的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客观需求,实施正面教育,加大帮扶力度,注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帮教、矫治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学习、就业等实际困难,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体现、传递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基金项目: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SJJYB06295);渭南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07YKS014)]
[责任编辑:黎峰]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青少年;荣辱观教育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02-0063-0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崇高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教育的全过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少年。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只有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各有其特有含义和实践要求,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构成—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是非得失、做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荣辱观是社会道德意识的集中体现,是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人格的生动表征。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褒扬和赞同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肯定性的心理体验;耻辱则是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与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性的心理体验。荣誉和耻辱既是一种社会价值尺度,又表现着个人行为选择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道德评价能力。荣辱观作为人们对荣辱问题的根本态度和总的看法,是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与规范的体现和表达,是推动人们形成价值认同,把—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与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信念的心理机制,也是人们实现从价值观念到价值实践、从道德意识到道德行为转化的内在动力。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体现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但它只有深入到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之中。内化到社会成员心中,实现社会的价值要求和个人的价值认同的统一,实现个人的行为选择和自我道德评价的统一,才能在社会中确立其核心地位,发挥其主导功能。因此。我们判断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什么,要看这个社会的成员在实际的行为活动中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其行为选择的价值依据是什么,行为得失评价的价值标准是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定的荣辱观乃是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得以确立和实现的道德基石,是核心价值体系获得其感召力、整合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其实际功能的道德支撑和内在机制。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全面系统的表述。它从荣辱观的高度总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诸方面的具体要求。所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我国全体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必需的基础性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深入到人们的荣辱观中,成为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尺度和行为评价的荣辱体验,才能保证其实践特性,进而发挥出应有作用。
二、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1.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稳步协调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让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文明进步。这是党和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国民文明进步的实际体验。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达致和谐;—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因此,只有让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2、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荣辱感是个体德性养成的基石。德性的养成必须经过个体内心的感受与体验,促使个体的情感、态度发生变化,才能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动机,形成牢固的道德信念。荣辱观教育在根本意义上首先是对个体“荣感”与“辱感”的情感激发,它为个体的德性修养提供了重要的道德情感基石。青少年时期是价值形成与道德养成的莫基时期。这一时期的荣辱观教育对于其一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奠基意义。一般而言,人类在生命早期似乎是通过某种道德的方式或范畴来接触世界,从道德的角度来观察世界,给周围的世界打上道德的烙印。也就是说,成人社会在这一时期为儿童提供什么样的道德世界,将关系到儿童对社会的第一道德认识,这将为其一生的道德成长打下极为重要的根基。当然。在身心迅速发育成长的青少年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加之受到道德判断力以及自控力较弱的限制,青少年极易产生价值与道德困惑,甚至产生价值与道德偏移。因此,在道德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施以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干预,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成才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任务
1.认识上,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荣辱的能力。青少年涉世未深,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在文化与价值多元纷呈的状况下,他们最容易迷失价值、混淆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其直接后果是:轻者荣辱不分,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重者荣辱颠倒,以耻为荣、以荣为耻。因此,青少年荣辱观教育首先要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荣辱的能力,明确荣辱的边界。知道应该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弘扬什么、抵制什么,追求什么、摈弃什么。使青少年对荣与辱具有泾渭分明的界线,在多元价值取向中,有所持守。
2.情感上,培养青少年存荣弃辱的道德情感。荣辱观教育不仅要使青少年明辨荣辱,还要培养他们存荣弃辱的道德情感,教育他们牢固树立存荣弃辱的思想意识。“荣”指光荣、荣耀、荣誉, 是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的肯定和赞誉以及人们对于这种赞誉的追求;“耻”指耻辱、卑鄙、可耻,是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否定和谴责以及人的灵魂深处形成的羞耻心。“荣”是外在的激励。“辱”是内在的心理束缚,是个体的一种内在自觉。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他们的智力迅速发展,情绪和情感比较强烈,认识事物更多地依赖感性和直觉,故常有明显的两极性,很容易“动感情”;另一方面,他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对各种教化不愿被动接受,而更愿意主动吸纳,并生动地加以创造。荣与辱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情感,是在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因此,我们应从正面人手,树立身边好的、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引导青少年在日常生活的体验中提炼荣辱观,在情感体验中培育荣辱观,在社会实践中升华荣辱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存荣弃辱的思想意识。
3.生活中,引导青少年养成行荣拒耻的良好习惯。荣辱观教育还要引导青少年自觉地追求荣誉,行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一段时期来,躲避崇高、放逐理想、甘于平庸、甚至自我堕落,曾经成为许多年轻人的写照。有的人并非不知道荣誉与耻辱,而是缺乏追求崇高荣誉的内在动力和意志;而有的是因为陷入世俗平庸之中,过于追求功利化的东西。因此,青少年荣辱观教育必须激发学生的道德热情,激励他们志存高远、敢干争先、崇尚理想、追求卓越,积极地为祖国、为人民、为集体,也为自我争取真正的荣誉而避弃耻辱。
4.实践中,指导青少年寻求以义求荣的方法途径。以义求荣,就是以道德的方式追求荣誉。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荣辱观念的萄子,曾把“荣”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势荣”,具体来说,就是“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另一种是“义荣”,即“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前者是以功名利禄、门第势位等外在功利性的东西为标志;后者则是以德性和德行为根本标志,讲究的是要注重修养、操守,要有廉耻心。尽管“义荣”与“势荣”并非绝对不可相容,但是“荣辱之大分”在于“义’而不在于“利”或“势”无疑是具有普适性和应当恪守的价值准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些青少年往往将“义荣”与“势荣”混为—谈,“义辱”与“势辱”混淆不清,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因此,对青少年进行荣辱观故育不仅是引导青少年求荣、向荣、趋荣,更重要的是指导他们怎样以德求荣。
四、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途径和方法
1.家庭教育:言传身教,爱严结合,发挥教育的奠基性作用。家庭是人生旅途的第一站,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对孩子的成长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家庭起着“润物细无声”的奠基性作用。为此,家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家长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青少年很多时间生活在家庭里,他们对是非、美丑、普恶的最初判断是从父母那里获得的。那些为人正派、积极进取、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父母,会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人生榜样。相反,那些消极度日、自私自利、愚昧无知的父母,只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家长首先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在家庭生活中带头践行“八荣八耻”,把荣辱观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为孩子提供示范。
第二,家庭教育要明辨是非,爱严结合。爱子之心人皆有之,问题是怎样去爱。爱孩子总是希望孩子身心健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首先要教育孩子明辨是非,如要教育孩子以认真读书、勤奋学习为荣,以不思进取、抄袭作业、考试作弊为耻;以遵守校纪校规,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为荣,以打架斗殴、说脏话、不遵守纪律为耻;以孝敬父母、懂得感恩、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为荣,以损坏公物、不爱护校园环境为耻。同时,家长要做到爱严结合,对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力满足,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决不迁就。不能只顾眼前,要考虑孩子的将来,严格要求孩子,从细节出发,从小事抓起,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第三,为青少年提供家务劳动的机会。家务劳动教育是家庭教育中的实践性教育。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对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十分重要。马克思说过,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必要的家务劳动不但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艰苦朴素的作风,还可以增强抵御轻视劳动以至厌恶劳动、贪图享受的腐朽生活作风。家长以家务劳动为手段,使孩子在劳动实践中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节约资源,体会到父母及长辈的艰辛,进而帮助他们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勇敢坚强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鼓励他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知荣明耻、崇尚道德、与人为善的社会主义新人。
2.学校教育:课堂为主,育人为先,德育为首,发挥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教师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课堂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要真正发挥学校教育在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就必须坚持四个结合、处理好四个关系:
第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和“育人”的关系。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学校要在德育课程中重点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在相关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少年懂得道理,明辨是非,甄别善恶,区分美丑,把教书和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建设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育人”和“环境育人”的关系。校园建设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环境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建设互相影响、互为因果。校园建设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健康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青少年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
第三,把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学校的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关系。学校应通过严格的纪律规范青少年的行为,逐步健全各种制度,把荣辱观的深刻内涵细化、硬化为行动指标,使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的要求由软到硬,由虚变实,把对荣辱观教育融入到各种制度管理中,建立青少年荣辱观评价机制,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养成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的荣辱观念。
第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处理好“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重在实践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青少年荣辱观念的形成、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谦虚谨慎品格和艰苦奋斗作风的养成。为此,学校一方面要注重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宣传青年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具体的人物形象进行教育引导,把抽象的价值 观、道德观具体化、人格化,使青少年通过比较、内省,对“八荣八耻”产生情感认同和行为追求。另一方面应注重实践强化,积极组织青少年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结合。
3.社会教育: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发挥环境的熏陶作用。在青少年荣辱观教育中,学校只是一棵树,社会才是一片森林。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因此,荣辱观教育必须学校社会联手,方能更见成效。为此,政府应做到:
第一,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文化垃圾的污染,在“破”字上下功夫。要大力净化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旗帜鲜明地反对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潮和丑恶现象,净化荧屏、声屏和出版物市场,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帮助青少年辨别是非、美丑和善恶,自觉远离荣辱颠倒的东西。
第二,建立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大先进文化的宣传力度。在“立”字上做文章。要充分发挥影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倡导“八荣八耻”。要立足社区和乡村,通过设立宣传栏、印制宣传单、制作卡通画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方式,走村人户深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特别要注意总结和宣传青少年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树立“扬荣抑耻、尊德褒善”的文明风尚。
第三,建立健全青少年的管理服务机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在“实”字上想办法。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学生群体、闲散未成年人及有不良倾向行为的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客观需求,实施正面教育,加大帮扶力度,注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帮教、矫治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学习、就业等实际困难,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体现、传递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基金项目: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SJJYB06295);渭南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07YKS014)]
[责任编辑: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