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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春秋战国时代,西周建立起来的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奴隶制度被打破,封建制度开始建立,在这新制度取代旧制度的历史大变革的时代,人开始挣脱天命神权的束缚,通过自己的力量来改变现实社会,彰显了自己的主体意识。本文试通过对孔子孝悌思想的分析,来探究这一时期,人的主体意识开始高扬的具体表现。
关键词:孔子;孝悌思想;主体意识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65-01
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开始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之中,并且与畜力相结合,形成了铁犁牛耕的新的生产方式,提高了耕作效率,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变成私田,西周以来的井田制遭到严重破坏,土地买卖逐渐合法化,各诸侯国通过买卖和兼并战争等手段获得了大量土地,经济实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反之,周天子则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地位一落千丈,失去了原有的威严和震慑力,西周初年建立起来的宗法制度逐渐解体,随之,维护宗法旧制的周礼也日渐瓦解,最终形成了“礼崩乐坏”的动荡局面。
奴隶制的解体新旧社会制度的转型,一方面造成了社会秩序的失范,战乱频仍,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难;另一方面,礼乐制度的崩溃,解除了知识分子精神上的枷锁,为其提供了自由的思想环境,使其主体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意识也开始挣脱群体的桎梏,破土而出。
孔子是先秦儒家的创始人,他生逢春秋乱世,深感正是因为礼的崩坏、缺失,才造成了世道衰微,天下无道的混乱局面。“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论语·季世》)孔子对周代之礼极为向往,曾发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感叹,他广泛搜集古礼材料,在对周礼进行系统整理的同时,对其进行改造和重铸,推陈出新,赋予周礼以新的内涵。
周礼原是西周以来关于政治和道德伦理规范的总称,当时的“礼”大概等同于敬天祭祖的宗教仪式,礼与仪通用,意义基本相同。春秋时期,随着“天命”观的变化,礼的内涵也在发生改变。外在的礼之仪与内在的礼之质开始分离。孔子充分认识到礼的两层含义,其在《论语,阳货》中说:“礼云礼云,玉帛云哉?乐云乐云,钟鼓云哉?”他用反问的语气说明,礼之所云不仅指玉帛而言,乐之所云不仅指钟鼓而言,玉帛是礼物,钟鼓是乐器,赠礼物,鸣钟鼓仅仅是外在的礼之形式,并不能体现礼的内容和实质。
那么,何为礼之实质?孔子将其归为一个“情”字。在鲁国林放问“礼之本”为何时,孔子回答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孔子首先对林放的提问给予礼极大的肯定,然后回答他说,对于礼,与其礼仪完备造成财物上的浪费,不如礼仪简略,节省钱财;对于丧礼,与其仪式周全,不如心存哀戚。这段话虽未明确说明礼的根本是什么,但却暗示了礼应由敬,丧应从哀。可见,孔子论礼,超越了外在的形式、仪节,着力于礼的内在的、情感方面的营造,将“情”作为了礼的根本和基石,要求情不离礼,礼中有情。这些,在其关于丧礼和祭礼的论述中表现最为突出。
对于丧礼,孔子用“临丧不哀”批判了礼崩乐坏环境下人性的沦丧,提出丧礼除了表明与死者的关系之外,更重要的是表达对死者的感情。孔子参加丧礼,对居丧者饱含同情和理解,对其哀伤之情感同身受:“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在吊丧时,悲从中来而失声痛哭,再也没有歌唱的心情;与有丧者共食,因感其悲伤而失去了饱食畅饮的欲望。孔子通过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明确了“哀”是丧礼的情感本源。基于“哀”的情感基础,孔子对“三年之丧”进行了解释。《论语,阳货》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之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取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弟子宰我认为三年之丧为期过久,君子三年不习礼,不奏乐,礼乐必坏,旧谷食完,新谷登场,服丧一年就足够了。孔子问他,服丧一年之后开始食米饭,衣锦衣是否安心,宰我回答安心。孔子解释,服丧期间之所以简衣素食,是因为心怀悲戚,导致食不知味,夜不安寝,生活起居都不觉舒适。他认为,孩子生下来三年,才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是为回报父母养育之恩情,是天下通行之礼,宰我仅服丧一年便觉心安,是无情、不仁的表现。由孔子师生的此段对话可以看出,宰我认为居丧过久会耽误礼乐的学习,导致礼崩乐坏,实质上他是忽略了丧礼中所包含的道德情感而拘泥于形式。孔子从父子亲情的角度,从丧礼中寄托的哀思之情出发,驳斥了宰我形式主义的主张,论证了三年之丧的合理性。
对于祭礼,孔子亦主张要心怀感恩、崇敬之情,“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祖先时,好像祖先就在那里;祭祀鬼神时,好像鬼神就在那里,如果心中无先祖,无鬼神,那么祭祀就仅仅是一个仪式而已,不如不祭。这就说明,对于祭祀活动,孔子重视的是实际参与时的情感与心境,对外在的仪式则看得很淡。他认为,祭祀其实并不是与外在于人自身存在的鬼神打交道,而是与自己的心灵的沟通,是一种情感的表达与奉献。
综上所述,孔子用“情”对丧礼和祭礼进行礼诠释,不仅将孝看作外在的行为规范,还将其作为一种内在的情感追求,并且极力反对没有感情投入而仅仅追求外在形式的孝。这体现了孔子对礼的个体性的强调,是孔子孝悌思想中主体意识的重要表现,体现了其对人的关怀,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从此以后,人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自然人,而是脱离了自然和动物而存在的社会的、独立的人。这种思想对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2]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
[3]李泽厚:《论语今读》,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4]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5]蔡尚思:《中国礼教思想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关键词:孔子;孝悌思想;主体意识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65-01
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开始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之中,并且与畜力相结合,形成了铁犁牛耕的新的生产方式,提高了耕作效率,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变成私田,西周以来的井田制遭到严重破坏,土地买卖逐渐合法化,各诸侯国通过买卖和兼并战争等手段获得了大量土地,经济实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反之,周天子则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地位一落千丈,失去了原有的威严和震慑力,西周初年建立起来的宗法制度逐渐解体,随之,维护宗法旧制的周礼也日渐瓦解,最终形成了“礼崩乐坏”的动荡局面。
奴隶制的解体新旧社会制度的转型,一方面造成了社会秩序的失范,战乱频仍,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难;另一方面,礼乐制度的崩溃,解除了知识分子精神上的枷锁,为其提供了自由的思想环境,使其主体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意识也开始挣脱群体的桎梏,破土而出。
孔子是先秦儒家的创始人,他生逢春秋乱世,深感正是因为礼的崩坏、缺失,才造成了世道衰微,天下无道的混乱局面。“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论语·季世》)孔子对周代之礼极为向往,曾发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感叹,他广泛搜集古礼材料,在对周礼进行系统整理的同时,对其进行改造和重铸,推陈出新,赋予周礼以新的内涵。
周礼原是西周以来关于政治和道德伦理规范的总称,当时的“礼”大概等同于敬天祭祖的宗教仪式,礼与仪通用,意义基本相同。春秋时期,随着“天命”观的变化,礼的内涵也在发生改变。外在的礼之仪与内在的礼之质开始分离。孔子充分认识到礼的两层含义,其在《论语,阳货》中说:“礼云礼云,玉帛云哉?乐云乐云,钟鼓云哉?”他用反问的语气说明,礼之所云不仅指玉帛而言,乐之所云不仅指钟鼓而言,玉帛是礼物,钟鼓是乐器,赠礼物,鸣钟鼓仅仅是外在的礼之形式,并不能体现礼的内容和实质。
那么,何为礼之实质?孔子将其归为一个“情”字。在鲁国林放问“礼之本”为何时,孔子回答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孔子首先对林放的提问给予礼极大的肯定,然后回答他说,对于礼,与其礼仪完备造成财物上的浪费,不如礼仪简略,节省钱财;对于丧礼,与其仪式周全,不如心存哀戚。这段话虽未明确说明礼的根本是什么,但却暗示了礼应由敬,丧应从哀。可见,孔子论礼,超越了外在的形式、仪节,着力于礼的内在的、情感方面的营造,将“情”作为了礼的根本和基石,要求情不离礼,礼中有情。这些,在其关于丧礼和祭礼的论述中表现最为突出。
对于丧礼,孔子用“临丧不哀”批判了礼崩乐坏环境下人性的沦丧,提出丧礼除了表明与死者的关系之外,更重要的是表达对死者的感情。孔子参加丧礼,对居丧者饱含同情和理解,对其哀伤之情感同身受:“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在吊丧时,悲从中来而失声痛哭,再也没有歌唱的心情;与有丧者共食,因感其悲伤而失去了饱食畅饮的欲望。孔子通过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明确了“哀”是丧礼的情感本源。基于“哀”的情感基础,孔子对“三年之丧”进行了解释。《论语,阳货》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之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取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弟子宰我认为三年之丧为期过久,君子三年不习礼,不奏乐,礼乐必坏,旧谷食完,新谷登场,服丧一年就足够了。孔子问他,服丧一年之后开始食米饭,衣锦衣是否安心,宰我回答安心。孔子解释,服丧期间之所以简衣素食,是因为心怀悲戚,导致食不知味,夜不安寝,生活起居都不觉舒适。他认为,孩子生下来三年,才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是为回报父母养育之恩情,是天下通行之礼,宰我仅服丧一年便觉心安,是无情、不仁的表现。由孔子师生的此段对话可以看出,宰我认为居丧过久会耽误礼乐的学习,导致礼崩乐坏,实质上他是忽略了丧礼中所包含的道德情感而拘泥于形式。孔子从父子亲情的角度,从丧礼中寄托的哀思之情出发,驳斥了宰我形式主义的主张,论证了三年之丧的合理性。
对于祭礼,孔子亦主张要心怀感恩、崇敬之情,“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祖先时,好像祖先就在那里;祭祀鬼神时,好像鬼神就在那里,如果心中无先祖,无鬼神,那么祭祀就仅仅是一个仪式而已,不如不祭。这就说明,对于祭祀活动,孔子重视的是实际参与时的情感与心境,对外在的仪式则看得很淡。他认为,祭祀其实并不是与外在于人自身存在的鬼神打交道,而是与自己的心灵的沟通,是一种情感的表达与奉献。
综上所述,孔子用“情”对丧礼和祭礼进行礼诠释,不仅将孝看作外在的行为规范,还将其作为一种内在的情感追求,并且极力反对没有感情投入而仅仅追求外在形式的孝。这体现了孔子对礼的个体性的强调,是孔子孝悌思想中主体意识的重要表现,体现了其对人的关怀,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从此以后,人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自然人,而是脱离了自然和动物而存在的社会的、独立的人。这种思想对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2]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
[3]李泽厚:《论语今读》,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4]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5]蔡尚思:《中国礼教思想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