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所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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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养老保险的收缴状况直接关系离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问题。征缴难,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为确保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足额、及时发放,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解决的方案。
  关键词养老保险 离退休职工 征缴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206-01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核心问题是要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然而,当前一些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兼并、破产,社会保险实际参保人数减少,退休人员增加,社保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这种形势,需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对策。
  一、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比较分散、规模较小、人员复杂,信息等无法及时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大多资金小、规模不一,场所不固定,经营管理不大规范,规避市场的能力较差,停业、歇业等现象频繁。从业人员来源多渠道,有相当数量的下岗、失业及大量的外来工、农民工,他们流动性强,来去无规律,企业经营的无规律性就成为部分企业法人拒办、拖办社会保险的借口。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他们的信息情况也很难全面掌握。另外,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法人错误地认为参加社会保险是国有集体企业的事,与其无关。从业人员迫于就业压力,不敢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的要求,怕被炒“鱿鱼”,对参保问题认识不足。
  第二,养老保险没有真正实现全部覆盖。调查表明,各地国有、集体企业使用的各种劳动力并未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五种保险全部参加的企业微乎及微,大部分企业连基本养老保险都不能正常缴纳,更谈何缴纳其他保险了。
  第三,全部人员参保的企业很少。社會保险覆盖范围的政策要求是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都要参加社会保险,但由于有些地区经济比较落后,企业职工流动性较大,季节临时工较多,导致企业只给部分人员和管理层缴纳养老保险金,其余人员不给参保,不给缴纳。大部分企业的实际参保人员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0%-60%,这与全员参保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也是制约社会保险基金增长的一大关键。
  第四,退休人员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退休人数不断增加。就山亭区而言,以前一年就几个退休人员,现在一年有接近100人达到或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前,一年发放离退休费300万元左右,现在一年发放离退休费大约需要1000万元左右。
  第五,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行为。社会保险费欺诈行为是指在社会保险征缴、支付及管理运营各环节,用人单位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用欺诈手段冒领养老金待遇;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过程中,基金管理机构非法挤占挪用养老金,造成基金流失的违法行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起步晚,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各环节存在隐患和潜在的风险。在征缴环节中,一是用人单位为了眼前利益,不据实为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有的单位甚至提供虚假资料,虚报缴费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二是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少报漏报参保人数。极大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处罚措施无力,部门之间不协调。养老保险只是经办机构,针对拖缴、不缴养老金的单位只能进行政策性宣传,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因为行政执法权力在劳动监察科,这就造成了执法力度的不及时。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目前主要是:第一,思想认识上有差距。第二,因企业停产、破产、改制后,失业人员生活比较困难,本人想续保而无钱缴费;停产的企业和规模小的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使中断缴费人数增加。第三,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对缴费的强制性不够,针对少数单位瞒报、少报,有意欠费的企业无力通过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第一,依法扩大覆盖面。各地养老保险虽然面临基金难以平衡的严峻局面,但扩面的潜力很大,势在必行,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政策。重要研究完善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政策,完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之间相互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衔接的办法,规范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的政策,允许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解除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后顾之忧;要研究改进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把基本养老生活水平与参保年限、缴费额相挂钩,使缴费额较高、参保年限较长的人员享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较高,反之,享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较低。要从政策制度和宣传上激励职工关心、监督企业参保缴费。
  第二,进一步把握扩面工作的重点。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等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时,要形成只要办企业、用职工,就要参保的意识。
  第三,加大劳动保障执法部门力度,加强部门联合。强化执法力度,对企业进行稽核时,要出效果,而不是走马观花或走形式主义。
  第四,是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要对当地的社会保险工作负全责。对拖缴、欠缴企业年底不予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拖欠严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领导三级责任制,把扩面层层分解、细化。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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