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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戏《宝剑记》《灵宝刀》都是表现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又招安被朝廷重新任用的故事,但是两部作品的故事情节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笔者就两部剧在情节设置上的不同展开分析。
宝剑和宝刀的来历不同。《宝剑记》中,宝剑是林家自林和靖一代传下来的宝贝,“乃朝廷所赐之宝”,林冲时常拿出来赏看、弹剑,以剑自喻,在第四出中,林冲和贞娘的对话,既是说剑,更是说林冲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但是也下定决心自己终有一天要有所作为,可以说这柄剑背负着林冲为国杀敌、除去奸臣的精神寄托。在《灵宝刀》中,宝刀的主人是高俅,是高俅定计找人把刀卖给了林冲,林冲只是喜好兵器,看它是一把好刀所以买回来。相比之下,宝刀只是高俅捉拿林冲的工具,而宝剑则代表着林冲忠君报国、除去奸臣的精神,所以说《灵宝刀》中的宝刀是作为一个串联故事的线索存在的,《宝剑记》中的宝剑除了作为线索的作用还具有象征意义。
林冲与陆谦的关系不同。在《宝剑记》中,陆谦一出场就和傅安厮混在一起,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市井泼皮无赖,自言“子弟家风,半生花酒。帮闲走空,只为一囊空”,他与林冲并不是朋友,陆谦出场共六出,分别是第五、二十五、二十六、三十、三十二、三十三出,第二十五出鼓动高朋三月三去庙中上香,第二十六出帮高朋调戏贞娘,第三十出为高朋献计娶贞娘,第三十二出准备去沧州杀林冲,第三十三出火烧草场被林冲杀了,由此看来,陆谦只是作为高家的一个小喽啰为了钱财讨好主子才去杀林冲的,而他本身与林冲没有直接的关系。在《灵宝刀》中,陆谦出场七出,分别是第一、二、三、四、七、十四、二十四出,他是以林冲的结拜兄弟身份出场的,他对高俅的评价是“他父子重贤轻色,第一个好人”,而后鼓动高朋去东岳庙看上香的妇女,献计高朋夺贞娘,向高俅献计卖刀借刀诱林冲入白虎堂,献计高朋将林冲在狱中杀死,又自请去沧州杀林冲,最后去沧州火烧草场想置林冲和竹之有于死地,最终被林冲杀死。如果说《宝剑记》中陆谦作为一个与林冲没有直接关系的市井泼皮去帮高朋抢贞娘杀林冲,体现出他本身作为一个泼皮无赖的本质的话,那么在《灵宝刀》中,陆谦作为林冲的结拜兄弟而帮高朋抢贞娘最后企图亲手去杀林冲,尤其是在与鲁智深这样的义气朋友相比,更体现出陆谦的不仁不义、陷杀忠良、蛇蝎心肠,也更能引起观众对他的憎恶之情,同时也表现出剧作家对世风日坏、人心叵测的批判。
林冲被抓的原因不同。在《宝剑记》中,林冲被抓的原因是在忠奸斗争中,林冲忠君爱国,敢于与奸臣斗争,惹怒奸臣而被抓。一开场,林冲就置于忠奸矛盾的斗争之中,并且林冲虽然在斗争中并不占优势,遭遇挫折,但他并不气馁。他惹怒了童贯高俅,于是他们定计要杀林冲,可以说一直到第十一出林冲误入白虎堂以前,剧作家在第二、四、六、八、十出中都在极力渲染林冲的忠君报国以及其誓死与奸臣斗争的决心。在《灵宝刀》中,因为高朋想要霸占贞娘嫌林冲碍事而设计抓了林冲,表现出高朋的荒淫无度,而且高俅“一自逢迎拜宠光,十年权柄擅朝堂。不知宴罢宜春苑,犹问球场醉几觞”,位列三公竟然为了自己儿子的私欲而设奸计谋害贤良,从侧面表现出朝廷中当权者的昏庸歹毒。
高俅被捕的方式不同。在《宝剑记》中,第四十七出中,林冲作为梁山军马总领出师斩佞臣头,林冲已经率兵准备打到京城了,这已经危及到朝廷的统治,此时亳州太守侯蒙参奏了高俅父子的罪状,高俅父子被朝廷问成死罪,解送军前,听候林冲处置,朝廷这个时候才主动将高俅父子抓起来问罪交给林冲处置,这显然是朝廷不得已而为之,有讨好林冲所代表的梁山军借此缓和矛盾的意思。在《灵宝刀》中,第三十出林冲山寨借兵,第三十一出高俅父子领兵十万前去梁山捉拿林冲,反被林冲活捉杀死,在这个过程中林冲报仇是靠自己的用兵如神,在《群雄四伏》一出中,安排甲乙、朱雀、白虎、玄武四队埋伏,引得高俅入梁山活捉了高家父子,表现出林冲的机智和手刃仇敌的决心。
朝廷最后招安的方式不同。在《宝剑记》中,招安其实是安抚人心、笼络梁山、妥协兵斗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在《灵宝刀》中,是梁山主动向圣上表明“日夜专望招安,与国家出力”,然后天子下了招安诏书。
《宝剑记》表现的是在朝廷的忠奸斗争中,朝廷完全被奸臣把守,天子被奸臣蛊惑,林冲作为忠的一方,被连连迫害,几乎至死,最后投靠梁山,当梁山军最终威胁到朝廷统治时,朝廷无奈才交出奸臣,缓和矛盾,换得苟安,但是这种忠奸斗争只是以朝廷无奈将奸臣作为降品送给忠的一方屠戮而告终,只消灭了一个奸臣,并不是“忠”完全消灭了“奸”,斗争只是暂缓,而并非是朝廷的固疾得到救治。梁山军被招安不是出于朝廷的真心,只是一个无奈之举,也就是说林冲为代表的这种“忠”,实际上并没有从本质上被朝廷所认可,所谓的招安、赐封只是權宜之计。在最后皇帝给林冲的圣旨中并未提到林冲诛杀奸臣的功劳,也就是说皇上并没有认可他上梁山后逼着朝廷抓了高俅这件事,换句话说,皇帝对他起兵杀奸臣的行为并没有领情。
《灵宝刀》中虽然没有像《宝剑记》中那样激烈的忠奸斗争,但是梁山最终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认可了的,在杀了高俅以后,他们委婉地向天子表明自己愿意被招安的心愿“叹天南没处藏头,借山东一时权宿,办着片济人心,为国分忧,蓼花滩枉了提兵,芦花在荡误了封侯,端的是怀忠义有谁参透?因此上锁朝昏干自忧愁。纵横旅雁依梁渚,等待金鸡下郓州,则甚悠悠?”政和天子两次招安,最终天子知道是高俅从中作梗,陷害林冲,改动诏书才招安不成,所以给了亲笔御书,赦宋江等无罪,量受官职,皇帝给林冲的圣旨中是认可了林冲上梁山杀高俅的这种“清君侧”行为的。所以说《灵宝刀》中的招安相比之下更像是天子认清了忠奸之后,主动选择嘉奖了忠的一方。
两者相比,很显然《灵宝刀》中将林冲与高俅的斗争以及最后的招安处理得有些简单,对忠奸斗争的实质揭示得不如《宝剑记》中的深刻。
参考文献:
[1]傅惜华编.水浒戏曲集 [M].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宝剑和宝刀的来历不同。《宝剑记》中,宝剑是林家自林和靖一代传下来的宝贝,“乃朝廷所赐之宝”,林冲时常拿出来赏看、弹剑,以剑自喻,在第四出中,林冲和贞娘的对话,既是说剑,更是说林冲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但是也下定决心自己终有一天要有所作为,可以说这柄剑背负着林冲为国杀敌、除去奸臣的精神寄托。在《灵宝刀》中,宝刀的主人是高俅,是高俅定计找人把刀卖给了林冲,林冲只是喜好兵器,看它是一把好刀所以买回来。相比之下,宝刀只是高俅捉拿林冲的工具,而宝剑则代表着林冲忠君报国、除去奸臣的精神,所以说《灵宝刀》中的宝刀是作为一个串联故事的线索存在的,《宝剑记》中的宝剑除了作为线索的作用还具有象征意义。
林冲与陆谦的关系不同。在《宝剑记》中,陆谦一出场就和傅安厮混在一起,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市井泼皮无赖,自言“子弟家风,半生花酒。帮闲走空,只为一囊空”,他与林冲并不是朋友,陆谦出场共六出,分别是第五、二十五、二十六、三十、三十二、三十三出,第二十五出鼓动高朋三月三去庙中上香,第二十六出帮高朋调戏贞娘,第三十出为高朋献计娶贞娘,第三十二出准备去沧州杀林冲,第三十三出火烧草场被林冲杀了,由此看来,陆谦只是作为高家的一个小喽啰为了钱财讨好主子才去杀林冲的,而他本身与林冲没有直接的关系。在《灵宝刀》中,陆谦出场七出,分别是第一、二、三、四、七、十四、二十四出,他是以林冲的结拜兄弟身份出场的,他对高俅的评价是“他父子重贤轻色,第一个好人”,而后鼓动高朋去东岳庙看上香的妇女,献计高朋夺贞娘,向高俅献计卖刀借刀诱林冲入白虎堂,献计高朋将林冲在狱中杀死,又自请去沧州杀林冲,最后去沧州火烧草场想置林冲和竹之有于死地,最终被林冲杀死。如果说《宝剑记》中陆谦作为一个与林冲没有直接关系的市井泼皮去帮高朋抢贞娘杀林冲,体现出他本身作为一个泼皮无赖的本质的话,那么在《灵宝刀》中,陆谦作为林冲的结拜兄弟而帮高朋抢贞娘最后企图亲手去杀林冲,尤其是在与鲁智深这样的义气朋友相比,更体现出陆谦的不仁不义、陷杀忠良、蛇蝎心肠,也更能引起观众对他的憎恶之情,同时也表现出剧作家对世风日坏、人心叵测的批判。
林冲被抓的原因不同。在《宝剑记》中,林冲被抓的原因是在忠奸斗争中,林冲忠君爱国,敢于与奸臣斗争,惹怒奸臣而被抓。一开场,林冲就置于忠奸矛盾的斗争之中,并且林冲虽然在斗争中并不占优势,遭遇挫折,但他并不气馁。他惹怒了童贯高俅,于是他们定计要杀林冲,可以说一直到第十一出林冲误入白虎堂以前,剧作家在第二、四、六、八、十出中都在极力渲染林冲的忠君报国以及其誓死与奸臣斗争的决心。在《灵宝刀》中,因为高朋想要霸占贞娘嫌林冲碍事而设计抓了林冲,表现出高朋的荒淫无度,而且高俅“一自逢迎拜宠光,十年权柄擅朝堂。不知宴罢宜春苑,犹问球场醉几觞”,位列三公竟然为了自己儿子的私欲而设奸计谋害贤良,从侧面表现出朝廷中当权者的昏庸歹毒。
高俅被捕的方式不同。在《宝剑记》中,第四十七出中,林冲作为梁山军马总领出师斩佞臣头,林冲已经率兵准备打到京城了,这已经危及到朝廷的统治,此时亳州太守侯蒙参奏了高俅父子的罪状,高俅父子被朝廷问成死罪,解送军前,听候林冲处置,朝廷这个时候才主动将高俅父子抓起来问罪交给林冲处置,这显然是朝廷不得已而为之,有讨好林冲所代表的梁山军借此缓和矛盾的意思。在《灵宝刀》中,第三十出林冲山寨借兵,第三十一出高俅父子领兵十万前去梁山捉拿林冲,反被林冲活捉杀死,在这个过程中林冲报仇是靠自己的用兵如神,在《群雄四伏》一出中,安排甲乙、朱雀、白虎、玄武四队埋伏,引得高俅入梁山活捉了高家父子,表现出林冲的机智和手刃仇敌的决心。
朝廷最后招安的方式不同。在《宝剑记》中,招安其实是安抚人心、笼络梁山、妥协兵斗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在《灵宝刀》中,是梁山主动向圣上表明“日夜专望招安,与国家出力”,然后天子下了招安诏书。
《宝剑记》表现的是在朝廷的忠奸斗争中,朝廷完全被奸臣把守,天子被奸臣蛊惑,林冲作为忠的一方,被连连迫害,几乎至死,最后投靠梁山,当梁山军最终威胁到朝廷统治时,朝廷无奈才交出奸臣,缓和矛盾,换得苟安,但是这种忠奸斗争只是以朝廷无奈将奸臣作为降品送给忠的一方屠戮而告终,只消灭了一个奸臣,并不是“忠”完全消灭了“奸”,斗争只是暂缓,而并非是朝廷的固疾得到救治。梁山军被招安不是出于朝廷的真心,只是一个无奈之举,也就是说林冲为代表的这种“忠”,实际上并没有从本质上被朝廷所认可,所谓的招安、赐封只是權宜之计。在最后皇帝给林冲的圣旨中并未提到林冲诛杀奸臣的功劳,也就是说皇上并没有认可他上梁山后逼着朝廷抓了高俅这件事,换句话说,皇帝对他起兵杀奸臣的行为并没有领情。
《灵宝刀》中虽然没有像《宝剑记》中那样激烈的忠奸斗争,但是梁山最终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认可了的,在杀了高俅以后,他们委婉地向天子表明自己愿意被招安的心愿“叹天南没处藏头,借山东一时权宿,办着片济人心,为国分忧,蓼花滩枉了提兵,芦花在荡误了封侯,端的是怀忠义有谁参透?因此上锁朝昏干自忧愁。纵横旅雁依梁渚,等待金鸡下郓州,则甚悠悠?”政和天子两次招安,最终天子知道是高俅从中作梗,陷害林冲,改动诏书才招安不成,所以给了亲笔御书,赦宋江等无罪,量受官职,皇帝给林冲的圣旨中是认可了林冲上梁山杀高俅的这种“清君侧”行为的。所以说《灵宝刀》中的招安相比之下更像是天子认清了忠奸之后,主动选择嘉奖了忠的一方。
两者相比,很显然《灵宝刀》中将林冲与高俅的斗争以及最后的招安处理得有些简单,对忠奸斗争的实质揭示得不如《宝剑记》中的深刻。
参考文献:
[1]傅惜华编.水浒戏曲集 [M].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