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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育的公平与效率一直以来都是教育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是衡量教育发展状态的两个重要尺度,也是教育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教育资源能否合理配置更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入手,结合目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教育公平 教育效率 资源配置 问题 对策
随着教育财政改革和市场化改革,我国教育领域出现了许多不公平现象。两千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怎样才能正确解决这些不公平问题,使我国教育事业得到切实的发展,需要决策者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做出正确的抉择与判断。
一、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及其关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种表现,是社会给予全体成员自由、平等的选择和分享当时、当地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的一种教育发展状态。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总体可以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教育效率就是指教育对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贡献率。因此,教育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是一种教育资源的投入和教育成果的产出的过程,它所要说明和揭示的是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前提下,如何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是对立的,前者追求“义”,后者追求“利”。而实际上,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除了存在静态的相互对立和局部的矛盾冲突外,还存在着自我动态平衡和宏观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它能激发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与热情,从而提高效率,增加教育收益。另一方面,教育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设和完善。它不仅有助于扩大教育资源,为追求进一步的教育公平奠定物质基础,也有利于奠定教育公平提升的精神基础。
二、目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在推进教育进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等现实因素,以及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政策和体制不健全等制度因素,导致我国在教育进程中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首先,在基础教育领域,适龄学生并没有百分之百入学。在某些偏远、贫困地区,受家庭因素、地区教育条件和不良社会思想的影响,个别儿童到了年龄并不能如期入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2014年间,我国学龄儿童的净入学率一直在99.2%-99.9%之间徘徊。小学升学率也从2006年的100%下降到2014年的98%。其次,在高等教育领域,各地区划定的高考分数线及学习知识的难易程度不一致,没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的原则。再次,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机会不公平,尤其是将义务教育制度与户籍、房产扯上关系以后,有太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子女入学而铤而走险,甚至不惜天价购买学区房,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受教育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这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进行分析。从客观方面来讲,我国的教育资源是有限的,政策、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一定是倾向城市、倾向东部发达地区、倾向重点院校、倾向正常和符合条件的群体的。这就导致了教育在城乡、地区、校际、各群体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从主观方面来讲,许多优秀教师均向往重点院校,那些学校条件好、待遇高,这就导致了师资在不同学校间流动的不平衡。此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否认同个体间差异性的存在,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这些都会对学生的成绩产生重大影响。
3.受教育结果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所谓教育结果,是指学生在一段学习经历以后所获得的结果和影响。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教育过程获得的直接的结果,如学习的成绩、学位的获得、能力和素养的增长;一是教育的间接的影响,如教育带来的高收入、较高的生活水平、以及其他有利于个人的资本状态。教育结果公平的本质,并不是需要每个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在学业成绩上完全平等,而是只考虑教育自身的变量对学生的成绩所造成的影响是平等的。但是目前,我国在教育起点和过程阶段皆存在不公平现象,因此教育结果必然是不公平和无效率的。
三、提高我国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对策
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实施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战略,减少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单凭教育自身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这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
1.加强教育立法,创建法制环境。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是实现教育法制化,维护教育公平的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除了颁布并修订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几部法律外,其他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法律尚属空缺,造成了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法律是实现教育公平最可靠的途径,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教育立法工作,逐步形成内容完善、结构合理的教育法律体系。
2.加大教育投入,并向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衡量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常用的方法就是看教育经费。占GDP的比值。90年代,我国这一比例一直徘徊在2.5%的低水平。而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由于多种原因,直到2012年才得以实现。但这一数字不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而已。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5%-7%之间,而我国才处于4%的水平,尚有很大差距。因此,要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水平,首先,要端正教育为先的思想,转变政府职能,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其次,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教育的均衡发展,使政策和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努力形成惠民的公平教育。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体制也要与时俱进。立足我国现有国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根据时代要求和学生的身心特点,改革落后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评价体系;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使更多的人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改革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做好从学校到社会的顺利衔接;推动继续教育的发展,打造学习型社会的环境氛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等。
四、结语
促进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但这一问题不是一个教育行政部门就能解决的,各级政府都要自上而下拿出實际行动来,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着眼于我国的现有国情,从最核心的矛盾入手,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教育公平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涂点萍《公平与效率:新的发展阶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8.
[2]《2011论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3]辛涛 黄宁《教育公平的终极目标:教育结果公平》教育研究 2009年第8期.
[4]贺璐《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学理论 2012.
关键词:教育公平 教育效率 资源配置 问题 对策
随着教育财政改革和市场化改革,我国教育领域出现了许多不公平现象。两千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怎样才能正确解决这些不公平问题,使我国教育事业得到切实的发展,需要决策者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做出正确的抉择与判断。
一、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及其关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种表现,是社会给予全体成员自由、平等的选择和分享当时、当地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的一种教育发展状态。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总体可以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教育效率就是指教育对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贡献率。因此,教育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是一种教育资源的投入和教育成果的产出的过程,它所要说明和揭示的是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前提下,如何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是对立的,前者追求“义”,后者追求“利”。而实际上,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除了存在静态的相互对立和局部的矛盾冲突外,还存在着自我动态平衡和宏观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它能激发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与热情,从而提高效率,增加教育收益。另一方面,教育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设和完善。它不仅有助于扩大教育资源,为追求进一步的教育公平奠定物质基础,也有利于奠定教育公平提升的精神基础。
二、目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在推进教育进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等现实因素,以及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政策和体制不健全等制度因素,导致我国在教育进程中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首先,在基础教育领域,适龄学生并没有百分之百入学。在某些偏远、贫困地区,受家庭因素、地区教育条件和不良社会思想的影响,个别儿童到了年龄并不能如期入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2014年间,我国学龄儿童的净入学率一直在99.2%-99.9%之间徘徊。小学升学率也从2006年的100%下降到2014年的98%。其次,在高等教育领域,各地区划定的高考分数线及学习知识的难易程度不一致,没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的原则。再次,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机会不公平,尤其是将义务教育制度与户籍、房产扯上关系以后,有太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子女入学而铤而走险,甚至不惜天价购买学区房,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受教育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这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进行分析。从客观方面来讲,我国的教育资源是有限的,政策、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一定是倾向城市、倾向东部发达地区、倾向重点院校、倾向正常和符合条件的群体的。这就导致了教育在城乡、地区、校际、各群体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从主观方面来讲,许多优秀教师均向往重点院校,那些学校条件好、待遇高,这就导致了师资在不同学校间流动的不平衡。此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否认同个体间差异性的存在,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这些都会对学生的成绩产生重大影响。
3.受教育结果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所谓教育结果,是指学生在一段学习经历以后所获得的结果和影响。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教育过程获得的直接的结果,如学习的成绩、学位的获得、能力和素养的增长;一是教育的间接的影响,如教育带来的高收入、较高的生活水平、以及其他有利于个人的资本状态。教育结果公平的本质,并不是需要每个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在学业成绩上完全平等,而是只考虑教育自身的变量对学生的成绩所造成的影响是平等的。但是目前,我国在教育起点和过程阶段皆存在不公平现象,因此教育结果必然是不公平和无效率的。
三、提高我国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对策
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实施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战略,减少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单凭教育自身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这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
1.加强教育立法,创建法制环境。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是实现教育法制化,维护教育公平的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除了颁布并修订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几部法律外,其他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法律尚属空缺,造成了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法律是实现教育公平最可靠的途径,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教育立法工作,逐步形成内容完善、结构合理的教育法律体系。
2.加大教育投入,并向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衡量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常用的方法就是看教育经费。占GDP的比值。90年代,我国这一比例一直徘徊在2.5%的低水平。而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由于多种原因,直到2012年才得以实现。但这一数字不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而已。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5%-7%之间,而我国才处于4%的水平,尚有很大差距。因此,要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水平,首先,要端正教育为先的思想,转变政府职能,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其次,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教育的均衡发展,使政策和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努力形成惠民的公平教育。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体制也要与时俱进。立足我国现有国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根据时代要求和学生的身心特点,改革落后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评价体系;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使更多的人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改革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做好从学校到社会的顺利衔接;推动继续教育的发展,打造学习型社会的环境氛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等。
四、结语
促进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但这一问题不是一个教育行政部门就能解决的,各级政府都要自上而下拿出實际行动来,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着眼于我国的现有国情,从最核心的矛盾入手,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教育公平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涂点萍《公平与效率:新的发展阶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8.
[2]《2011论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3]辛涛 黄宁《教育公平的终极目标:教育结果公平》教育研究 2009年第8期.
[4]贺璐《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学理论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