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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家庭,选择一本书。
选择健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一本书。
你选择你的未来,旅途,仕途,前途,宏图。
我干吗?我选择一本书。
理由呢?没有理由。
之所以买下兰斯·阿姆斯特朗的传记《Seize the Day》,是因为它被《纽约时报》、亚马逊网站和《时代周刊》推荐为“第一体育类畅销书”,也因为作者的名字总让我想起同样是美国人的1969年的登月者尼尔·阿姆斯特朗,骑着自行车能奔向月亮吗?《E·T》中的小男孩艾里奥特做到了,我想知道兰斯·阿姆斯特朗能不能做到。
不过,买下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想了解自行车为什么会“Seize”人们的心?
一位美国人曾说:“自行车在中国就像美国人心目中的汽车后排座一样值得怀念一生。”但它在我的心目中却并非如此,我不喜欢它,不喜欢它的车把,至今我的脚上还留有一处被它重砸的疤痕;不喜欢它的后座,曾经坐着一位矮个男孩的自行车沿街而过,结果被一群男生哄笑;还不喜欢它叮当作响的车铃,曾与秀君一起坐在楼下等她妈妈回家,等了很久等来了噩耗:骑车上下班的妈妈,在回家的途中出了事,当场身亡,从那以后,每当自行车铃在身后骤然响起,我都仿佛听到秀君尖利绝望的哭叫声……
正当我准备以“永远学不会”的方式一辈子远离自行车时,一身黄衫的兰斯·阿姆斯特朗骑着“Trek”牌自行车冲了过来——34岁的他,曾22次拥有分赛段冠军、83次穿上黄色领骑衫、7次获得环法自行车赛冠军,并安然度过患有被医生诊断为只有20%存活可能的睾丸癌的第十年。如果说登月意味着征服不可能,那兰斯真的做到了——“我骑车是为了证实,虽然我们身处这样一个高科技和高度机械化的时代,但人类的身体依然是种奇迹”。
兰斯从小就喜欢骑快车,“我在自行车上找到自己的乐趣,那就是高速向前骑”。1999年,25岁的他成为自行车手世界排名第一,然而就在这一年,癌症几乎使他与死神擦肩而过:晚期绒膜癌向他的腹部、肺和大脑蔓延,在接受了两次手术和4个疗程的化疗后,他才痊愈。“一旦你领悟到自己的生命将会继续存在于世,你肯定会作出应有的决定”,痊愈后的兰斯做出了挑战生命的决定:“参加环法自行车比赛——世上最让人精疲力竭的运动项目”。
以车手的勇气和毅力著称的环法大赛,令所有的参加者刻骨铭心:骑着自行车环绕整个法国,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沿着海岸,穿过桥梁,翻越山顶,迎着逆风,跋涉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地,“环法赛是人类苦难的一个平常节日”。曾经的癌症患者兰斯·阿姆斯特朗,连续7次赢得了这项世界上最艰难的自行车赛的胜利,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精神的一曲颂歌。
尽管兰斯的第一本传记名为《与自行车无关》,但他的一切,早已被安置在自行车轮上。自行车给了他身为父亲的自豪感:因为身患癌症不能生育,所以儿子卢克是试管婴儿。这本书中每处出现“卢克”的地方,都充满了浓浓的疼爱之情:“这个傻乎乎的壮小子,就是在屋里都要一定戴着自行车头盔,好说歹说都不肯摘下,卢克如此死心眼的原因,是以为这样他就可以和我一起骑车上路”。儿子的到来让阿姆斯特朗充满了斗志,他想拥有黄色领骑衫,因为儿子想看;想要骑在最前面,因为儿子正在终点等着他。
环法自行车赛并不是一场和平的战争,200名车手飞驰在狭窄的公路上,每个人都竭力冲向前,竭力挡住他人的去路,所以,要想赢得比赛就要具有团队精神:8名车手组成一个团队,协助并陪伴其中的一个赢得胜利。自行车让兰斯学会了感恩:“当我穿上黄色领骑衫时,我认为我只值那根拉链,衣服的其余部分,袖子、前片、后片,都属于我的同伴们。”
自行车还让兰斯找到帮助更多人的方法:“9·11”之后,兰斯来到曼哈顿下东区的一家消防队慰问,在救灾过程中,这个小队共损失了11名消防队员,面对灾难和死亡,消防队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其中有一位队员的精神濒临崩溃,当得知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行车爱好者时,兰斯找来自行车,和那位消防队员一起,骑车离开伤心之地,他们穿过受重创的纽约市区,穿过杂乱的行人和汽车,那个队员“拼命蹬着踏板,力气大得好像要把踏板都压碎了”,转了一圈回来之后,那个消防队员变得神采奕奕,笑得合不拢嘴……
自行车为什么会“Seize”人们的心?这本《Seize the Day》好像给出了所有的答案,又好像什么也没回答,但这已不重要。
那个周日,我破天荒地陪儿子到操场骑自行车。飞驰了几圈之后,“骑车小子”将车停在我身前:“妈妈,太爽了,你也来骑一骑。”而笨拙的我在儿子的帮助下,居然,将车骑走了!
哦,在自行车上打量这个世界,与在平地上是多么不同:风笑着迎来,树笑着退去,草地流成河,阳光舞成带……骑在自行车上,才感觉到脉搏是跳动的,地球是转动的,生命是跃动的……
原来,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奔跑着一辆自行车。
(编辑·俞大振)
选择健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一本书。
你选择你的未来,旅途,仕途,前途,宏图。
我干吗?我选择一本书。
理由呢?没有理由。
之所以买下兰斯·阿姆斯特朗的传记《Seize the Day》,是因为它被《纽约时报》、亚马逊网站和《时代周刊》推荐为“第一体育类畅销书”,也因为作者的名字总让我想起同样是美国人的1969年的登月者尼尔·阿姆斯特朗,骑着自行车能奔向月亮吗?《E·T》中的小男孩艾里奥特做到了,我想知道兰斯·阿姆斯特朗能不能做到。
不过,买下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想了解自行车为什么会“Seize”人们的心?
一位美国人曾说:“自行车在中国就像美国人心目中的汽车后排座一样值得怀念一生。”但它在我的心目中却并非如此,我不喜欢它,不喜欢它的车把,至今我的脚上还留有一处被它重砸的疤痕;不喜欢它的后座,曾经坐着一位矮个男孩的自行车沿街而过,结果被一群男生哄笑;还不喜欢它叮当作响的车铃,曾与秀君一起坐在楼下等她妈妈回家,等了很久等来了噩耗:骑车上下班的妈妈,在回家的途中出了事,当场身亡,从那以后,每当自行车铃在身后骤然响起,我都仿佛听到秀君尖利绝望的哭叫声……
正当我准备以“永远学不会”的方式一辈子远离自行车时,一身黄衫的兰斯·阿姆斯特朗骑着“Trek”牌自行车冲了过来——34岁的他,曾22次拥有分赛段冠军、83次穿上黄色领骑衫、7次获得环法自行车赛冠军,并安然度过患有被医生诊断为只有20%存活可能的睾丸癌的第十年。如果说登月意味着征服不可能,那兰斯真的做到了——“我骑车是为了证实,虽然我们身处这样一个高科技和高度机械化的时代,但人类的身体依然是种奇迹”。
兰斯从小就喜欢骑快车,“我在自行车上找到自己的乐趣,那就是高速向前骑”。1999年,25岁的他成为自行车手世界排名第一,然而就在这一年,癌症几乎使他与死神擦肩而过:晚期绒膜癌向他的腹部、肺和大脑蔓延,在接受了两次手术和4个疗程的化疗后,他才痊愈。“一旦你领悟到自己的生命将会继续存在于世,你肯定会作出应有的决定”,痊愈后的兰斯做出了挑战生命的决定:“参加环法自行车比赛——世上最让人精疲力竭的运动项目”。
以车手的勇气和毅力著称的环法大赛,令所有的参加者刻骨铭心:骑着自行车环绕整个法国,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沿着海岸,穿过桥梁,翻越山顶,迎着逆风,跋涉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地,“环法赛是人类苦难的一个平常节日”。曾经的癌症患者兰斯·阿姆斯特朗,连续7次赢得了这项世界上最艰难的自行车赛的胜利,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精神的一曲颂歌。
尽管兰斯的第一本传记名为《与自行车无关》,但他的一切,早已被安置在自行车轮上。自行车给了他身为父亲的自豪感:因为身患癌症不能生育,所以儿子卢克是试管婴儿。这本书中每处出现“卢克”的地方,都充满了浓浓的疼爱之情:“这个傻乎乎的壮小子,就是在屋里都要一定戴着自行车头盔,好说歹说都不肯摘下,卢克如此死心眼的原因,是以为这样他就可以和我一起骑车上路”。儿子的到来让阿姆斯特朗充满了斗志,他想拥有黄色领骑衫,因为儿子想看;想要骑在最前面,因为儿子正在终点等着他。
环法自行车赛并不是一场和平的战争,200名车手飞驰在狭窄的公路上,每个人都竭力冲向前,竭力挡住他人的去路,所以,要想赢得比赛就要具有团队精神:8名车手组成一个团队,协助并陪伴其中的一个赢得胜利。自行车让兰斯学会了感恩:“当我穿上黄色领骑衫时,我认为我只值那根拉链,衣服的其余部分,袖子、前片、后片,都属于我的同伴们。”
自行车还让兰斯找到帮助更多人的方法:“9·11”之后,兰斯来到曼哈顿下东区的一家消防队慰问,在救灾过程中,这个小队共损失了11名消防队员,面对灾难和死亡,消防队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其中有一位队员的精神濒临崩溃,当得知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行车爱好者时,兰斯找来自行车,和那位消防队员一起,骑车离开伤心之地,他们穿过受重创的纽约市区,穿过杂乱的行人和汽车,那个队员“拼命蹬着踏板,力气大得好像要把踏板都压碎了”,转了一圈回来之后,那个消防队员变得神采奕奕,笑得合不拢嘴……
自行车为什么会“Seize”人们的心?这本《Seize the Day》好像给出了所有的答案,又好像什么也没回答,但这已不重要。
那个周日,我破天荒地陪儿子到操场骑自行车。飞驰了几圈之后,“骑车小子”将车停在我身前:“妈妈,太爽了,你也来骑一骑。”而笨拙的我在儿子的帮助下,居然,将车骑走了!
哦,在自行车上打量这个世界,与在平地上是多么不同:风笑着迎来,树笑着退去,草地流成河,阳光舞成带……骑在自行车上,才感觉到脉搏是跳动的,地球是转动的,生命是跃动的……
原来,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奔跑着一辆自行车。
(编辑·俞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