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职业素质是提高高职学生就业和创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但目前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却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确立实践教学目标,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途径,确实有效地借助实践教学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
【关键词】职业素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实践教学
经过近20年跨越式大发展,高职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目前高职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学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偏差,企业更注重学生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因此高职教育必须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以提高人才培养和对社会服务的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由此可见,将职业素质培养贯穿学生学习的全过程,推进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的教学教育方式创新是高职院校教职员工包括思政教师面临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
一、高职学生职业素质现状
所谓职业素质,是指劳动者通过教育、实践和自我修养等途径发展起来的、与职业相关的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从总体上看学生的职业素质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基于“高职院校是最后的选择”的心态进入校门,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能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更谈不上创新能力;第二,由于缺乏自信,部分高职学生职业心理素质较差,与人沟通、协作的能力不强;第三,由于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部分学生一味看重专业技能,忽视思想道德素养,遵纪意识淡薄,缺乏社会公德,没有理想信念,甚至游戏人生。所以不少企业认为高职学生缺乏竞争力,理论知识比不上本科生,操作水平也比不上中专生,甚至比不上农民工有工作经验。这种情况影响了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把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作为高职教育教学的核心任务和课程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应成为高职院校教职工的共识。
二、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与职业素质培养导向相结合的必要性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以下简称“基础课”) 作为思想政治课的主干课程,对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学生实现由知到行、知行统一的桥梁,是思政课实现知性教育到德性教育的重要途径。可见,职业素质培养的要求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第一,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提高高职学生职业素质的重要保障。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是职业素质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要想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必须以“基础课”为载体,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学生实际的实践活动,搭建平台,使学生把思想道德认识与实践统一起来,在各种实践活动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高尚的人格,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实现思想政治课针对性、实效性的根本途径。良好的职业素质有利于提高学生“软实力”,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职业素质培养的特点是具有操作性、动态性,它不但赋予了高职“基础课”强烈的时代感,而且为提高课程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可操作的载体——以实践教学为阵地,让学生在实践教学环境中进行实习实训,提升学生各种职业能力,推动职业素质不断提高,真正落实“基础课”的育人宗旨。
三、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
(一)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确立“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
“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应把思想政治性与职业能力发展结合起来,把职业活动中所必须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作为重点内容:一是知识目标。通过基于岗位(岗位群)工作能力的课堂教学模式和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模式,以工作项目、工作任务、日常行为、岗位体验活动、岗位实践活动为载体,促使理论与实际更好地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深刻理解“基础课”基本理论,帮助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二是能力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分析问题,学会分辨生活中的是非对错,提高职业发展所需的适应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三是素质目标。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在亲自参与和体验中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培养起合格的职业者所应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实现“基础课”树德立人的宗旨。
(二)以职业素质素质培养为导向,对教材重新加工,整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
“基础课”实践教学必须以教材系统的知识体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规范体系为内容主线,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在实践教学中要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培养职业素质为核心,突出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心理素质教育、就业观与创业观教育、职业法律意识教育等实践教学内容,整合后的实践教学内容不仅发挥思政课的理论导向作用,还能对专业课的学习起着指导作用,有效地推动高职学生全面发展。
(三)以职业素质素质培养为导向,创新“基础课”实践教学多种途径
“基础课”实践教学按照一般实践教学的要求,只要是与“基础课”课程内容相联系的,并结合学生和社会实际,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都属于实践教学,包括课堂中的实践、校园内的实践和校外的社会实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是最常规的一种实践活动,可以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如组织学生进行专题演讲、案例讨论、辩论赛、情景模拟等多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积极思考、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能力;校园内的实践必须通过“基础课 ”教师与学院其它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与职业素质养成教育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如举办就业和创业有关的讲座,邀请校友、创业者来校现身说法,帮助学生调整心态,正确定位;举办文明图片展;举行礼仪大赛、文明寝室评比、常规考评等活动,使学生从学习行为、文明行为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职业习惯养成;课外实践教学可以为“基础课”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比如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进工厂、农村、社区的社会实践调查等等。此外,高职“基础课”实践教学可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实践教学创建双基地模式,即在思想导向性与职业导向性相统一的前提下,以思想性为基础,紧紧依托众多的企业单位,选择一些已经建立的并且比较成熟的专业实践基地作为“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进行实习实训,亲身体会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做人之本,从而提高其学习“基础课”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习惯。
总之,“基础课”实践教学能够更有效地体现学生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得到很好的锤炼,加快学生完成从“纯学生”到“社会人”、 “职业者”角色的转换。因此,“基础课”教师必须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确实有效地借助“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
参考文献:
[1]张映彬、陈水德.基于职业导向的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运行模式探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11)
[2]林春蓉、陈水德.基于职业导向构建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探析[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10)
[3]刘蕴莲、谭娟环.关于在思政课教学中培养高职生职业素质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2(10)
[4]曾红萍.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探析[J].考试周刊,2014(27)
【作者简介】
曾红萍(1967-),女,北海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教研工作。
【课题项目】201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足职业素质养成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立项号:2013JGB413)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职业素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实践教学
经过近20年跨越式大发展,高职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目前高职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学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偏差,企业更注重学生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因此高职教育必须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以提高人才培养和对社会服务的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由此可见,将职业素质培养贯穿学生学习的全过程,推进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的教学教育方式创新是高职院校教职员工包括思政教师面临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
一、高职学生职业素质现状
所谓职业素质,是指劳动者通过教育、实践和自我修养等途径发展起来的、与职业相关的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从总体上看学生的职业素质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基于“高职院校是最后的选择”的心态进入校门,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能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更谈不上创新能力;第二,由于缺乏自信,部分高职学生职业心理素质较差,与人沟通、协作的能力不强;第三,由于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部分学生一味看重专业技能,忽视思想道德素养,遵纪意识淡薄,缺乏社会公德,没有理想信念,甚至游戏人生。所以不少企业认为高职学生缺乏竞争力,理论知识比不上本科生,操作水平也比不上中专生,甚至比不上农民工有工作经验。这种情况影响了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把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作为高职教育教学的核心任务和课程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应成为高职院校教职工的共识。
二、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与职业素质培养导向相结合的必要性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以下简称“基础课”) 作为思想政治课的主干课程,对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学生实现由知到行、知行统一的桥梁,是思政课实现知性教育到德性教育的重要途径。可见,职业素质培养的要求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第一,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提高高职学生职业素质的重要保障。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是职业素质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要想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必须以“基础课”为载体,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学生实际的实践活动,搭建平台,使学生把思想道德认识与实践统一起来,在各种实践活动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高尚的人格,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实现思想政治课针对性、实效性的根本途径。良好的职业素质有利于提高学生“软实力”,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职业素质培养的特点是具有操作性、动态性,它不但赋予了高职“基础课”强烈的时代感,而且为提高课程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可操作的载体——以实践教学为阵地,让学生在实践教学环境中进行实习实训,提升学生各种职业能力,推动职业素质不断提高,真正落实“基础课”的育人宗旨。
三、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
(一)以职业素质培养为导向,确立“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
“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应把思想政治性与职业能力发展结合起来,把职业活动中所必须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作为重点内容:一是知识目标。通过基于岗位(岗位群)工作能力的课堂教学模式和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模式,以工作项目、工作任务、日常行为、岗位体验活动、岗位实践活动为载体,促使理论与实际更好地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深刻理解“基础课”基本理论,帮助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二是能力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分析问题,学会分辨生活中的是非对错,提高职业发展所需的适应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三是素质目标。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在亲自参与和体验中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培养起合格的职业者所应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实现“基础课”树德立人的宗旨。
(二)以职业素质素质培养为导向,对教材重新加工,整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
“基础课”实践教学必须以教材系统的知识体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规范体系为内容主线,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在实践教学中要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培养职业素质为核心,突出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心理素质教育、就业观与创业观教育、职业法律意识教育等实践教学内容,整合后的实践教学内容不仅发挥思政课的理论导向作用,还能对专业课的学习起着指导作用,有效地推动高职学生全面发展。
(三)以职业素质素质培养为导向,创新“基础课”实践教学多种途径
“基础课”实践教学按照一般实践教学的要求,只要是与“基础课”课程内容相联系的,并结合学生和社会实际,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都属于实践教学,包括课堂中的实践、校园内的实践和校外的社会实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是最常规的一种实践活动,可以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如组织学生进行专题演讲、案例讨论、辩论赛、情景模拟等多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积极思考、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能力;校园内的实践必须通过“基础课 ”教师与学院其它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与职业素质养成教育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如举办就业和创业有关的讲座,邀请校友、创业者来校现身说法,帮助学生调整心态,正确定位;举办文明图片展;举行礼仪大赛、文明寝室评比、常规考评等活动,使学生从学习行为、文明行为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职业习惯养成;课外实践教学可以为“基础课”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比如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进工厂、农村、社区的社会实践调查等等。此外,高职“基础课”实践教学可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实践教学创建双基地模式,即在思想导向性与职业导向性相统一的前提下,以思想性为基础,紧紧依托众多的企业单位,选择一些已经建立的并且比较成熟的专业实践基地作为“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进行实习实训,亲身体会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做人之本,从而提高其学习“基础课”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习惯。
总之,“基础课”实践教学能够更有效地体现学生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得到很好的锤炼,加快学生完成从“纯学生”到“社会人”、 “职业者”角色的转换。因此,“基础课”教师必须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确实有效地借助“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
参考文献:
[1]张映彬、陈水德.基于职业导向的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运行模式探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11)
[2]林春蓉、陈水德.基于职业导向构建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探析[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10)
[3]刘蕴莲、谭娟环.关于在思政课教学中培养高职生职业素质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2(10)
[4]曾红萍.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探析[J].考试周刊,2014(27)
【作者简介】
曾红萍(1967-),女,北海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教研工作。
【课题项目】201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足职业素质养成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立项号:2013JGB41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