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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银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行政许可法》对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基本法律要求。银监会政策法律部门的成立,为银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组织保障,随着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级监管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政策法规处,作为银行业监管基层部门的分局一级也成立了法律事务部门,应该说银监会三级政策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已经建立。负有制度建设、法律服务和监管研究三大职责的基层银行监管法律事务部门参与银行监管的范围、领域也在逐步扩大,为银监会系统依法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了第一道法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