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搞残了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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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80年代深圳的龙头电子企业今天沦落成靠收房租过活的末流企业
  跨入21世纪,还知道“深圳美芝工业公司”的国人恐怕已不多了。然而,在上世纪80年代,它却是深圳特区首屈一指的明星企业、王牌企业。当其极盛之日,在深圳拥有企业40余家、职工1.7万人,日本的新日铁、理光、皇冠,乃至排名世界第一的美国通用电器公司都是其合作伙伴。
  至于美芝创办者曹继光本人,在80年代也是笼罩着不少光环的传奇人物。他在1986年成为中国官方内部文件里提到的第一个百万富翁,并多次被评为深圳市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劳模。1989年,曹入选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在人民大会堂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然而,进入90年代,当康佳、赛格等公司一日千里地成长起来的同时,深圳电子企业原来的龙头大哥“美芝”却江河日下,不断为当年的外资合作伙伴所抛弃,直至2001年的今天,美芝已沦为没有任何产品、靠出租厂房每月收几十万元租金过活的末流企业。令知者无不为之扼腕叹息。
  是谁搞残了美芝?日前,记者来到深圳,在其寥落冷清的总部,对身为企业创办者、董事长却非法人代表的曹继光进行专访。曹归纳出美芝衰落有两大直接原因,先是“小人作祟”;后是“大人(指政府官员)作怪”;至于最根本原因,则在于被误扣“集体经济”的“红帽子”多年,不能扳回民营企业的真实身份,只能任政府中某些贪渎之辈玩弄与宰割。
  为真正落实美芝公司的产权归属,曹继光从1994年至今,已奔波7年!这位深圳特区第一代创业者、当年意气风发的“杰青”,如今已年近半百,身后是一座景气晦暗、人心惶惶的企业,前方则是一条注定为各种明暗冲突所支配的诉讼之路。
  近日,众多著名学者本着对中国私营企业命运的关注,发出了支持曹继光收回美芝产权的立场鲜明的声音,有经济学家也针对此事呼吁政府要尊重私有财产。深圳市高层领导也已明确表示,一定要依法公正处理好美芝问题。在上个世纪耗时10年的美芝产权争夺战,也许在新世纪初,有望水落石出。
  
  80年代的辉煌
  
  要弄清美芝为何在90年代陷入重重风波,还得从曹继光的创业过程开始说起。
  曹继光1952年生,河北人。其父曹喜芝是深圳特区建立后的第一任市委副书记,于1982年退休。曹继光1977年从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系毕业,留校当计算机系教师。
  1979年,曹随父亲调到深圳市,进工业局当干部。在局机关仅呆了3个月,曹便自告奋勇跳出来筹建新华电器厂。两年后,曹又跳槽到一家专修自行车、钟表的街道企业工作,被委以副厂长重任,曹不负众望,仅两年,就将这个小厂发展成800多人的大厂。
  1983年,中国改革进入深化阶段。曹辞职下海。他拿出仅有的7000元钱积蓄,组建“深圳市家电制品厂”,专搞来料加工,组装收录机、收音机。当时,国家没有私人办企业的规定,个体户招工不能超过8个人,为使企业合法化,曹继光将厂子挂靠到深圳市五金家具工业公司,与之协定每年向工业公司上交利润2万元钱作管理费。挂靠后,曹继光还向五金家具工业公司借了2.5万元钱,这笔借款不到一年就还清了。
  当时中国国门初开,曹的小厂正逢其时,业务越滚越大。1984年底,为让工厂牌子更响亮,曹又开一厂名为“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芝”是选自其父曹喜芝姓名的最后一字。
  1987年,曹的工厂在深圳率先搞起高科技产品——肾结石体外粉碎机(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向多国出口,成为深圳十大企业之一,创汇排名深圳第一、广东第二。此时美芝员工已超1万人,拥有现代化标准厂房数万平方米,实力和名气都比挂靠的五金家具工业公司大。这一年,在市工业办见证和主持下,美芝同五金家具工业公司举行“脱钩会议”:美芝划出两间厂房连同设备资金,再缴8万元给家具工业公司后,宣布二者全部债权债务了结。
  1988年,美芝公司员工人数发展到1.7万人,办有45家工厂。世界著名的跨国企业纷纷与美芝合作,如美国通用电器、法国汤姆逊、日本新日铁制钢、三菱重工、皇冠等。当时,中国的民营企业除四通公司之外,规模无出其右。
  同年,深圳市体改办给美芝下了一个文件,肯定了曹的办厂方向,并同意他将个人承包所得以股份形式继续投资美芝电器及其所属企业,文件指出,“鉴于美芝现有固定资产实际由曹继光个人借款投资发展起来的,对曹购买其公司股份比例不作限制。”曹继光认为,虽然当时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态度还较模糊,但这个文件在当时已实际上明确了他与美芝的产权关系。
  1989年,曹在继多年被评为省 、市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之后,又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达到个人荣誉的顶峰。殊不知他和美芝的厄运也从这年开始。
  
  “老鼠看米缸”
  
  据曹继光回忆,1989年5月,他从北京参加完表彰会归来,豪情更是高涨。当月他一拿到护照,便急切赴美,参加1988年即已订下摊位的芝加哥国际电子博览会。
  曹在美国发现几乎所有电器商店都有自家产品出售,激动不已,立即电告公司董事会,要他们报经贸部申请在外设立海外公司,并要求董事会延长其在美停留时间,以便他集中精力将海外市场经营好,公司的日常工作,则委托他一向信任的副总经理张某某主持。
  殊不知问题就出在美芝副总张某某身上。曹向记者自嘲:“我是叫了只老鼠来看米缸。”
  曹说,张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后,就打起了将曹排挤走、独揽公司大权的算盘。张利用拥有党支部印章的权力,以支部全体党员的名义,私自打了一个报告,秘密交给上级党组织,报告只字不提经贸部批文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径称曹继光不回国了,经支部全体党员研究,让曹作自动退党处理;上级工委未作调查,就批复“同意支部意见”。张将此批复藏起,向支部党员宣布,称上级党委已将曹开除党籍,搞得大家都很恐慌,都以为政府认定曹与政治风波有牵连,于是张又做出关心曹继光的姿态,和大家一起,打电话通知曹:你被开除出党了,国内形势很紧张,建议在海外多呆一段时间,避避风头,以免回国遭到不测。
  另一方面,张又向政府汇报,称发现公司内部有大量国有资产,为避免曹继光将资产偷偷转移出去,应尽快给以保护。经济发展局未经调查核实,也同意了,并批准张为企业法人代表。这样,作为美芝公司创始人的曹继光,不仅糊里糊涂地将党员身份丢掉了,连法人代表的身份也被偷走,而且,张为实现夺权的所作所为,等于是将美芝早已摘掉的“红帽子”又扣了回去,为美芝后来的产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张的双簧戏滴水不漏,在公司内部,他仍装着接受曹的“海外遥控”,并于1990年至1993年间3次去美国,一方面是向曹“汇报工作”,同时也渲染国内“紧张气氛”,以关心爱护为幌子,力阻其回国,劝其留在海外,“继续开拓国际市场”。
  但同时不少美芝员工向曹反映张侵吞企业财产,并积极拉拢政府官员的关系,频频动用公司大笔外汇请他们出国游玩。曹对张疑心日增,终于在1994年5月份,不理其再三劝说阻挠,从美国赶回深圳,曹回来后,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人士一一打听、核对,才知道自己党籍和法人地位的取消,完全不是因为当局要打击自己,而是自己最信任的人背着公司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向自己放出中伤的冷箭。
  
  政府凭什么托管?
  
  张的手法既已真相大白,美芝公司当即召开董事会,宣布恢复曹的法人代表位置,并将张开除出美芝董事会。但张也有一手,他跑去政府揭发,称曹此次回国是要调动大量资金往美国走,深圳市政府当即派出工作组,进驻美芝。从1995年起开始对美芝公司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
  这一查就是4年,前前后后来了两批人。第一批系因工作组自身意见分歧解散,第二批来头更大,以市委副秘书长直接领导,由市审计局牵头查账,期间没有查出曹的任何问题,反而查出了张侵吞企业财产的事实,市检察院对此立了案。1998年3月,张被迫退出400多万元赃款,其法人代表和党内其他职务都被撤消。但奇怪的是,其人并未受到法律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而且还在美芝挂着副总经理的职务。
  据曹称,张虽被查出经济污点,但仍有神通,动员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阻挠曹恢复法人地位;同时,美芝的产权归属也迟迟做不出定论。曹无奈之下,提议由政府出面,在美芝成立临时过渡班子,领导美芝工作,为期两年,期满即退出。
  曹向记者承认,这是他继委托张某某之后,犯的第二个大错:“其实我早该想到:当初张某某大权独揽时,会大发贪念,而换成某些不怎么自律的政府官员来掌管美芝时,同样会叼住肥肉不放!”
  据悉,2000年3月,由政府组成的过渡班子工作时效已到期,但深圳市集体资产办公室(下简称集体办)并未信守前诺,仍然对美芝实施强硬托管。在曹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两份文件,一份是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去年3月1日的通知,宣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发局不再主管美芝;另一份则是深圳集体办同年3月30日的文件,指出美芝因资产构成复杂,产权暂未界定,对其予以托管,托管期间,企业的公司章程修改,领导人员任免,合并、分立、解散,产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均须报集体办批准。
  这边刚脱钩,那边又托管,政出两门,自相矛盾,耐人寻味。而这时的美芝,经过1989年起张某某的闹腾,1994年起工作组的频繁出入,和1998年起政府的低效率托管,已是伤痕累累、运转不灵,原先与之合作的大型外企见美芝如此局面,陆续弃之而走。美芝员工也随之大量流失。
  曹继光痛感:不能再任政府某些部门随意把持美芝了。2000年6月,曹继光把深圳市集体办告上了深圳福田区法院。诉状称,集体办的托管决定是滥用权力之举,不符合国家关于“政府各部门不能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规定,应予撤消。
  去年12月,此案公开审理。法庭上,集体办一方称:美芝之所以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国家政策、财政拨款以及减免税款、有偿使用的土地等,美芝从成立到审计,一直是按照集体所有制的形式运作和管理,应属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办有权托管。
  审理次日,有一位经济学家即公开发表意见,批驳集体办说法:“集体办代表在法庭上说,之所以不承认美芝是私营企业,是因美芝在经营过程中,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可是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也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按集资办的逻辑,难道对外资也要清产核资?说美芝享受了政府的财政拨款,也要看是什么形式,是协议,是投资,还是入股,要具体分析;至于享受了政府的减免税,那也是为了向国家多交税,不能算国家投资。用土地的有偿使用来清产核资是无稽之谈,土地本来就是企业花钱买来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早已两清了。”
  这位经济学家又说:“集体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只能行使服务功能,即使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无权托管,此外,企业法人应按《公司法》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也可向社会招聘有法人资格的人来管理企业,由集体办派人充当企业法人是件荒唐的事,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不过,直至今天,这起官司仍迟迟未做判决,被捆住手脚的美芝仍然无法正常运行。对此,曹继光表示拟在近期内,向省高院提起对深圳市政府某些官员的行政诉讼。
  
  曹继光的思考
  
  曹继光向记者谈了他对美芝这10年命运的思考:
  “我起初是遭到企业里的小人暗算,才有了后来的麻烦,这是我个人用人不当的问题,也是政府官僚作风的后果。我没想到的是,政府大规模介入此事后,引起的问题反而越来越复杂。美芝在工作组进驻和政府两次托管后走上了穷途末路,真令人痛心。
  “美芝的问题,在80年代初期开办的戴‘红帽子’的企业中,非常有代表性。这些企业当时由于国家政策限制,或为保险起见,虽是个人投资的,但大多是挂靠在某个集体单位牌子下面。企业还小时,谁都不愿管;到企业大了,就谁都想吞,又因为其产权不清,好像谁都能伸手拿。如果对其产权界定问题不解决,企业无疑会被政府的一些腐败官员借种种理由侵吞掉。
  “美芝的产权问题已经拖了10年,为什么还解决不了?为什么曾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来对美芝进行产权界定,都无法进行工作?为什么从1990年至今,深圳市各有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六进六出美芝公司,花了上百万元的验资费,最终还是未能就美芝的产权问题得出一个明确结论?这明摆着是因为政府部门行政干预的结果。这些人中肯定不止一人贪污了企业的财富,一旦失去权力,盖子就会被揭开,所以他们就要死死把住美芝的法人代表权力不放。
  “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世纪。私营企业在我国已成为国家的重要经济力量,私营企业被神圣地写进了我国《宪法》,美芝是到了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时候了,再不能拖下去了,这不光是为我个人利益,也是为了国家利益和美芝前途着想。我不愿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企业被内部和外部的蛀虫掏空。我有两个希望:一是尽快去掉政府部门对美芝的行政干预,这是有法可依的;二是由检察院出面鉴定美芝的产权归属,还美芝公司本来面目。”
  
  学术界的呼声
  
  对曹继光这位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中的风云人物卷入的风波,众多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都对他的命运寄予了强烈的关注和同情。
  一位经济学家近日在通读美芝公司全部资料后,谈了他对美芝事件的看法:“在美芝问题上虽然争议很大,但有几桩事实是各方公认的:一、美芝公司中并无国有资产,这点已为深圳市副市长所认可;二、曹继光自1983年以来一直任美芝董事长,按《公司法》,公司法人由董事长出任;三、由深圳市政府干部、国家公务员任美芝法人的事情,各方都明确,这只是过渡措施;据此,美芝当务之急就是恢复曹继光的公司法人的合法权利,根据现行法律,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余问题则可迎刃而解。”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者之一,中国文化书院副院长、教授孙长江也直截了当地指出:“美芝是曹继光出资创建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私营企业,产权当然属于曹继光,现在所谓产权纠纷,完全是一些人利用八九十年代特殊的政策环境的后遗症制造出来的。今天,私营企业法律地位早已明确,“十五”大指出,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也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因此,让作为私营企业的美芝摘帽、脱钩,还其本来面目,是理所当然的事,任何个人、单位、部门都不应该设置障碍。深圳集体办作为政府部门,以美芝‘资产构成比较复杂,产权暂时难于界定’为借口,对其实行托管,是没有理由的。退一万步说,即使有这种情况,也应由拥有资产的各方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不应由政府托管。”
  国家行政学院领导学部教授杜钢建近日也谈了他对美芝的3点看法:“一、美芝产权纠纷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行为专横造成腐败分子有机可乘的余毒造成,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角色错位,部门利益及官员贪权等现象依然严重,使该案至今无果;二、据该案事实和证据,建议曹继光尽快依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相信法院会保障公民及企业的合法权利,纠正政府某些部门的违法行为;三、建议深圳市政府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维护政府依法执政的良好形象。”
  经济学家茅于轼也针对此事谈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指出:“为了确保私有财产权,首先要明确财产的界限。这就是所有权的界定。在我国的企业中存在着大量产权不明的现象,所以侵犯财产的事例层出不穷,纠纷也绵延不断。人们的精力相当大的一部分被用去处理财产纠纷。社会上一些最有能力的人,把力量用在了非生产性而且是互相抵消力量的活动中,使国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为了减少这种浪费,产权明确,并且在法律中规定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是非常必要的。”
  这些学者的意见能对美芝事件产生多大影响?美芝能否解除政府托管?曹继光能否恢复企业法人资格、收回美芝产权?美芝事件已成为研究中国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私企命运的一个重要案例,本刊将继续对这一事件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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