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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贫困治理经历了"发展式扶贫阶段""开发式扶贫阶段"和"综合性治理阶段"三次转型,每个阶段展现出来的贫困特征与国家的治理手段各异。在进入综合性治理阶段之后,政府的干预性逐渐加强,其治理手段也愈发精细化和技术化,但是却遭遇了由这些治理行为本身所引发的"瞄准偏离"、"精英俘获"、"扶贫致贫"、"门槛效应"等一系列"治理型贫困"的困境。化解"治理型贫困"的困境,应该减少过度干预、调整识别方法、进行基层赋权以及尊重地方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