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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执法考评机制作为横、纵检验、判断某几个检察院或某单个检察院工作任务、执法质量、先进、落后的一项重要手段,一直被沿用着。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充分反映检察工作实际情况,给予检察工作动力和压力。但因诸多人为因素,影响了考评机制和内容的合理化、科学化,使其不能发挥作用。为此,笔者试从分析执法考评机制、检察工作规律内涵,基层检察院的具体工作任务等方面入手,谈谈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对检察执法考评机制健全的建议,从而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内在动力。
【关键词】引导;检验;监督
一、检察执法考评机制的目标、作用,其作用可以涵盖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引导和检验的作用
检察执法考评的引导作用由其制定机关的制定初衷及考评内容决定。执法考评制度明确载明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方向,从检察全局上对工作重心进行指引,从部门管理上把握各业务科室的办案活动,通过目标任务分解和具体指标量化达到指挥整体工作效用。并且通过具体对照,分阶段检验工作进度和成果,适时督促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
(二)是督促、激励的作用
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实施,对检察机关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分别给予相应的考评标准,使各级院及其内设部门都面临挑战,普遍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后,能者上、庸者让的竞争氛围,可以激励干警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督促落后部门和个人主动查找差距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工作创新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内部监督、制约的作用
执法考评机制是检察系统内部建立的,将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渎职侵权行为作为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处罚办法和追究责任的自我监督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起到了有效预防和监督,帮助干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二、围绕检察工作规律健全考评机制的具体建议
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是一项系统、长期,还需谨慎的工作。只有围绕检察工作基本规律,结合基层院的具体工作,精心设定考评指标、内容和方法,才能构建出适宜基层院科学发展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优化基层检务工作,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办案数量、质量,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考评目的性与执法质量相结合
执法考评的真实目的是通过目标管理考评找差距、促提升,更好地发挥检察权的各项职能。应弱化考核的排名先后,增加多角度考核机制建立,多方面评价执法工作,将提升执法质量作为考核的最终目标,树立不是为了排名而工作,而是为了提高而考核的观念。正确认识执法考评机制的目的性,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质量竞争环境。
(二)是强调工作进度、力度与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
考评既要注意对量的评价,更要注重质的提高。现行绝大多数考评机制都是以数据作为参考依据,数据的高低就代表工作的好坏。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个别检察院盲目追求数量,如有的地方为了提高考评数据,在提高数据上动脑筋想办法,不断地给数据注水,片面追求加分名次,导致精力用在造假和计算比值上,为考评而考评的问题出现,影响了正常工作。使得整个执法考评失去了检验工作的实际价值。建议考评机制设定不仅仅局限于僵硬的数据指标,要辩证处理好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既要保持一定办案规模,又要注重保证案件质量,把两者统一于良好的办案效果上。
(三)是部门考核内容设定与整体考核控制相结合
因考核方案一般是由相应业务部门自行设定,最后由政工部门总汇形成考核方案,容易出現相互冲突的问题。例如出现反贪局当年起诉率高于95%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2分,而公诉科制定职务犯罪不起诉1人减2分,或职务犯罪不起速率控制在6%以下的,加2分。表明既鼓励反贪的起诉率,又在公诉科控制不起诉率,很大程度限制了法律监督职能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还需注重完整性,即从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控告申诉,反贪侦查,到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理论调研、宣传等,都要囊括进去,都要成为考评的内容。
(四)是严格执行法律与落实各项刑事政策相结合
把撤案率、不捕率、不诉率、自侦案件的侦结率、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等作为硬指标与司法政策的合理运用存在矛盾。针对这种情况,在考评指标的设定上考虑刑事司法政策的运用效果,摈弃落后的数量性、比例性指标,合理设置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允许撤案率在一定幅度内浮动变化,取消对不捕率、不诉率、抗诉率的严格限定,科学界定错案和质量不高案件标准,控制案件的退查率和改变定性率。
(五)是严格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基于现行考核机制缺乏有效监督的现状,建议完善执法考评机制的建立。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考评组,有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为了加强监督与被监督,达到执法考评的效用,建议考评组可以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或人民监督员参与考评。从专业和非专业的角度给予检察工作评价,鞭策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强调执法办案质量。
(六)是保证业务建设与人才建设相结合
检察工作要规范发展,必须关注干警,但在目前的考核考评工作中。主要侧重了检察业务建设,而忽视了人的建设,缺少了对干警素质提高的宏观设计,人结构、人才结构、知识结构调整没有长期的明确思路。虽然考评中涉及教育培训、后备干部管理的相关工作,但均是基础性工作,对干警具体素质的提高意义不大。考评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忽视人的建设,只是通过一些硬性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考核内容具体落实到个人,通过与奖惩机制挂钩,强化落实力度,强化参加教育培训学习的积极性,解决干活的总在干,不干的到处窜的问题。并通过考评发现干警的优缺点,整合人力资源,达到用人的最高效。
【关键词】引导;检验;监督
一、检察执法考评机制的目标、作用,其作用可以涵盖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引导和检验的作用
检察执法考评的引导作用由其制定机关的制定初衷及考评内容决定。执法考评制度明确载明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方向,从检察全局上对工作重心进行指引,从部门管理上把握各业务科室的办案活动,通过目标任务分解和具体指标量化达到指挥整体工作效用。并且通过具体对照,分阶段检验工作进度和成果,适时督促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
(二)是督促、激励的作用
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实施,对检察机关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分别给予相应的考评标准,使各级院及其内设部门都面临挑战,普遍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后,能者上、庸者让的竞争氛围,可以激励干警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督促落后部门和个人主动查找差距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工作创新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内部监督、制约的作用
执法考评机制是检察系统内部建立的,将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渎职侵权行为作为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处罚办法和追究责任的自我监督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起到了有效预防和监督,帮助干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二、围绕检察工作规律健全考评机制的具体建议
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是一项系统、长期,还需谨慎的工作。只有围绕检察工作基本规律,结合基层院的具体工作,精心设定考评指标、内容和方法,才能构建出适宜基层院科学发展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优化基层检务工作,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办案数量、质量,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考评目的性与执法质量相结合
执法考评的真实目的是通过目标管理考评找差距、促提升,更好地发挥检察权的各项职能。应弱化考核的排名先后,增加多角度考核机制建立,多方面评价执法工作,将提升执法质量作为考核的最终目标,树立不是为了排名而工作,而是为了提高而考核的观念。正确认识执法考评机制的目的性,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质量竞争环境。
(二)是强调工作进度、力度与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
考评既要注意对量的评价,更要注重质的提高。现行绝大多数考评机制都是以数据作为参考依据,数据的高低就代表工作的好坏。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个别检察院盲目追求数量,如有的地方为了提高考评数据,在提高数据上动脑筋想办法,不断地给数据注水,片面追求加分名次,导致精力用在造假和计算比值上,为考评而考评的问题出现,影响了正常工作。使得整个执法考评失去了检验工作的实际价值。建议考评机制设定不仅仅局限于僵硬的数据指标,要辩证处理好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既要保持一定办案规模,又要注重保证案件质量,把两者统一于良好的办案效果上。
(三)是部门考核内容设定与整体考核控制相结合
因考核方案一般是由相应业务部门自行设定,最后由政工部门总汇形成考核方案,容易出現相互冲突的问题。例如出现反贪局当年起诉率高于95%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2分,而公诉科制定职务犯罪不起诉1人减2分,或职务犯罪不起速率控制在6%以下的,加2分。表明既鼓励反贪的起诉率,又在公诉科控制不起诉率,很大程度限制了法律监督职能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还需注重完整性,即从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控告申诉,反贪侦查,到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理论调研、宣传等,都要囊括进去,都要成为考评的内容。
(四)是严格执行法律与落实各项刑事政策相结合
把撤案率、不捕率、不诉率、自侦案件的侦结率、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等作为硬指标与司法政策的合理运用存在矛盾。针对这种情况,在考评指标的设定上考虑刑事司法政策的运用效果,摈弃落后的数量性、比例性指标,合理设置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允许撤案率在一定幅度内浮动变化,取消对不捕率、不诉率、抗诉率的严格限定,科学界定错案和质量不高案件标准,控制案件的退查率和改变定性率。
(五)是严格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基于现行考核机制缺乏有效监督的现状,建议完善执法考评机制的建立。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考评组,有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为了加强监督与被监督,达到执法考评的效用,建议考评组可以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或人民监督员参与考评。从专业和非专业的角度给予检察工作评价,鞭策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强调执法办案质量。
(六)是保证业务建设与人才建设相结合
检察工作要规范发展,必须关注干警,但在目前的考核考评工作中。主要侧重了检察业务建设,而忽视了人的建设,缺少了对干警素质提高的宏观设计,人结构、人才结构、知识结构调整没有长期的明确思路。虽然考评中涉及教育培训、后备干部管理的相关工作,但均是基础性工作,对干警具体素质的提高意义不大。考评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忽视人的建设,只是通过一些硬性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考核内容具体落实到个人,通过与奖惩机制挂钩,强化落实力度,强化参加教育培训学习的积极性,解决干活的总在干,不干的到处窜的问题。并通过考评发现干警的优缺点,整合人力资源,达到用人的最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