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市场中已经成为工程招标投标的一种标志。目前,招标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遵循公平公开工正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市场中存在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分析,将对我们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
一、关于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现状分析及规范措施
由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发展,很多招投标活动其实都存在着不规范乃至违法的现象,同时贪污腐败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存在已久,要想根除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做到的,而必须从整个市场的角度出发,深入每个从事部门乃至个人,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能找到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进程指日可待。
(一) 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的现状情况
政府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是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主要执行方,其在招标投标市场中也是存在几点不规范的行为:⑴执法力度不够严格,处罚力度不够严厉,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让其有了以身犯法的胆量;⑵政府部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从事人员素质不高,往往会接受贿赂,知法犯法;⑶地方保护倾向严重,严重阻碍了公平原则的执行。
(二)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的规范化措施
针对政府的不规范行为,可从以下几点入手:⑴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招标投标中出现的违法行为;⑵加强立法制度,对执法不利,执法不公的相关管理监督人员进行有法可依的处罚,责任到人;⑶依法整改地方保护行为,以利于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的现状及规范化措施
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情况,并不是某一方某个地区的责任,而是要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参与方的责任,只有各参与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化改进,才能加快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进程。
(一)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的现状分析
随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不断发展,招标人的角色范围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既有政府部门也有民营企业等。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大部分的招标人都能够依法办事,但仍然存在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串标抬标的现象。一些招标单位或者个人相互勾结串通,通过事先约定的投标报价控制中标结果以至于可以人为的抬高中标价格。不仅如此,有一些业主方甚至与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人为的安排中标人。这种串标抬标行为使得招投标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让市场得不到自由的发展。不仅如此,有一些招标人也存在一些如下不规范的行为。比如说,招标方对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在进行招标活动前工作不细不周全,以至于出现招标条件与实际条件不相符的情况。其实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对诸如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的时间、方式,截止日期,招标文件的编制,答疑、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择等方面都有很明确的规定,但就是由于招标方不能很好的执行相关规定而导致招标活动不能顺利的进行;很多项目存在规避招标或者暗箱操作的情况。在邀请招标活动过程中,一些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就已经选定了施工单位,表面上邀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投标单位个数,暗地里除了选定的投标人外其他的都是陪标;资格预审只是个形式,走走过场,没有在招投标过程中发挥应有的审核、约束、排除、竞争作用。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通常要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我国招投标市场中,一般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为了审核投标人的技术水平、从业资格、业绩经验等都会通过资格预审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评价,以期在众多投标人中选择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个数的并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最后的评标。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商在工程建设经验、技术能力、企业资金实力以及社会名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此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在计划范围内迅速高质量的完成。很多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不够合理,只是走个过场,没有对投标人提交的法律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审核,以至于存在滥竽充数的情况,让不合格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了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公平。有一部分招标方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限制在自己所在地区,人为的选择招标的地区范围乃至招标人。更有甚者,招标方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方进行私底下的权钱交易,人为的降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让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法可以顺利通过资格预审;⑸招标方在招标过程或者招标之前出现漏标的情况,经常出现评标结果还未出来但是标底或者中标人以及泄漏的情况。从某个角度说,评价招标投标的成功与否,只需要考察其评标即可。因为招标的直接目的是确定一个优秀的承包人,投标的目的也是为了中标。而决定这两个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都是评标7。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标底编制过程包保证其的正确性和保密性,严格杜绝出现标底的泄漏,否则将严重影响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二)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不规范行为的改进对策
规范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不规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⑴对症下药的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改革力度与执法力度,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⑵加大规范力度,在招标活动的重点环节上,制度严格的法律对违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给予严厉的处罚,责任到人。⑶加大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监督招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杜绝串标抬标等不规范招标行为的出现;(4)成立相关的文件审核部,专门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件进行审核检查,并做备案留底,一经发现不合法不合规范的文件立即处理;(5)加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以及监督,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学习,做到知法守法,以身作则,严格保密。
三、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现状及规范化措施
(一)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现状分析
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相互竞争的,必须要满足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硬性要求,还要通过资格预审等,其为了在竞争中能拿到标的,也会采取一些不规范乃至违法的措施来赢得标的。比如说,投标单位私底下联合其他投标人进行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采用非法的手段以串标围标的方式赢取标的,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市场不规范影响是很大的;招标人恶意竞标,有的招标单位以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后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对损失的利润进行恶性索取,更有甚者通过贿赂业主方负责人等方式来补偿因低价中标而损失的利润;一些招标单位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弄虚作假,提供假的证明材料,假的施工经验,或者在资格预审中利用其它优秀施工企业的名号,以违法的行为骗取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以违法的方式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等。
(二)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规范化措施
针对以上几点不规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善:⑴资格预审的过程必须严格严厉,杜绝个人因素对审查结果的影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更要防止投标单位用诸如贿赂、走关系等非法手段使不够资格的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⑵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建立施工企业的基本资料数据,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与审核,配合相关审核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⑶加强立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招标单位的不规范行为。
本论文主要叙述招标投标的基本定义和遵循的原则出发,对我们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对招投标的目的,意义和原则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曹红梅.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分析.2011.
[2]张志军.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2010.11.07
[3]陈思维.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2013.
关键词: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
一、关于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现状分析及规范措施
由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发展,很多招投标活动其实都存在着不规范乃至违法的现象,同时贪污腐败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存在已久,要想根除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做到的,而必须从整个市场的角度出发,深入每个从事部门乃至个人,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能找到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进程指日可待。
(一) 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的现状情况
政府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是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主要执行方,其在招标投标市场中也是存在几点不规范的行为:⑴执法力度不够严格,处罚力度不够严厉,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让其有了以身犯法的胆量;⑵政府部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从事人员素质不高,往往会接受贿赂,知法犯法;⑶地方保护倾向严重,严重阻碍了公平原则的执行。
(二)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政府的规范化措施
针对政府的不规范行为,可从以下几点入手:⑴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招标投标中出现的违法行为;⑵加强立法制度,对执法不利,执法不公的相关管理监督人员进行有法可依的处罚,责任到人;⑶依法整改地方保护行为,以利于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的现状及规范化措施
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情况,并不是某一方某个地区的责任,而是要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参与方的责任,只有各参与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化改进,才能加快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进程。
(一)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的现状分析
随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不断发展,招标人的角色范围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既有政府部门也有民营企业等。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大部分的招标人都能够依法办事,但仍然存在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串标抬标的现象。一些招标单位或者个人相互勾结串通,通过事先约定的投标报价控制中标结果以至于可以人为的抬高中标价格。不仅如此,有一些业主方甚至与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人为的安排中标人。这种串标抬标行为使得招投标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让市场得不到自由的发展。不仅如此,有一些招标人也存在一些如下不规范的行为。比如说,招标方对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在进行招标活动前工作不细不周全,以至于出现招标条件与实际条件不相符的情况。其实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对诸如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的时间、方式,截止日期,招标文件的编制,答疑、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择等方面都有很明确的规定,但就是由于招标方不能很好的执行相关规定而导致招标活动不能顺利的进行;很多项目存在规避招标或者暗箱操作的情况。在邀请招标活动过程中,一些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就已经选定了施工单位,表面上邀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投标单位个数,暗地里除了选定的投标人外其他的都是陪标;资格预审只是个形式,走走过场,没有在招投标过程中发挥应有的审核、约束、排除、竞争作用。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通常要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我国招投标市场中,一般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为了审核投标人的技术水平、从业资格、业绩经验等都会通过资格预审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评价,以期在众多投标人中选择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个数的并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最后的评标。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商在工程建设经验、技术能力、企业资金实力以及社会名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此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在计划范围内迅速高质量的完成。很多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不够合理,只是走个过场,没有对投标人提交的法律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审核,以至于存在滥竽充数的情况,让不合格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了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公平。有一部分招标方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限制在自己所在地区,人为的选择招标的地区范围乃至招标人。更有甚者,招标方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方进行私底下的权钱交易,人为的降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让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法可以顺利通过资格预审;⑸招标方在招标过程或者招标之前出现漏标的情况,经常出现评标结果还未出来但是标底或者中标人以及泄漏的情况。从某个角度说,评价招标投标的成功与否,只需要考察其评标即可。因为招标的直接目的是确定一个优秀的承包人,投标的目的也是为了中标。而决定这两个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都是评标7。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标底编制过程包保证其的正确性和保密性,严格杜绝出现标底的泄漏,否则将严重影响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二)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不规范行为的改进对策
规范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招标单位不规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⑴对症下药的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改革力度与执法力度,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⑵加大规范力度,在招标活动的重点环节上,制度严格的法律对违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给予严厉的处罚,责任到人。⑶加大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格监督招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杜绝串标抬标等不规范招标行为的出现;(4)成立相关的文件审核部,专门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件进行审核检查,并做备案留底,一经发现不合法不合规范的文件立即处理;(5)加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以及监督,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学习,做到知法守法,以身作则,严格保密。
三、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现状及规范化措施
(一)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现状分析
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相互竞争的,必须要满足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硬性要求,还要通过资格预审等,其为了在竞争中能拿到标的,也会采取一些不规范乃至违法的措施来赢得标的。比如说,投标单位私底下联合其他投标人进行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采用非法的手段以串标围标的方式赢取标的,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市场不规范影响是很大的;招标人恶意竞标,有的招标单位以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后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对损失的利润进行恶性索取,更有甚者通过贿赂业主方负责人等方式来补偿因低价中标而损失的利润;一些招标单位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弄虚作假,提供假的证明材料,假的施工经验,或者在资格预审中利用其它优秀施工企业的名号,以违法的行为骗取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以违法的方式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等。
(二)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中投标企业的规范化措施
针对以上几点不规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善:⑴资格预审的过程必须严格严厉,杜绝个人因素对审查结果的影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更要防止投标单位用诸如贿赂、走关系等非法手段使不够资格的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⑵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建立施工企业的基本资料数据,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与审核,配合相关审核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⑶加强立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招标单位的不规范行为。
本论文主要叙述招标投标的基本定义和遵循的原则出发,对我们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对招投标的目的,意义和原则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曹红梅.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分析.2011.
[2]张志军.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2010.11.07
[3]陈思维.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