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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牵动着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在国家立法中已有大量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为执行这些规定,各地方一直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重点立法事项。但存在的问题是,大多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立法的立法目标内部不协调、立法模式单一,同时,在法律制度上也暴露出很多缺陷。这就需要进一步通过优化立法目标、创新立法模式和完善法律制度来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立法的应有设计方向。